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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家单位这样回应 绕城西段公司: ) |+ L& l8 M% m7 R" O
高速公司只负责管理收费站内高速公路,以及收费站外广场。出事地点属于地方交通部门管辖。 ! g$ u* |" S! N0 r" d( i m
双流区交通局:
7 j6 r5 A; N. K4 ] 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武侯端,不属于双流管,“双流平时不养护这一段道路,是武侯负责维护。
9 o( X# e2 D0 a, d5 X2 H0 G4 q 武侯区交通局:
. {: H2 d6 W% i# p9 V' z 事发路段的建设方为川西高速公司,但建设完成以后,没有移交给武侯区,“因此不属于武侯管辖。” # q( P, |( L0 p- c* B$ \. e7 m
对于成都市民郝先生来说,这个春节过得不太舒心:家里好好一辆宝马车,因为一场意外“伤”得不轻,而自己又找不到该由谁来负责。 * s- x' I+ p& l' a
2016年12月21日下午,郝先生驾车途经双楠大道江安河大桥时,前方突然出现一个大坑,他刹车不及碾了过去,“砰!砰!”车子右侧前后轮胎同时爆胎,右侧安全气囊也弹了出来。车子送到修理厂,对方估计维修要花7000元左右……郝先生认为,道路管理方应对这起事故承担一定责任。
! e$ x: _6 R4 B* T- U! I 事发地位于成都武侯、双流两区交界处,又毗邻绕城高速收费站。但武侯区交通局、双流区交通局、绕城西段管理公司均称,事发点不属于自己管理范围……郝先生想不通,一条城市干道,怎么就成了三不管?他表示如果问题得不到解决,“只好把三家都告上法院。”
7 \+ x; \7 Y( x6 ~" T+ h1 N. X3 c 被坑了 ; c; F, \+ Q- a- Q" U7 e' d m6 H/ u
遇坑刹车不及
: I# j& r+ K V: b8 P 宝马伤得不轻 % c0 d- k5 I+ z8 A% e0 Y
去年12月21日下午4点过,郝先生和妻子一起驾车走双楠大道出城去双流。 i5 |. z4 D' D3 i" p
“刚走到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内侧,上了江安河大桥,突然发现前面有个坑。”他说,这条路限速80公里,当时车速在60公里,刹车已经来不及了,车子直接碾进了坑。
3 ]" n w9 A9 R: P1 l “砰!砰!”车子碾进坑后,伴随一阵剧烈颠簸,发出两声异响。同时,右侧前后车门也发出“嘭嘭”两声,安全气囊弹了出来,车里满是浓烟。 , {6 H! @4 n1 D! S, @
“当时我以为车子自燃了,下车一看,原来是爆胎了。”郝先生说,路面上的坑,大约1米宽、近20厘米深,这个坑不仅让右侧前后车轮爆胎,车子右侧前后车门、顶部的安全气囊,也都弹了出来,气囊膨胀产生了不少浓烟。
& u0 ~& [! }" R' Y6 w* X 他说,事发时妻子坐在副驾驶位置,气囊弹中了妻子手臂,“我老婆右手肿了好几天才消。”
4 W( P) B6 g: x2 V7 i* F( D 由于前后轮爆胎,郝先生只得呼叫了一辆拖车前来,把车子拖去了修理厂。 9 S/ S) o8 P: H+ E6 B
维修要花7000 1 ]+ z) Y4 q# T; S, r1 s
都说自己无责 : `% \4 G4 x4 r7 Y% k
对于这次意外,郝先生认为,双楠大道是进出城主干道,连接着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桥,车流量很大,“出现这么深一个坑,也不是一天两天形成的,咋个没有人早点维修?” ; I: \6 f" f/ O/ Y
他说,退一步讲,即使来不及维修,也可以在路上设置一个警示牌,警示来往车辆避让,“这种大路上车子多,行驶速度都比较快,等看到坑再刹车,已经来不及了。”
' b( Z' F3 p0 U 事故发生后,修理厂先补好了轮胎,“花了2400元”,但剩下的安全气囊,郝先生一直没有去修理,他觉得这部分维修费,不应该自己来出,“修理厂给我报了价,要修好一共要花7000元左右。” : i4 O2 d4 q% m+ J# E, p
他认为,作为道路管理养护方,比如交通局、养护所,应该对这次意外承担一定责任,“起码把车子维修好,不算过分吧?” 9 [) S( R1 k2 a0 l
为了找到道路管理方,郝先生先后联系武侯、双流两地交通局以及绕城西管理公司,但得到回复都是——不属于己方管辖范围。
# y+ w8 l8 X0 D) X: }3 m2 } 碰巧了 * E( c! k6 V4 e1 w, J; R8 w) L
事故发生地点 ) F0 ~6 {1 j0 x4 p% m! I; @
