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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妇幼保健院 “新生儿HIV暴露”事件曝光后,一个生下畸形儿的家庭向记者反映称,家中产妇孕前在宜宾妇幼保健院做了6次彩超检查,该院都没有查出问题,“都说发育正常”。宜宾人伍先生日前向记者反映,他的妻子孕前在宜宾妇幼保健院(现已更名为宜宾市妇产儿童医院,当地人仍习惯称其为宜宾市妇幼保健院,本文沿用这一称呼)做了6次彩超检查,该院都没有查出问题,“都说发育正常”。4 N" C* o) r( R, C) }1 ]1 u6 J3 l* H8 a
从去年12月23日孩子出生至今3个多月,伍先生与宜宾市妇幼保健院的协商无结果;宜宾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同样没有结果反馈。
! D/ M% n4 Q- g; s& m/ \3月30日,宜宾市妇幼保健院办公室负责人告诉记者,该院领导目前正在调查此事,对于调查进展等信息,她表示不方便透露。; |9 @; I" e" y; R/ k4 ?. @( Z c2 ?
湖南一位有着10多年工作经验的公立医院妇产科医生告诉记者,对于像这样明显的形体缺陷,在胎儿发育到3个月以上的孕中期阶段,应该可以查出,代女士的情况“可能属于漏诊”。不过,湖北一位妇产科医生也告诉记者,胎儿出现畸形跟孕妇自身身体发育、子宫情况、以及怀孕期间的保胎状况关系密切,彩超只是一种参考值,检查结果跟胎儿的体位,在腹腔内的姿势都有关系,无法确认医生漏诊。孕检未发现问题
3 {; @" t7 ?3 P% S/ L! U" \, q伍先生和妻子代女士都是宜宾人。代女士于2016年3月底怀孕,4月第一次到宜宾市妇幼保健院检查,并建孕妇管理卡。- M% y- D) w9 y5 ?8 Y" u9 t: |
伍先生说,在妻子2016年12月23日产下孩子之前,一直在这家医院进行孕检,仅彩超就做了6次。他提供的6份彩照检查报告显示,代女士分别于2016年5月13日、6月16日、7月16日、9月21日、11月7日和12月4日,在该院进行了彩超检查。: y; o8 [4 n( Z) y# o1 \8 F
伍先生说,妇产科可供挂号选择的医生有刘仁慧和唐小平两人,这6次彩照检查结果,都由这两位医生查看。他说,从第一次检查到最后一次检查,都没有医生告诉他胎儿发育畸形,“一直都说发育正常”。0 N: a6 C9 v. I, D
记者在伍先生提供的多张单据上,看到了刘仁慧和唐小平的签字。3月30日下午,记者致电宜宾市妇幼保健院妇产科部门,一位工作人员称,刘仁慧未上班。: b! X( V5 e9 u" e, Z# @' t
在代女士最后一次检查,即2016年12月4日(产前2周)的彩照检查报告上,“诊断所见”一栏中,没有对胎儿四肢发育情况的描述。在“特别提示”第一条注明,“本次超声检查中‘诊断所见’的内容,没有被描述的胎儿结果不在本次诊断的范围内”;第二条注明,“多数情况下,胎儿耳朵、眼内容物、手指和足趾及软组织异常不易显示”;第四条注明,“仅供临床医生参考,不作为诊断的唯一依据。”
! c \- J; C% U- D6 u# j# v) M记者注意到,此前几份彩照检查报告上,只有9月21日的彩超检查报告,对四肢有描述,当时的描述是:“双侧上部及其肱骨可见,双侧前臂及其内尺、桡骨可见,双手呈握拳状。双侧大腿及其内骨可见,双侧小腿及其内胫、腓骨可见,双足可见”。
8 o2 Z( z0 T O伍先生说,他和妻子都很年轻,双方家族都没有遗传病,加之检查时一直被告知“胎儿正常”,所以并没有想到孩子发育畸形。他说,孕检期间,他们在宜宾市妇幼保健院花费数千元,考虑到费用问题,他和妻子商量后决定在费用较低的宜宾市大房医院生产。, n' A; G/ f3 H& z5 e. H& o) d8 s
