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二人徐某、黄某租下一套房子,在屋里销售假药,种类多达60多个品种,销售金额达30多万元。被小区其他住户发现后举报,民警到现场一锅端。近日,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销售假药罪,判处这对夫妻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徐某、黄某夫妇几年前来到昆明打工,去年1月,他们在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在其租住的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华都花园A区22栋某房间里存放、分装药品进行销售。自从二人租住该小区后,这里变得有些热闹,有时候晚上都灯火通明。 小区里个别细心住户仔细观察发现,徐某经常开车拉药品,小区咋个能生产药品呢?有住户很是不解,于是就向有关部门举报,并向警方报案。 % g7 p0 x- {( r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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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4月8日下午,民警在进行入户调查时,发现徐某、黄某在出租房里销售假药,并向昆明市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执法人员到现场清点,该房屋内存放80种假药疑似物、打码机、封口机、药瓶和销售假药所使用的销售明细单、目录。 经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徐某、黄某分装、销售其中61种药品的行为,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的规定,这61种药品应按假药论处。经鉴定,61种假药中发生实际销售的有53种,涉案金额为30多万元。 西山法院审理认为,徐某、黄某的行为均已构成销售假药罪,并于近日作出一审判决:徐某、黄某分别犯销售假药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和缓刑,并各处罚金30万元和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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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云南网 作者:柏立诚( H- h" j3 \0 l+ H+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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