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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家单位这样回应 绕城西段公司:
; I( O9 y- W; p0 U c/ Y 高速公司只负责管理收费站内高速公路,以及收费站外广场。出事地点属于地方交通部门管辖。
/ c% L s4 s: ^ 双流区交通局:
6 n1 h# s* ~: C M 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武侯端,不属于双流管,“双流平时不养护这一段道路,是武侯负责维护。
6 x3 |& T$ F/ Y( r$ Z 武侯区交通局:
+ ?* v9 J/ w% S3 j& K 事发路段的建设方为川西高速公司,但建设完成以后,没有移交给武侯区,“因此不属于武侯管辖。”
/ V/ U) m6 I& s3 p 对于成都市民郝先生来说,这个春节过得不太舒心:家里好好一辆宝马车,因为一场意外“伤”得不轻,而自己又找不到该由谁来负责。
5 m3 ?; K$ c4 _3 k" M% X% g 2016年12月21日下午,郝先生驾车途经双楠大道江安河大桥时,前方突然出现一个大坑,他刹车不及碾了过去,“砰!砰!”车子右侧前后轮胎同时爆胎,右侧安全气囊也弹了出来。车子送到修理厂,对方估计维修要花7000元左右……郝先生认为,道路管理方应对这起事故承担一定责任。 - N# D. B( M# Z: T" K
事发地位于成都武侯、双流两区交界处,又毗邻绕城高速收费站。但武侯区交通局、双流区交通局、绕城西段管理公司均称,事发点不属于自己管理范围……郝先生想不通,一条城市干道,怎么就成了三不管?他表示如果问题得不到解决,“只好把三家都告上法院。”
$ R8 n2 [2 s& K2 A+ E 被坑了 6 C: J5 [# [* v3 _$ x H2 |7 K
遇坑刹车不及
* d+ t! i% v" Q! N' G: M) | 宝马伤得不轻 / X! A& s' A% M
去年12月21日下午4点过,郝先生和妻子一起驾车走双楠大道出城去双流。
2 p9 \- V+ X: p$ X6 Q “刚走到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内侧,上了江安河大桥,突然发现前面有个坑。”他说,这条路限速80公里,当时车速在60公里,刹车已经来不及了,车子直接碾进了坑。 ) J+ l6 e- [9 D) J; ~: }; W
“砰!砰!”车子碾进坑后,伴随一阵剧烈颠簸,发出两声异响。同时,右侧前后车门也发出“嘭嘭”两声,安全气囊弹了出来,车里满是浓烟。
0 a, W/ l( c" q: g" e1 z “当时我以为车子自燃了,下车一看,原来是爆胎了。”郝先生说,路面上的坑,大约1米宽、近20厘米深,这个坑不仅让右侧前后车轮爆胎,车子右侧前后车门、顶部的安全气囊,也都弹了出来,气囊膨胀产生了不少浓烟。
2 J Z6 ]0 B& u1 X0 ^ 他说,事发时妻子坐在副驾驶位置,气囊弹中了妻子手臂,“我老婆右手肿了好几天才消。” ; R2 A" A0 j/ P4 G: C. k, U# n
由于前后轮爆胎,郝先生只得呼叫了一辆拖车前来,把车子拖去了修理厂。 ! S( Y7 L7 k1 o, Y; j4 s
维修要花7000
Z3 W8 T3 B( j! X4 g( J 都说自己无责 ; Q- ]% s/ v* l, {$ d& \* v
对于这次意外,郝先生认为,双楠大道是进出城主干道,连接着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桥,车流量很大,“出现这么深一个坑,也不是一天两天形成的,咋个没有人早点维修?”
T+ [2 J& I, ~3 E7 v' S4 ^ 他说,退一步讲,即使来不及维修,也可以在路上设置一个警示牌,警示来往车辆避让,“这种大路上车子多,行驶速度都比较快,等看到坑再刹车,已经来不及了。”
- l5 C7 u" a k' C5 w 事故发生后,修理厂先补好了轮胎,“花了2400元”,但剩下的安全气囊,郝先生一直没有去修理,他觉得这部分维修费,不应该自己来出,“修理厂给我报了价,要修好一共要花7000元左右。”
6 n% A* I# o, x T2 i8 D 他认为,作为道路管理养护方,比如交通局、养护所,应该对这次意外承担一定责任,“起码把车子维修好,不算过分吧?”