2016年12月23日,代女士在宜宾市大房医院产下一名女婴。几天后,伍先生带着孩子到重庆医科大学儿童医院就诊,该院提供的诊断证结果为:“1.双侧先天性马蹄内翻足术后;2.左手畸形;3.双足趾畸形”。医院:已展开调查
) |! ^) r/ n* X8 S* `& U伍先生说,让他感到不解的是,为什么多次孕检中,一直没有人告诉他胎儿可能不正常。当晚,他去找到宜宾市妇幼保健院,一名办公人员让他联系该院法务人员陈文杰。% m# I* i: R4 E/ O
次日,伍先生见到陈文杰,对方让他把婴儿的照片带来,并反映给领导后再答复。随后,陈文杰反馈给伍先生的意见是:“专家看了报告,这个事医院没有责任。”
. r; ]1 W. J" `后来,伍先生又找到宜宾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无果后,工作人员建议他们做医疗鉴定,再确定责任。4 b. _: U8 Y; K0 u9 y( I# S) R
伍先生说,孩子的问题非常明显,医院的检查报告和医生的诊断,都没有提醒胎儿畸形,再鉴定已经没有意义。
* F# Y8 ^. L* z" ?2 i湖南一位有着10多年工作经验的公立医院妇产科医生告诉记者,一般在彩超报告中,都会注明手指和足趾及软组织异常不易显示等信息,这是因为从技术力量和医生一个人经验看,确实对有些病症无能为力。& y. M) X/ T% `* W
但他表示,对于像这样明显的形体缺陷,在胎儿发育到3个月以上的孕中期阶段,应该可以查出,并告知家属,由其决定是否继续妊娠。但在代女士后几个月的彩超检查中,都没有在彩照报告中发现问题,“可能属于漏诊”。 {) d, W+ b' a. r
湖北天门一位李姓妇产科医生则告诉记者,孕妇在孕中期,即20周到24周(5个多月)时,母体内羊水比较充足,这时通过彩超观察胎儿,每个方位和侧面都最为清晰,“一般有什么问题都能看出来”。如果到孕晚期,一是胎儿身上的肉比较饱满,再是羊水比较少,彩超观察则比较困难。伍先生的妻子于2016年3月底怀孕,最佳的彩超观察时期应该为当年8月底到9月底。在代女士9月21日的彩超检查报告,对四肢有描述,当时的描述是:“双侧上部及其肱骨可见,双侧前臂及其内尺、桡骨可见,双手呈握拳状。双侧大腿及其内骨可见,双侧小腿及其内胫、腓骨可见,双足可见”。' h4 f# p. ?6 r9 X; L
李姓医生说,胎儿出现畸形跟孕妇自身身体发育、子宫情况、以及怀孕期间的保胎状况关系密切,彩超只是一种参考值,检查结果跟胎儿的体位,在腹腔内的姿势都有关系,一些相对较小的畸形不一定都能通过彩超查出,无法确认医生漏诊。
/ e% P1 H* x8 P6 k2 Y+ S在2014年一则类似的“正常孕检未见异常新生儿手脚却现畸形”事件中,北京妇产医院主任医师陈奕在接受《京华时报》采访时表示,孕检的检查结果和胎儿的体位与结构异常的程度有关系,并不是胎儿所有的结构上的异常都可以发现。如果孩子的部分肢体存在遮挡,医生很难明确检查出来,但是胎儿如果存在重大的畸形,医生还是可以发现的。
8 X) C/ T. w* W$ _7 F! i宜宾市妇幼保健院法务陈文杰没有回应记者的采访要求,她称此事已经交给该院办公室统一答复。
0 ^0 j, S3 q B* _. n% K3 N4 M3月30日,该院办公室负责人称,目前该院领导已经对此事展开调查,但她未透露调查进展和结果出来的时间。6 H0 r: L. H' j) t
伍先生说,重庆医科大学儿童医院的医生告诉他,孩子的双腿可以矫正,但费用较大,而且不能保证矫正到正常人一样。至于手脚趾缺陷,暂时没有办法。" z V# y. G# n3 E+ K
伍先生说,他家里以务农为生,经济条件不好,已经举债5万元为孩子治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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