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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家单位这样回应 绕城西段公司:
. B0 Y1 {; Q6 Y% W8 U3 W 高速公司只负责管理收费站内高速公路,以及收费站外广场。出事地点属于地方交通部门管辖。 , b+ g+ H) v8 z
双流区交通局:
! ?1 L& d& E7 {- Y2 u* n" ?9 g 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武侯端,不属于双流管,“双流平时不养护这一段道路,是武侯负责维护。 6 g1 C: X1 V5 S/ C+ ]
武侯区交通局: ) U. R9 ~; t* z6 J% P0 Y* k8 [
事发路段的建设方为川西高速公司,但建设完成以后,没有移交给武侯区,“因此不属于武侯管辖。”
% M& C1 N# S! o2 L) R. |$ s% x 对于成都市民郝先生来说,这个春节过得不太舒心:家里好好一辆宝马车,因为一场意外“伤”得不轻,而自己又找不到该由谁来负责。
. ^0 r; ]7 z5 \4 k5 F0 Z 2016年12月21日下午,郝先生驾车途经双楠大道江安河大桥时,前方突然出现一个大坑,他刹车不及碾了过去,“砰!砰!”车子右侧前后轮胎同时爆胎,右侧安全气囊也弹了出来。车子送到修理厂,对方估计维修要花7000元左右……郝先生认为,道路管理方应对这起事故承担一定责任。 ! C2 y: _! M$ u$ G
事发地位于成都武侯、双流两区交界处,又毗邻绕城高速收费站。但武侯区交通局、双流区交通局、绕城西段管理公司均称,事发点不属于自己管理范围……郝先生想不通,一条城市干道,怎么就成了三不管?他表示如果问题得不到解决,“只好把三家都告上法院。”
5 d& Q% V+ z6 y. j 被坑了
9 z2 x! r3 q4 w: o; x- } 遇坑刹车不及
$ Y$ i9 R4 [1 b2 g. u 宝马伤得不轻 U& v5 ^. E1 i( B# D
去年12月21日下午4点过,郝先生和妻子一起驾车走双楠大道出城去双流。 " \# Q6 k( ?8 _1 u! ~5 x, r1 B5 _
“刚走到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内侧,上了江安河大桥,突然发现前面有个坑。”他说,这条路限速80公里,当时车速在60公里,刹车已经来不及了,车子直接碾进了坑。 ! C1 N. w$ n) a$ ^
“砰!砰!”车子碾进坑后,伴随一阵剧烈颠簸,发出两声异响。同时,右侧前后车门也发出“嘭嘭”两声,安全气囊弹了出来,车里满是浓烟。 7 J& H9 n* Q m, J5 Z7 n0 s7 @! l
“当时我以为车子自燃了,下车一看,原来是爆胎了。”郝先生说,路面上的坑,大约1米宽、近20厘米深,这个坑不仅让右侧前后车轮爆胎,车子右侧前后车门、顶部的安全气囊,也都弹了出来,气囊膨胀产生了不少浓烟。 4 D+ ~) ~( I3 Z9 r. m T! ]
他说,事发时妻子坐在副驾驶位置,气囊弹中了妻子手臂,“我老婆右手肿了好几天才消。” 2 d2 U9 ?. q5 [, _5 Z* p- {
由于前后轮爆胎,郝先生只得呼叫了一辆拖车前来,把车子拖去了修理厂。 9 T( W, w( d, {% L. Z5 {
维修要花7000 & Y% C' |! Y: }0 U
都说自己无责
- d' @& W, Q1 A9 a0 F, l 对于这次意外,郝先生认为,双楠大道是进出城主干道,连接着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桥,车流量很大,“出现这么深一个坑,也不是一天两天形成的,咋个没有人早点维修?”
' N. ^& h$ y+ `( x# g 他说,退一步讲,即使来不及维修,也可以在路上设置一个警示牌,警示来往车辆避让,“这种大路上车子多,行驶速度都比较快,等看到坑再刹车,已经来不及了。” 6 P M% M5 h* K. v3 v3 x* T* y
事故发生后,修理厂先补好了轮胎,“花了2400元”,但剩下的安全气囊,郝先生一直没有去修理,他觉得这部分维修费,不应该自己来出,“修理厂给我报了价,要修好一共要花7000元左右。”
" }( } u, t* R! K" E3 h: z 他认为,作为道路管理养护方,比如交通局、养护所,应该对这次意外承担一定责任,“起码把车子维修好,不算过分吧?”
