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宜宾妇幼保健院 “新生儿HIV暴露”事件曝光后,一个生下畸形儿的家庭向记者反映称,家中产妇孕前在宜宾妇幼保健院做了6次彩超检查,该院都没有查出问题,“都说发育正常”。宜宾人伍先生日前向记者反映,他的妻子孕前在宜宾妇幼保健院(现已更名为宜宾市妇产儿童医院,当地人仍习惯称其为宜宾市妇幼保健院,本文沿用这一称呼)做了6次彩超检查,该院都没有查出问题,“都说发育正常”。$ {7 a G: g1 S3 N+ u
从去年12月23日孩子出生至今3个多月,伍先生与宜宾市妇幼保健院的协商无结果;宜宾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同样没有结果反馈。 M* e3 m3 W3 y9 ]. F
3月30日,宜宾市妇幼保健院办公室负责人告诉记者,该院领导目前正在调查此事,对于调查进展等信息,她表示不方便透露。& ]% K! O" {# W$ `
湖南一位有着10多年工作经验的公立医院妇产科医生告诉记者,对于像这样明显的形体缺陷,在胎儿发育到3个月以上的孕中期阶段,应该可以查出,代女士的情况“可能属于漏诊”。不过,湖北一位妇产科医生也告诉记者,胎儿出现畸形跟孕妇自身身体发育、子宫情况、以及怀孕期间的保胎状况关系密切,彩超只是一种参考值,检查结果跟胎儿的体位,在腹腔内的姿势都有关系,无法确认医生漏诊。孕检未发现问题
; ~4 Y$ O% l8 Q# G4 v0 w伍先生和妻子代女士都是宜宾人。代女士于2016年3月底怀孕,4月第一次到宜宾市妇幼保健院检查,并建孕妇管理卡。
! r: b) K5 {% F2 {# l* r, R伍先生说,在妻子2016年12月23日产下孩子之前,一直在这家医院进行孕检,仅彩超就做了6次。他提供的6份彩照检查报告显示,代女士分别于2016年5月13日、6月16日、7月16日、9月21日、11月7日和12月4日,在该院进行了彩超检查。
: i# M; ?9 w; `, m4 j伍先生说,妇产科可供挂号选择的医生有刘仁慧和唐小平两人,这6次彩照检查结果,都由这两位医生查看。他说,从第一次检查到最后一次检查,都没有医生告诉他胎儿发育畸形,“一直都说发育正常”。
& {# L, p; X* B' p记者在伍先生提供的多张单据上,看到了刘仁慧和唐小平的签字。3月30日下午,记者致电宜宾市妇幼保健院妇产科部门,一位工作人员称,刘仁慧未上班。
9 |3 |. u/ y5 Z! @, r% q9 d# _在代女士最后一次检查,即2016年12月4日(产前2周)的彩照检查报告上,“诊断所见”一栏中,没有对胎儿四肢发育情况的描述。在“特别提示”第一条注明,“本次超声检查中‘诊断所见’的内容,没有被描述的胎儿结果不在本次诊断的范围内”;第二条注明,“多数情况下,胎儿耳朵、眼内容物、手指和足趾及软组织异常不易显示”;第四条注明,“仅供临床医生参考,不作为诊断的唯一依据。”
' E& l$ d: T, P. ^4 G记者注意到,此前几份彩照检查报告上,只有9月21日的彩超检查报告,对四肢有描述,当时的描述是:“双侧上部及其肱骨可见,双侧前臂及其内尺、桡骨可见,双手呈握拳状。双侧大腿及其内骨可见,双侧小腿及其内胫、腓骨可见,双足可见”。. L1 Y7 P( n! J) I- n/ K
伍先生说,他和妻子都很年轻,双方家族都没有遗传病,加之检查时一直被告知“胎儿正常”,所以并没有想到孩子发育畸形。他说,孕检期间,他们在宜宾市妇幼保健院花费数千元,考虑到费用问题,他和妻子商量后决定在费用较低的宜宾市大房医院生产。
: P+ H* l3 P' _9 b" V. v. R U; b2016年12月23日,代女士在宜宾市大房医院产下一名女婴。几天后,伍先生带着孩子到重庆医科大学儿童医院就诊,该院提供的诊断证结果为:“1.双侧先天性马蹄内翻足术后;2.左手畸形;3.双足趾畸形”。医院:已展开调查
8 H1 ]+ u/ `3 w0 T5 i S: V伍先生说,让他感到不解的是,为什么多次孕检中,一直没有人告诉他胎儿可能不正常。当晚,他去找到宜宾市妇幼保健院,一名办公人员让他联系该院法务人员陈文杰。5 @3 f+ t( `6 S7 U! {