7 h& h7 r7 M+ K4 S5 v- R 为了找到道路管理方,郝先生先后联系武侯、双流两地交通局以及绕城西管理公司,但得到回复都是——不属于己方管辖范围。 4 w# {) H; c" V8 b5 W0 p
碰巧了
4 G& O; U% J& \; k/ a4 [ 事故发生地点
2 m6 G8 m" H, e% Y* R 位于两区交界 / O/ r9 ~; `8 d0 o n
2月6日下午,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来到事发地——双楠大道江安河大桥,这里位于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内侧,距离高速路收费站仅有两三百米距离,车流量大,车速普遍较快。 0 W( t# z! F( k+ Y9 a
记者在现场看到,在江安河大桥武侯端桥头,立有一个标牌,两面分别写着“武侯”、“双流”。根据南北方向推测,标牌北端属于武侯区,南端属于双流区。 % `1 f {. q* H& d
记者也找到了造成郝先生事故的坑,它已经被新沥青填平,和周围路面有明显的色差。在大桥上卖甘蔗的商贩周女士仍记得那场事故,“一辆宝马车碾进了坑,结果两个轮胎爆胎,连安全气囊都弹了出来……” A" S0 o" ~5 p- g4 S: w; R
她说,不仅是郝先生的车,因为这个坑出事,在她记忆里,近几个月至少还有三辆车。
+ l; f5 v7 F t/ z! L0 ^ 江安河大桥到底属于哪个区?周女士称,“我也说不清楚,反正武侯和双流就是以江安河分界的。” + y! @+ w6 |6 u& Y
该谁管 ; [+ \1 i1 e% _0 y- R8 P
绕城西段公司:事发点在收费站外,属地方管理
6 N/ U, ~" r$ ?0 N" D 6日下午3点,记者联系到绕城西段管理公司,一位工作人员回复称,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不属于高速公司管理范围。 & v0 ]+ a: p, p" [/ l. ^6 D" `
“高速公司只负责管理收费站内高速公路,以及收费站外广场,大约前移50米的距离。”他说,出事地点虽然距绕城接待寺立交收费站仅数百米,但已经属于地方交通部门管辖。
: X+ p/ `5 f3 T 双流区交通局:事发地不属双流,由武侯负责养护
+ o) ^2 A; D0 Q& }8 m b& u5 g 记者又致电双流区交通局,把事件缘由反映给办公室工作人员,对方称要询问一下业务科室再回复。
7 W4 _6 m5 e9 {( j9 t 半个小时后,工作人员回复称,刚刚问过养护队,知道宝马车爆胎这件事,但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武侯端,不属于双流管,“双流平时不养护这一段道路,是武侯负责维护。”
! N3 u* S- x( h2 f* r 武侯区交通局:建设方尚未移交道路,不属武侯管 , g; F2 G m' }8 W1 g9 W6 }
随后,记者联系到武侯区交通局路政科负责人,他已知晓郝先生爆胎一事。据其介绍,事发路段于2005年修建,建设方为川西高速公司,但建设完成以后,没有移交给武侯区,“因此爆胎事发点不属于武侯管辖。”
8 Y* q- K7 A1 }9 S5 l: E9 ^ 他补充说,在江安河大桥武侯端有一个界碑,标得很清楚,江安河大桥及以南区域,都属于双流区。“接到郝先生反映后,武侯交通局下属公路管理所马上派人把坑填了,不是因为归武侯管,是因为不想再有车出事。” 0 ~ C* A( ^0 P! H" E( P
得到三家单位的回复后,郝先生很尴尬,也很不解,作为一条进出城的城市干道,建好这么久,为什么会成为“三不管”地带?
) ^. i5 l. \8 ?# f, k" ? 律师说法
7 l$ K" J" Y+ \4 |, C& A. V3 p/ R 道路管理养护部门应担责 " Y- S, G7 \5 @4 U5 J# ]: V
北京安博(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瑶认为,依据《侵权责任法》,如果施工形成坑后未设置警示标志,施工方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0 k8 `1 z( @0 H+ o
其次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当施工作业或者道路出现损毁,未及时设置警示标志,造成财产损失,管理养护部门应担侵权责任。 ! } t3 Y% L1 ~2 [: F; |
她说,《道路交通安全法》同时规定,当道路出现损毁时,管理养护部门应当设置警示标志并及时修复,具体由谁修复,要根据道路的行政划分范围确定。(记者 李智 实习生 昔兴琪 摄影 刘陈平)
* j9 P+ _9 I: K, b 原标题:坑伤宝马 车主寻找管理方 遭遇三方踢皮球* o0 j3 {: ~5 c,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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