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竹县经信局根据县政府法制办要求,及时安排专人,认真对照《四川省权力清单(2016 年本)》以及县上公布的县级行政权力清单,对县经信局行政权力进行了进一步清理,清理结果为:大竹县经信局行政权力共6项,其中行政许可2项,行政处罚3项,行政奖励1项。行政许可2项分别是:技术改造项目核准(备案)、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施工作业许可。行政处罚3项分别是:对违反成品油市场管理有关规定的处罚、对违反节约能源管理有关规定的处罚、对违反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的处罚。行政奖励是:对维护电力设施安全和反窃电行为的奖励。 在清理行政权力时,大竹县经信局还对行政权力依据、处罚种类、自由裁量权等进行了再核对,并按照“只增不减”的原则,结合实际,优化编制了各行政权力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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