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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为我们普通老百姓主持公道!本人刘某跟几个朋友于2017年6月22日凌晨2点左右在南充大富豪KTV唱歌,双方发生误会打了起来,报警后当地东南派出所民警到来后,当着民警的面KTV的10几个人一起围殴刘某,至刘某头部腰部背部等红肿严重,手划伤出血不止全身是血的情况下,没有送医院治疗或者伤口包扎处理。把刘某等几位朋友一起抓进了派出所关押,而KTV或者KTV打人的工作人员没有做任何处理。刘某等几位朋友一直被关不吃不喝到6月22日下午,派出所民警说要赔偿KTV2万元东西损坏和人伤费用,要不然就要把他们送去拘留所或者其他地方关押。这里要说明一点的是KTV损坏的东西是KTV里面的工作人员砸的,人伤只是有个服务员手指头划伤了一个1厘米左右的小伤口。而刘某全身受伤严重,刘某等因为身上伤痛严重,又饿又渴又一个晚上都没有休息,在精神状态不佳的情况下,交了2万元才在下午6点多放了出来,刘某在放出来前才录的口供,而且让刘某等签字的时候催促他们不让他们看文件内容。 | $ C/ g B1 j$ B$ L: ]; ?3 w# y0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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