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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家单位这样回应 绕城西段公司:
$ d" `5 r" P. a 高速公司只负责管理收费站内高速公路,以及收费站外广场。出事地点属于地方交通部门管辖。 # i- P3 s6 C5 ]
双流区交通局:
- s, P% H" t7 @, S, Z* Z; d$ N 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武侯端,不属于双流管,“双流平时不养护这一段道路,是武侯负责维护。 ) N% n! s1 |- f+ E( o# ?
武侯区交通局:
/ n$ [1 l% e$ f& r% K) t: j! z 事发路段的建设方为川西高速公司,但建设完成以后,没有移交给武侯区,“因此不属于武侯管辖。”
0 [: l+ z/ J& V- e- P7 X 对于成都市民郝先生来说,这个春节过得不太舒心:家里好好一辆宝马车,因为一场意外“伤”得不轻,而自己又找不到该由谁来负责。 6 z" X# B$ ~# B8 P* d+ u. Z% w2 ~- ?
2016年12月21日下午,郝先生驾车途经双楠大道江安河大桥时,前方突然出现一个大坑,他刹车不及碾了过去,“砰!砰!”车子右侧前后轮胎同时爆胎,右侧安全气囊也弹了出来。车子送到修理厂,对方估计维修要花7000元左右……郝先生认为,道路管理方应对这起事故承担一定责任。 " ~, Z) S: U) a+ w" J( R8 t. d
事发地位于成都武侯、双流两区交界处,又毗邻绕城高速收费站。但武侯区交通局、双流区交通局、绕城西段管理公司均称,事发点不属于自己管理范围……郝先生想不通,一条城市干道,怎么就成了三不管?他表示如果问题得不到解决,“只好把三家都告上法院。”
, D2 }* R2 w4 V; P 被坑了 * ^+ S$ s; w a9 A3 l' G9 D
遇坑刹车不及
( h; U4 ^/ v; I, }; a 宝马伤得不轻
/ u+ b" w! m, V3 m7 G 去年12月21日下午4点过,郝先生和妻子一起驾车走双楠大道出城去双流。
- l: h" m1 H7 \9 y4 c0 Q" A# ~ “刚走到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内侧,上了江安河大桥,突然发现前面有个坑。”他说,这条路限速80公里,当时车速在60公里,刹车已经来不及了,车子直接碾进了坑。 ]0 u, v, q0 x9 I! ^2 R& d6 P
“砰!砰!”车子碾进坑后,伴随一阵剧烈颠簸,发出两声异响。同时,右侧前后车门也发出“嘭嘭”两声,安全气囊弹了出来,车里满是浓烟。 , m# O6 ~; \/ v2 I& b
“当时我以为车子自燃了,下车一看,原来是爆胎了。”郝先生说,路面上的坑,大约1米宽、近20厘米深,这个坑不仅让右侧前后车轮爆胎,车子右侧前后车门、顶部的安全气囊,也都弹了出来,气囊膨胀产生了不少浓烟。
2 v0 }7 ~! |. Z2 T 他说,事发时妻子坐在副驾驶位置,气囊弹中了妻子手臂,“我老婆右手肿了好几天才消。” , q U: Z( ]5 d) Q
由于前后轮爆胎,郝先生只得呼叫了一辆拖车前来,把车子拖去了修理厂。
3 u* D% r: K% {: L# \9 J 维修要花7000
( U- F5 T: _, D0 ]: B1 n 都说自己无责
) }# R, ?) k0 Z* F 对于这次意外,郝先生认为,双楠大道是进出城主干道,连接着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桥,车流量很大,“出现这么深一个坑,也不是一天两天形成的,咋个没有人早点维修?”
' u" [2 |/ ]# Y* l 他说,退一步讲,即使来不及维修,也可以在路上设置一个警示牌,警示来往车辆避让,“这种大路上车子多,行驶速度都比较快,等看到坑再刹车,已经来不及了。” 3 R4 o3 f* B; U. B1 h, A: n& F ]$ @, {
事故发生后,修理厂先补好了轮胎,“花了2400元”,但剩下的安全气囊,郝先生一直没有去修理,他觉得这部分维修费,不应该自己来出,“修理厂给我报了价,要修好一共要花7000元左右。” 3 T4 P% c* {( K+ t" p9 m
他认为,作为道路管理养护方,比如交通局、养护所,应该对这次意外承担一定责任,“起码把车子维修好,不算过分吧?” 1 x6 k/ ~4 b* o$ ?
