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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平梁镇的个农村家庭,现于内江读大三,于2014年年初,我爸爸在平梁镇莲花大厦买的房子一单元603号,并与此签订购房合同,由于2014年3月,爸爸意外事故身亡。家庭经济严重受挫,全家人处于悲痛之中,处理爸爸的后事。以及在广东省湛江市打官司。这就是1年多的时间,直到2015年年底事情都没解决好,因此在莲花大厦买的房子也没有来的及装修。在2017年回家时,发现房子的锁打不开,才得知。603号房被四川恒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苟兴川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此房于2015年冬季再次卖给平梁镇6村的一户姓陈的。切伪造购房合同时间,现已联系及找不到苟兴川的人。已向派出所,乡政府。司法所求助。均无结果,现已是共产党当家做主。为老百姓办实事的时代。老百姓却办事难,对于一个已经没有主要经济来源的家庭,这种事情更是难上加难,现对方说房子是他的。该房当时我们买了之后就买了沙子已经吊上屋里,苟兴川却将我们的沙子也卖了,多方求援无果,忘领导给帮助,平苦老白姓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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