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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毒打无处伸冤,凶手逍遥法外0 B, _( R1 {- G& c& j
我是四川省武胜县三溪镇长深村1组27号的一个普通农民易小明,身份证号:51292819750729081X。本人因受社会街霸凌晨1点钟左右故意挑起事端,受多人围攻,强行欺压。在人身受到严重侵害时,自卫过度、防卫过当造成他人人身伤害,而获刑2年,在达州监狱服刑。
. e5 @# D3 E, ^( v2 m+ q 入狱后,被分到四川达州监狱四区进行电子产品组装的劳动改造,组长下达了组长任务,每天递增200增到1800组,每天劳动12小时,分配的任务远远超过常人的体能,大家就只好把零件带到监区加夜班。有时候晚上只能睡一两小时,由于完不成任务,常遭狱警和大、小组长的殴打、折磨以及生活上的克扣,严重地侵害了我们的人权。在无法完成超体能的工作量时,大小组长就介绍服刑人员向狱警出钱购买工作量,如此胆大妄为、赤裸裸的贪污行为。共产党像太阳,照到哪里哪里亮,但有太阳照不到的达州监狱,同狱服刑的罪犯,只要有钱给狱警,他们就能被提为组长、大组长,他们自身得不到改造,还反过来任意殴打同狱服刑人员。发挥他们以往在狱外偷、抢、摸、夺、欺诈等特长在狱内为所欲为任意妄为。逃避了改造。5 |; ?# o5 x$ Z3 i) a; V+ @
在2012年3月,我因无法完成高强度的劳动任务,由于家庭贫穷,无钱寄来给我买工作量任务,被郭兵小组长长时间殴打。在殴打过程中,其他大小组长共七八人也跑来对我进行殴打,后被狱警罗文进来及时制止,才幸免于更严重的殴打。事发当天晚上狱警吴刚建,警号:5112232,不问青红皂白,不对施暴人员郭兵追究责任,以扇耳光对我进行殴打,我被毒打后即感觉头部、面部、耳部疼痛难忍。后来,在我恳求下,他们将我带去监狱医院看过医生,医生简单询问后开了一点止痛药了事。我要求出去检查,结果等了许久,也未被送去检查治疗。我迫于无奈,给监狱长陈波写信提出要求治疗,2012年11月被送往二医院检查,医生检查后确认我面部神经被打伤,以后又被带去检查过几次,但仍没有得到有效治疗,狱警吴刚建滥用职权,对我们服刑人员故意毒打,给我的身体造成了严重后果。
# v: Y, j. l% G 我曾多次向监狱长及其上级机关写信要求治疗,都未得到回复进行有效治疗,以致病情加重。2012年12月25日,经达州市中心医院检查结果是上颌窦炎,2013年3月8日在达州市中心医院检查结果是双侧上颌窦及左侧筛窦炎及其它病情。出狱后在重庆三军医大第三附院、中山大学附第一医院及其他医院检查结果是下颌关节综合症,双侧聂下颌关节紊乱综合症。双耳耳膜、耳腔严重受损,现难受生不如死,我出狱后为了更好地治疗,到处求医治疗,但事隔受害日太久,给治疗增加了很大的难度。
9 X- O4 C7 X+ e1 m2 t3 N2 M 我曾多次要求政法机关对吴刚建故意毒打我致重伤、他知法犯法毒打我们服刑人员致重伤,并留下了后遗症,严重违反了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我现未得到任何经济赔偿,打人罪犯吴刚建仍逍遥法外,这真是天理不容。请求执法部门对其给予严惩,伸张法律正义,为我受害人伸冤。( t- A7 Y/ I E* z*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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