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巴中2月16日讯(李茂 记者 余开洋)2月12日深夜,携巨额存款潜逃16年的某银行平昌县支行员工温某某被平昌县人民检察院侦察员和法警一行4人从广元市押解巴中归案。 据悉,1996年8月至2000年7月,犯罪嫌疑人温某某利用经办某银行平昌县支行牡丹卡业务的职务之便,采用直接支取客户抵押存单或将抵押存单作为质押物贷款供自己经商使用的手段,贪污公款20万元。2000年7月6日,温某某利用在本行江口储蓄所代理出纳员职务之便,窃取储蓄所存款28万元后潜逃。案发后,温某某居无定所,四处游荡,平昌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力量追逃未果。 2017年春节前夕,平昌县人民检察院反贪干警按照上级部署,再次到犯罪嫌疑人温某某的亲友家进行了走访,了解到温某某将公款挥霍殆尽。春节期间,温某某向亲友告急求援,其亲友规劝其投案自首,争取法律宽大处理。 2月12日下午,温某某从陕西省赶到广元市利州区嘉陵派出所投案自首。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