为了找到道路管理方,郝先生先后联系武侯、双流两地交通局以及绕城西管理公司,但得到回复都是——不属于己方管辖范围。
* \) N1 Z Q/ u0 G4 K( \6 L 碰巧了
; h$ t) |; c' a 事故发生地点 ( z1 Z. p$ {& Q: q4 J( F# y
位于两区交界
9 e' M/ p0 R; s) N1 c" f 2月6日下午,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来到事发地——双楠大道江安河大桥,这里位于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内侧,距离高速路收费站仅有两三百米距离,车流量大,车速普遍较快。
4 b/ S+ x! T8 C% i2 @0 b" D 记者在现场看到,在江安河大桥武侯端桥头,立有一个标牌,两面分别写着“武侯”、“双流”。根据南北方向推测,标牌北端属于武侯区,南端属于双流区。 $ n' q- K* z/ M0 t" V9 k
记者也找到了造成郝先生事故的坑,它已经被新沥青填平,和周围路面有明显的色差。在大桥上卖甘蔗的商贩周女士仍记得那场事故,“一辆宝马车碾进了坑,结果两个轮胎爆胎,连安全气囊都弹了出来……”
" B2 i" _8 [( S+ T/ S' m 她说,不仅是郝先生的车,因为这个坑出事,在她记忆里,近几个月至少还有三辆车。 # e% `2 H1 r9 t) v
江安河大桥到底属于哪个区?周女士称,“我也说不清楚,反正武侯和双流就是以江安河分界的。”
2 j. _! e* F$ x/ O! U% N 该谁管 ; }; z* d8 n- n* W( J
绕城西段公司:事发点在收费站外,属地方管理
3 n, [ X# `7 V7 Y 6日下午3点,记者联系到绕城西段管理公司,一位工作人员回复称,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不属于高速公司管理范围。 & ?+ X7 I, Y( m8 z$ m2 [2 F* z4 p
“高速公司只负责管理收费站内高速公路,以及收费站外广场,大约前移50米的距离。”他说,出事地点虽然距绕城接待寺立交收费站仅数百米,但已经属于地方交通部门管辖。 0 {7 _/ G1 m3 u$ L6 V6 I# ^
双流区交通局:事发地不属双流,由武侯负责养护 ; h! c9 V- }- M0 E
记者又致电双流区交通局,把事件缘由反映给办公室工作人员,对方称要询问一下业务科室再回复。
0 ^% z# f9 b( z' a 半个小时后,工作人员回复称,刚刚问过养护队,知道宝马车爆胎这件事,但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武侯端,不属于双流管,“双流平时不养护这一段道路,是武侯负责维护。”
1 @- {% t2 e. P3 Z4 C, h9 P 武侯区交通局:建设方尚未移交道路,不属武侯管 % ]! \" S+ P( y' R& ]
随后,记者联系到武侯区交通局路政科负责人,他已知晓郝先生爆胎一事。据其介绍,事发路段于2005年修建,建设方为川西高速公司,但建设完成以后,没有移交给武侯区,“因此爆胎事发点不属于武侯管辖。”
( x% z, Y/ c8 p( A% u* j5 S1 I 他补充说,在江安河大桥武侯端有一个界碑,标得很清楚,江安河大桥及以南区域,都属于双流区。“接到郝先生反映后,武侯交通局下属公路管理所马上派人把坑填了,不是因为归武侯管,是因为不想再有车出事。”
( e+ Z5 P+ C! q, A2 D, e 得到三家单位的回复后,郝先生很尴尬,也很不解,作为一条进出城的城市干道,建好这么久,为什么会成为“三不管”地带? [/ g* ?0 z7 E
律师说法 3 y' T! q2 W) r W) m$ a
道路管理养护部门应担责
- ^! Q- f( \* t c& n 北京安博(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瑶认为,依据《侵权责任法》,如果施工形成坑后未设置警示标志,施工方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g) r# s$ F+ G) I* @ 其次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当施工作业或者道路出现损毁,未及时设置警示标志,造成财产损失,管理养护部门应担侵权责任。
/ V9 [1 r) K/ H7 t1 p& y. K& a 她说,《道路交通安全法》同时规定,当道路出现损毁时,管理养护部门应当设置警示标志并及时修复,具体由谁修复,要根据道路的行政划分范围确定。(记者 李智 实习生 昔兴琪 摄影 刘陈平) 8 D# x% U- Y' D
原标题:坑伤宝马 车主寻找管理方 遭遇三方踢皮球( T5 i/ X% }$ K3 w2 },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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