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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驾考员欲潜规则女考生 车管所称查无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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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13 11:21:5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四川成都

 连日来,一条“乐山驾考员欲潜规则女考生”的消息广泛流传。7月11日,成都商报客户端记者多方求证,所谓的“驾考员”并非考场工作人员和驾校教练员。该男子承认撒谎了,只是想冒充考场工作人员骗女学员发生性关系。

  女学员称被威胁 今年刚刚满20岁的小潘是乐山市中区人,去年她通过一个唱歌软件认识了一名叫宇哥的26岁男子,对方自称认识驾校教练。小潘说,平时两人并没有太多联系。直到后来,小潘想学开车,宇哥将其介绍给了乐运驾校的许姓教练。

  经过学习,小潘顺利地通过了科目一和科目二考试。6月底,得知小潘将要进行科目三的考试,宇哥在微信上对小潘说可以帮她,但必须要“潜规则”——让小潘与他发生性关系。小潘将此事告诉了家人和教练员,并反映到了乐山市交警支队车管所,同时向辖区派出所报警,认为自己受到了性骚扰和威胁。

  考试场查无此人

  对此,乐山市交警支队车管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科目三考试时,除了由交警担任的考试员外,没有驾考员和协考员一说,只有社会辅助考试人员,即以前的安全员,社会辅助考试人员只随车保障考试行车安全,不承担任何考试评判工作。

  经过反复查询,乐山市交警支队车管所确认,在乐山市汽车驾驶人考试场并无“宇哥”这个人。乐运驾校负责人表示,此人也并非该校教练员和工作人员。对于宇哥,乐运驾校的许姓教练称,多年前,两人在成都培训时认识,后来宇哥介绍了小潘来学驾驶,对于宇哥的其他情况,他并不清楚。

  7月11日上午,成都商报客户端记者辗转联系上了宇哥本人。“我不是考场工作人员,也不是驾校教练,工作只是个开车的。”宇哥坦率承认他撒谎了。

  不过,宇哥强调说,大家都是成年人,他也没逼迫她做什么,没想到她会把事情捅出来,宇哥表示:“对不起小潘,对她造成的心理伤害,我表示真诚道歉。”

  骗色是否违法?律师这样说

  对此,北京惠诚(成都)律师事务所郭金福介绍说,根据刑法第279条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应当立案。如果宇哥冒充的是考试员(即交警),则涉嫌招摇撞骗罪。但宇某此次并非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而是捏造了一个原本不存在的身份。

  那么单纯骗色是否违法?郭金福律师表示,很多骗财骗色的案例中,都只追究骗财这一部分,主要是因为骗色这部分很难界定。在其骗色时,虽然也属于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只要不是强迫很难认定为强奸罪。

  乐山市交警支队车管所提示:如学员在机动车驾驶培训中,遭遇到教练员和驾校工作人员“吃拿卡要”,可向驾培行业主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96515);如考生在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中,遭遇到考试员和考场工作人员“吃拿卡要”,可向乐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投诉(举报电话:0833-2428771)。

  成都商报客户端记者 顾爱刚 图据受访者提供 编辑 江亚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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