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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家单位这样回应 绕城西段公司:
0 |! F0 s1 r. X4 s; C% q% } 高速公司只负责管理收费站内高速公路,以及收费站外广场。出事地点属于地方交通部门管辖。
, q0 A) @6 n% ~, x" p' u" ? 双流区交通局:
+ Z9 ?" a4 e ~- U$ w5 c [ 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武侯端,不属于双流管,“双流平时不养护这一段道路,是武侯负责维护。
1 o8 V/ H7 i3 ?* ] 武侯区交通局: ' r* t- C2 a! B
事发路段的建设方为川西高速公司,但建设完成以后,没有移交给武侯区,“因此不属于武侯管辖。”
9 K2 X$ }3 ^9 q& H 对于成都市民郝先生来说,这个春节过得不太舒心:家里好好一辆宝马车,因为一场意外“伤”得不轻,而自己又找不到该由谁来负责。 + i8 j1 z+ J+ b! h
2016年12月21日下午,郝先生驾车途经双楠大道江安河大桥时,前方突然出现一个大坑,他刹车不及碾了过去,“砰!砰!”车子右侧前后轮胎同时爆胎,右侧安全气囊也弹了出来。车子送到修理厂,对方估计维修要花7000元左右……郝先生认为,道路管理方应对这起事故承担一定责任。
! O. o" E/ C& }8 t; B. U6 n 事发地位于成都武侯、双流两区交界处,又毗邻绕城高速收费站。但武侯区交通局、双流区交通局、绕城西段管理公司均称,事发点不属于自己管理范围……郝先生想不通,一条城市干道,怎么就成了三不管?他表示如果问题得不到解决,“只好把三家都告上法院。” 2 ~; I8 F# U, A, l1 x- G3 J6 |
被坑了
$ T: u& T9 e7 S. V7 T2 t% ?! V 遇坑刹车不及 ( m+ g' Z9 A. x8 p
宝马伤得不轻 : \& h. K% S$ y- A
去年12月21日下午4点过,郝先生和妻子一起驾车走双楠大道出城去双流。 2 _& [. I, ~5 z6 p# d& U; V! Z, f$ R# Q
“刚走到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内侧,上了江安河大桥,突然发现前面有个坑。”他说,这条路限速80公里,当时车速在60公里,刹车已经来不及了,车子直接碾进了坑。 2 s" I h5 V. F, {0 H1 G% t
“砰!砰!”车子碾进坑后,伴随一阵剧烈颠簸,发出两声异响。同时,右侧前后车门也发出“嘭嘭”两声,安全气囊弹了出来,车里满是浓烟。 : F$ b6 p7 e% v
“当时我以为车子自燃了,下车一看,原来是爆胎了。”郝先生说,路面上的坑,大约1米宽、近20厘米深,这个坑不仅让右侧前后车轮爆胎,车子右侧前后车门、顶部的安全气囊,也都弹了出来,气囊膨胀产生了不少浓烟。 & a! M' d7 N7 n
他说,事发时妻子坐在副驾驶位置,气囊弹中了妻子手臂,“我老婆右手肿了好几天才消。”
& ?* [) ^: U7 a2 [ D: t3 V- J 由于前后轮爆胎,郝先生只得呼叫了一辆拖车前来,把车子拖去了修理厂。
# ]% {' {( R! V 维修要花7000
- t" m, [) ?" `, Y6 o" ^5 S 都说自己无责
3 H X! Q" U$ Q; ]. I; c 对于这次意外,郝先生认为,双楠大道是进出城主干道,连接着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桥,车流量很大,“出现这么深一个坑,也不是一天两天形成的,咋个没有人早点维修?” 1 b& k& K: U* Z- E+ z; A
他说,退一步讲,即使来不及维修,也可以在路上设置一个警示牌,警示来往车辆避让,“这种大路上车子多,行驶速度都比较快,等看到坑再刹车,已经来不及了。”
/ y9 m- O: v1 z+ W" a 事故发生后,修理厂先补好了轮胎,“花了2400元”,但剩下的安全气囊,郝先生一直没有去修理,他觉得这部分维修费,不应该自己来出,“修理厂给我报了价,要修好一共要花7000元左右。”
' \7 T9 U1 s& K. C$ D/ x 他认为,作为道路管理养护方,比如交通局、养护所,应该对这次意外承担一定责任,“起码把车子维修好,不算过分吧?” 9 O; m' L9 k! P7 ~
为了找到道路管理方,郝先生先后联系武侯、双流两地交通局以及绕城西管理公司,但得到回复都是——不属于己方管辖范围。
: X5 H0 T& G+ } }' Y 碰巧了
! w! w- U& z9 o, o* i# G+ T G- z 事故发生地点