8 l g; D: m$ l* r: Q 为了找到道路管理方,郝先生先后联系武侯、双流两地交通局以及绕城西管理公司,但得到回复都是——不属于己方管辖范围。
/ X$ w& _! C( j 碰巧了 * X n6 G- o5 d5 S
事故发生地点
. p8 {& h2 a/ [3 y" u 位于两区交界 7 D0 }2 m( a( h# N* W
2月6日下午,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来到事发地——双楠大道江安河大桥,这里位于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内侧,距离高速路收费站仅有两三百米距离,车流量大,车速普遍较快。
/ s3 D5 h. g, m# W) G 记者在现场看到,在江安河大桥武侯端桥头,立有一个标牌,两面分别写着“武侯”、“双流”。根据南北方向推测,标牌北端属于武侯区,南端属于双流区。 & N) p6 x% f" N" @8 w6 G
记者也找到了造成郝先生事故的坑,它已经被新沥青填平,和周围路面有明显的色差。在大桥上卖甘蔗的商贩周女士仍记得那场事故,“一辆宝马车碾进了坑,结果两个轮胎爆胎,连安全气囊都弹了出来……” % i1 x8 Z+ C j+ F8 t
她说,不仅是郝先生的车,因为这个坑出事,在她记忆里,近几个月至少还有三辆车。
# K" P* J/ j: `3 ]* a5 k& B: S# S5 z 江安河大桥到底属于哪个区?周女士称,“我也说不清楚,反正武侯和双流就是以江安河分界的。” , T2 S/ D3 z( I3 o! Y+ D9 f
该谁管
3 f* [- g5 S+ I6 g, S 绕城西段公司:事发点在收费站外,属地方管理 : K% q* ~" l" f5 W- t; ~2 \& p* r
6日下午3点,记者联系到绕城西段管理公司,一位工作人员回复称,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不属于高速公司管理范围。 ( D% ?% s7 O3 z! A0 [+ x, d
“高速公司只负责管理收费站内高速公路,以及收费站外广场,大约前移50米的距离。”他说,出事地点虽然距绕城接待寺立交收费站仅数百米,但已经属于地方交通部门管辖。 1 z& _8 B1 A' B
双流区交通局:事发地不属双流,由武侯负责养护 : C6 j- r6 G5 K# S, W8 h" L+ q
记者又致电双流区交通局,把事件缘由反映给办公室工作人员,对方称要询问一下业务科室再回复。 D l8 P# z+ f2 n' D4 r) T
半个小时后,工作人员回复称,刚刚问过养护队,知道宝马车爆胎这件事,但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武侯端,不属于双流管,“双流平时不养护这一段道路,是武侯负责维护。”
; R3 Z# l$ q* y; b: j: f 武侯区交通局:建设方尚未移交道路,不属武侯管
2 e2 }$ o1 _1 \. l0 d 随后,记者联系到武侯区交通局路政科负责人,他已知晓郝先生爆胎一事。据其介绍,事发路段于2005年修建,建设方为川西高速公司,但建设完成以后,没有移交给武侯区,“因此爆胎事发点不属于武侯管辖。” , ^) o5 U U/ Q; S2 q
他补充说,在江安河大桥武侯端有一个界碑,标得很清楚,江安河大桥及以南区域,都属于双流区。“接到郝先生反映后,武侯交通局下属公路管理所马上派人把坑填了,不是因为归武侯管,是因为不想再有车出事。”
: Q8 p `* P; \& u, Q) a 得到三家单位的回复后,郝先生很尴尬,也很不解,作为一条进出城的城市干道,建好这么久,为什么会成为“三不管”地带? - c3 A* k( K2 H4 Y4 p* T/ k+ A
律师说法
- |: M8 }+ z' n7 f. J% ` 道路管理养护部门应担责 0 m( g1 K7 P5 f" _6 L
北京安博(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瑶认为,依据《侵权责任法》,如果施工形成坑后未设置警示标志,施工方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I _1 f# X! I3 d
其次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当施工作业或者道路出现损毁,未及时设置警示标志,造成财产损失,管理养护部门应担侵权责任。 \: ]- u% C' Q* t' V, N! G
她说,《道路交通安全法》同时规定,当道路出现损毁时,管理养护部门应当设置警示标志并及时修复,具体由谁修复,要根据道路的行政划分范围确定。(记者 李智 实习生 昔兴琪 摄影 刘陈平) % ^+ z9 H: H$ `8 g! A) Z: p
原标题:坑伤宝马 车主寻找管理方 遭遇三方踢皮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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