次日,伍先生见到陈文杰,对方让他把婴儿的照片带来,并反映给领导后再答复。随后,陈文杰反馈给伍先生的意见是:“专家看了报告,这个事医院没有责任。”$ X( m+ [; @5 P. j3 G! O* x
后来,伍先生又找到宜宾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无果后,工作人员建议他们做医疗鉴定,再确定责任。
% F4 z3 b1 E9 a伍先生说,孩子的问题非常明显,医院的检查报告和医生的诊断,都没有提醒胎儿畸形,再鉴定已经没有意义。
% \$ ]( o/ x1 w y$ b4 ^% `; |湖南一位有着10多年工作经验的公立医院妇产科医生告诉记者,一般在彩超报告中,都会注明手指和足趾及软组织异常不易显示等信息,这是因为从技术力量和医生一个人经验看,确实对有些病症无能为力。
9 w( m2 `3 T [! H! j( m但他表示,对于像这样明显的形体缺陷,在胎儿发育到3个月以上的孕中期阶段,应该可以查出,并告知家属,由其决定是否继续妊娠。但在代女士后几个月的彩超检查中,都没有在彩照报告中发现问题,“可能属于漏诊”。
" L& [- R& g* g3 k0 C/ O1 o% E, g2 d+ y湖北天门一位李姓妇产科医生则告诉记者,孕妇在孕中期,即20周到24周(5个多月)时,母体内羊水比较充足,这时通过彩超观察胎儿,每个方位和侧面都最为清晰,“一般有什么问题都能看出来”。如果到孕晚期,一是胎儿身上的肉比较饱满,再是羊水比较少,彩超观察则比较困难。伍先生的妻子于2016年3月底怀孕,最佳的彩超观察时期应该为当年8月底到9月底。在代女士9月21日的彩超检查报告,对四肢有描述,当时的描述是:“双侧上部及其肱骨可见,双侧前臂及其内尺、桡骨可见,双手呈握拳状。双侧大腿及其内骨可见,双侧小腿及其内胫、腓骨可见,双足可见”。
7 }- P- [0 Z6 P. _8 b4 j李姓医生说,胎儿出现畸形跟孕妇自身身体发育、子宫情况、以及怀孕期间的保胎状况关系密切,彩超只是一种参考值,检查结果跟胎儿的体位,在腹腔内的姿势都有关系,一些相对较小的畸形不一定都能通过彩超查出,无法确认医生漏诊。
2 t, S3 |/ d! v6 I4 C8 h在2014年一则类似的“正常孕检未见异常新生儿手脚却现畸形”事件中,北京妇产医院主任医师陈奕在接受《京华时报》采访时表示,孕检的检查结果和胎儿的体位与结构异常的程度有关系,并不是胎儿所有的结构上的异常都可以发现。如果孩子的部分肢体存在遮挡,医生很难明确检查出来,但是胎儿如果存在重大的畸形,医生还是可以发现的。" H7 h- G+ l( \" {7 r& _: f
宜宾市妇幼保健院法务陈文杰没有回应记者的采访要求,她称此事已经交给该院办公室统一答复。
$ s/ G# r' {9 z' W' |$ o, x, j: o3月30日,该院办公室负责人称,目前该院领导已经对此事展开调查,但她未透露调查进展和结果出来的时间。* t: H0 c+ a, v% [+ X
伍先生说,重庆医科大学儿童医院的医生告诉他,孩子的双腿可以矫正,但费用较大,而且不能保证矫正到正常人一样。至于手脚趾缺陷,暂时没有办法。, O# `/ F% }; \% n: K7 m% _- a
伍先生说,他家里以务农为生,经济条件不好,已经举债5万元为孩子治病。
0 W% J. S% J* V2 Q5 C9 m" {5 p" g9 B( o$ Q" L& ?& C
相关新闻:/ K7 l$ l% W# P3 E+ r- T4 }; x4 ~
宜宾市妇幼保健院5天前曾被曝光“作为医疗卫生机构没有尽到应尽的职责和义务……导致新生婴儿可能感染艾滋病”
: ^/ ?/ l, V; V1 B7 c宜宾一女子称孕期被查出患有梅毒、HIV待确诊,但医院未及时告知,致新生女儿感染艾滋;宜宾卫计委通报:宜宾市妇幼保健院未尽到应尽职责和义务,导致未将该感染孕产妇纳入高危妊娠管理,提供相应保健服务,将严肃追责0 [) i, }$ Q& F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