位于两区交界
& ^ v* \7 O$ b! W; p* y 2月6日下午,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来到事发地——双楠大道江安河大桥,这里位于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内侧,距离高速路收费站仅有两三百米距离,车流量大,车速普遍较快。
, \$ U, t; E& Q7 d 记者在现场看到,在江安河大桥武侯端桥头,立有一个标牌,两面分别写着“武侯”、“双流”。根据南北方向推测,标牌北端属于武侯区,南端属于双流区。 1 u `5 A: N$ b& `
记者也找到了造成郝先生事故的坑,它已经被新沥青填平,和周围路面有明显的色差。在大桥上卖甘蔗的商贩周女士仍记得那场事故,“一辆宝马车碾进了坑,结果两个轮胎爆胎,连安全气囊都弹了出来……”
( \: F8 I) W/ J 她说,不仅是郝先生的车,因为这个坑出事,在她记忆里,近几个月至少还有三辆车。 ' J: V1 p2 h$ I+ ^
江安河大桥到底属于哪个区?周女士称,“我也说不清楚,反正武侯和双流就是以江安河分界的。”
1 j5 W! ^- d$ } 该谁管
8 V: T7 c2 ?, H! N& W 绕城西段公司:事发点在收费站外,属地方管理
8 y& d. Z, i! `0 N2 d1 k# e 6日下午3点,记者联系到绕城西段管理公司,一位工作人员回复称,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不属于高速公司管理范围。
% M2 f9 k* g0 C! w8 }; N8 @ “高速公司只负责管理收费站内高速公路,以及收费站外广场,大约前移50米的距离。”他说,出事地点虽然距绕城接待寺立交收费站仅数百米,但已经属于地方交通部门管辖。 : u7 e/ ?) H. W9 y6 c/ }
双流区交通局:事发地不属双流,由武侯负责养护 7 v ~* x# o& X; w. X
记者又致电双流区交通局,把事件缘由反映给办公室工作人员,对方称要询问一下业务科室再回复。
& v) x8 l7 `0 f$ K- d7 ~ 半个小时后,工作人员回复称,刚刚问过养护队,知道宝马车爆胎这件事,但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武侯端,不属于双流管,“双流平时不养护这一段道路,是武侯负责维护。” 9 _( I+ {. F% W( q+ I" u
武侯区交通局:建设方尚未移交道路,不属武侯管 8 A- H6 ^% C: } B: S# ^' v
随后,记者联系到武侯区交通局路政科负责人,他已知晓郝先生爆胎一事。据其介绍,事发路段于2005年修建,建设方为川西高速公司,但建设完成以后,没有移交给武侯区,“因此爆胎事发点不属于武侯管辖。” ) R+ ?' r5 L; @
他补充说,在江安河大桥武侯端有一个界碑,标得很清楚,江安河大桥及以南区域,都属于双流区。“接到郝先生反映后,武侯交通局下属公路管理所马上派人把坑填了,不是因为归武侯管,是因为不想再有车出事。”
# p6 d) }: |; v3 S, \' _ 得到三家单位的回复后,郝先生很尴尬,也很不解,作为一条进出城的城市干道,建好这么久,为什么会成为“三不管”地带?
' ^& T6 F* t2 W# n" N, b$ [ 律师说法 0 y4 J; W- n: K$ ?5 i
道路管理养护部门应担责
1 S4 \* O6 c# B 北京安博(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瑶认为,依据《侵权责任法》,如果施工形成坑后未设置警示标志,施工方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1 P" Q6 g% q0 ^1 ?1 ]+ Z 其次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当施工作业或者道路出现损毁,未及时设置警示标志,造成财产损失,管理养护部门应担侵权责任。
- l% O v; t9 O5 s& ]' Z 她说,《道路交通安全法》同时规定,当道路出现损毁时,管理养护部门应当设置警示标志并及时修复,具体由谁修复,要根据道路的行政划分范围确定。(记者 李智 实习生 昔兴琪 摄影 刘陈平) # L8 q; `3 @$ h1 z- k
原标题:坑伤宝马 车主寻找管理方 遭遇三方踢皮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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