. d& J+ M3 q, B2 C/ ] 位于两区交界
; X/ ~& J) _2 w5 ~% h 2月6日下午,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来到事发地——双楠大道江安河大桥,这里位于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内侧,距离高速路收费站仅有两三百米距离,车流量大,车速普遍较快。 7 ^" }$ v/ j4 E% A1 L3 y
记者在现场看到,在江安河大桥武侯端桥头,立有一个标牌,两面分别写着“武侯”、“双流”。根据南北方向推测,标牌北端属于武侯区,南端属于双流区。
2 M' E9 S2 [: O 记者也找到了造成郝先生事故的坑,它已经被新沥青填平,和周围路面有明显的色差。在大桥上卖甘蔗的商贩周女士仍记得那场事故,“一辆宝马车碾进了坑,结果两个轮胎爆胎,连安全气囊都弹了出来……” * Y/ D6 @: L/ ^1 Z4 @) @ L9 p
她说,不仅是郝先生的车,因为这个坑出事,在她记忆里,近几个月至少还有三辆车。
+ w1 G+ x. y- R. v$ G 江安河大桥到底属于哪个区?周女士称,“我也说不清楚,反正武侯和双流就是以江安河分界的。”
- y b! k4 a' U 该谁管 1 N7 p6 u+ W8 t h3 h
绕城西段公司:事发点在收费站外,属地方管理
! X( Z% k6 q2 C& _' j9 e 6日下午3点,记者联系到绕城西段管理公司,一位工作人员回复称,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不属于高速公司管理范围。 8 X) L% E5 ?9 N$ I
“高速公司只负责管理收费站内高速公路,以及收费站外广场,大约前移50米的距离。”他说,出事地点虽然距绕城接待寺立交收费站仅数百米,但已经属于地方交通部门管辖。 % \& o! x, P* C& D* W
双流区交通局:事发地不属双流,由武侯负责养护
. }+ q H1 b; N5 ? 记者又致电双流区交通局,把事件缘由反映给办公室工作人员,对方称要询问一下业务科室再回复。
$ ~. k$ A4 s2 y% { 半个小时后,工作人员回复称,刚刚问过养护队,知道宝马车爆胎这件事,但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武侯端,不属于双流管,“双流平时不养护这一段道路,是武侯负责维护。” ' t$ g! ^& Q# N
武侯区交通局:建设方尚未移交道路,不属武侯管
% p' d1 t. J+ |8 ^/ B. u4 H* V 随后,记者联系到武侯区交通局路政科负责人,他已知晓郝先生爆胎一事。据其介绍,事发路段于2005年修建,建设方为川西高速公司,但建设完成以后,没有移交给武侯区,“因此爆胎事发点不属于武侯管辖。” 3 z% g: }7 x' R& |
他补充说,在江安河大桥武侯端有一个界碑,标得很清楚,江安河大桥及以南区域,都属于双流区。“接到郝先生反映后,武侯交通局下属公路管理所马上派人把坑填了,不是因为归武侯管,是因为不想再有车出事。”
3 I+ J: v- g o! J) h 得到三家单位的回复后,郝先生很尴尬,也很不解,作为一条进出城的城市干道,建好这么久,为什么会成为“三不管”地带? G) x* r' G1 a! C* y4 g& ^7 g
律师说法
5 {8 v) V) B; | 道路管理养护部门应担责
8 q1 l, o* F8 K, e! a9 j 北京安博(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瑶认为,依据《侵权责任法》,如果施工形成坑后未设置警示标志,施工方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D) u" |6 v& E A5 p* a4 [: B4 e
其次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当施工作业或者道路出现损毁,未及时设置警示标志,造成财产损失,管理养护部门应担侵权责任。
% L& j( m( e2 ~( F: p: t 她说,《道路交通安全法》同时规定,当道路出现损毁时,管理养护部门应当设置警示标志并及时修复,具体由谁修复,要根据道路的行政划分范围确定。(记者 李智 实习生 昔兴琪 摄影 刘陈平) . ^2 E, N6 x1 b9 U5 Z3 A
原标题:坑伤宝马 车主寻找管理方 遭遇三方踢皮球3 h% h- D, j; [/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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