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乐山市长等伪造档案 强占川军将领李介立私人住宅的犯罪事实 被举报人:刘运生,原乐山市市长。 被举报人:李 佳,原乐山市副市长。 被举报人:谢明瑶,原乐市建委副主任。 我父亲李介立所在的川军第二十军从贵州出发赴沪参加了在抗战史上有重大意义的淞沪会战,他所率领的第794团,受薛岳指挥,军指挥所设在南翔附近,在蕴藻浜,陈家行,构筑阵地与日军第9师团展开了激烈的战斗,父亲坚守在桥亭宅石桥与敌人争夺三天四夜,部队伤亡过半最终完成了固守任务,父亲抱着机枪上阵扫射鬼子受伤,用养伤费让其妻在乐山市中区买下了君子巷3-5号大院。十几口人从犍为迁往此地居住。 此房被公安局借用,后改为机关幼儿园,我们要求收回房子,一直到1985年,国务院文件国发(1983年)139号 国务院文件国发(1983)194号国务院关于发布《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的通知,我们通过了解,房子是我们的,我们一直要求政府归还给我们,政府官员频繁调动对我们一拖再拖,政府官员私下也说房子我们的。 89年发现土地被拆成空地,我们就阻拦不让施工,市中区信访局并拿出一个所谓的档案,称55年登记为公房,并且出示了相关的伪造档案《爱国人士履历表》,我们将这些档案通过省检察院的指定的鉴定中心,鉴定属于伪造档案。当地市公安局市和市司法局出文称没有买过我家的房子。 经我们调查,贪官伪造的:履历表,1988年口头通知把房产证办给幼儿园后,政府以450万的低价卖给了市长刘运生侄儿刘三儿。当刘三儿开始施工时我们就阻止施工,第二个月刘运生侄儿转手卖给“三一开发商”六百五十万,我们前后阻挡十一年,最后房产公司多次转让,市政府出文称此土地房产产权不清,最后市建设局当年建委副主任谢明阳参与入股,趁我们不在,连夜施工,将建委以出文的开发容积率2.0,提高到9.8。当年成都商报已报道此事。 ! Q5 q' E1 \: `) U6 ^
后通过房管局局长说市长刘运生的秘书打电话来说,1988年将房产证及土地证才办给幼儿园。他没见到国资委公房证明,就没有签名,但任发了两证。 1987年,我父亲85岁时,知道身体不行了,就写了一份委托书委托家人要回祖业。 我们土地一共接近4亩,一楼一底二十五间房子、建筑面积一千二百多平方,四个天井。 我家房子现被开发为阳光水岸,座落滨河路,紧靠大渡河边,开发商赚了一个多亿。二十多年来我们一直要求退还房子,包括贪官李佳时任乐山市委副市长在内也参与此事,拖延至今不还。我们强烈要求严惩贪官、追究伪造档案的刑事责任,退还我们父亲用抗战养伤费买下的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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