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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家单位这样回应 绕城西段公司: ! B' W* X* }% b4 m J5 V3 q
高速公司只负责管理收费站内高速公路,以及收费站外广场。出事地点属于地方交通部门管辖。
6 m) k" o; t1 U$ @ 双流区交通局: " L: U- l2 c/ H8 }( T$ L$ H1 C% V
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武侯端,不属于双流管,“双流平时不养护这一段道路,是武侯负责维护。 2 o+ @# `- K; i) n
武侯区交通局: ; [" H# z: ?" a- o, Q/ Q$ a
事发路段的建设方为川西高速公司,但建设完成以后,没有移交给武侯区,“因此不属于武侯管辖。” % ~; z( o- s, Z+ w
对于成都市民郝先生来说,这个春节过得不太舒心:家里好好一辆宝马车,因为一场意外“伤”得不轻,而自己又找不到该由谁来负责。 5 p5 p) V) i9 j( Z% }4 V) Q* i, C G
2016年12月21日下午,郝先生驾车途经双楠大道江安河大桥时,前方突然出现一个大坑,他刹车不及碾了过去,“砰!砰!”车子右侧前后轮胎同时爆胎,右侧安全气囊也弹了出来。车子送到修理厂,对方估计维修要花7000元左右……郝先生认为,道路管理方应对这起事故承担一定责任。
- S3 @- Z8 J: g8 v) u 事发地位于成都武侯、双流两区交界处,又毗邻绕城高速收费站。但武侯区交通局、双流区交通局、绕城西段管理公司均称,事发点不属于自己管理范围……郝先生想不通,一条城市干道,怎么就成了三不管?他表示如果问题得不到解决,“只好把三家都告上法院。” 7 N' p5 E1 ? h% a
被坑了 9 J5 U% T. n) q, C* y' K+ s& u5 H% P* B
遇坑刹车不及
5 H9 E9 R& F k1 c& q" U 宝马伤得不轻
! g2 M9 g% B$ A 去年12月21日下午4点过,郝先生和妻子一起驾车走双楠大道出城去双流。
% n5 Q3 a- h6 X% ]' n “刚走到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内侧,上了江安河大桥,突然发现前面有个坑。”他说,这条路限速80公里,当时车速在60公里,刹车已经来不及了,车子直接碾进了坑。
" D' g/ I3 A1 `* w0 B “砰!砰!”车子碾进坑后,伴随一阵剧烈颠簸,发出两声异响。同时,右侧前后车门也发出“嘭嘭”两声,安全气囊弹了出来,车里满是浓烟。 4 ?( K5 s8 ~7 o" p5 {3 g
“当时我以为车子自燃了,下车一看,原来是爆胎了。”郝先生说,路面上的坑,大约1米宽、近20厘米深,这个坑不仅让右侧前后车轮爆胎,车子右侧前后车门、顶部的安全气囊,也都弹了出来,气囊膨胀产生了不少浓烟。 ; E; {2 p. I2 I
他说,事发时妻子坐在副驾驶位置,气囊弹中了妻子手臂,“我老婆右手肿了好几天才消。” ! C! O- n# w7 W$ `9 U
由于前后轮爆胎,郝先生只得呼叫了一辆拖车前来,把车子拖去了修理厂。 ) w- B0 ^0 m9 l* C1 [
维修要花7000 p" S( |' F( L! ?
都说自己无责
! I. z- W2 R( w: U# n. ^! l 对于这次意外,郝先生认为,双楠大道是进出城主干道,连接着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桥,车流量很大,“出现这么深一个坑,也不是一天两天形成的,咋个没有人早点维修?” . b( }' \" [2 F
他说,退一步讲,即使来不及维修,也可以在路上设置一个警示牌,警示来往车辆避让,“这种大路上车子多,行驶速度都比较快,等看到坑再刹车,已经来不及了。” * r9 ]" u. b' R: |( d$ L
事故发生后,修理厂先补好了轮胎,“花了2400元”,但剩下的安全气囊,郝先生一直没有去修理,他觉得这部分维修费,不应该自己来出,“修理厂给我报了价,要修好一共要花7000元左右。”
( { j3 G/ B8 i4 C 他认为,作为道路管理养护方,比如交通局、养护所,应该对这次意外承担一定责任,“起码把车子维修好,不算过分吧?”
5 P0 v+ ~9 `; _8 e: { 为了找到道路管理方,郝先生先后联系武侯、双流两地交通局以及绕城西管理公司,但得到回复都是——不属于己方管辖范围。 # r# H, Y1 E, z6 a
碰巧了 & ?, L1 Y: ^4 J) _: }# ~1 K
事故发生地点 , z) F r( z, R$ m# {! R8 c) @
位于两区交界
" G# ]- U: A: t/ Z2 c2 S 2月6日下午,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来到事发地——双楠大道江安河大桥,这里位于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内侧,距离高速路收费站仅有两三百米距离,车流量大,车速普遍较快。
! K6 `6 ~7 z: i5 y' ? 记者在现场看到,在江安河大桥武侯端桥头,立有一个标牌,两面分别写着“武侯”、“双流”。根据南北方向推测,标牌北端属于武侯区,南端属于双流区。 ( F- U6 `+ u0 t; H- Q( n
记者也找到了造成郝先生事故的坑,它已经被新沥青填平,和周围路面有明显的色差。在大桥上卖甘蔗的商贩周女士仍记得那场事故,“一辆宝马车碾进了坑,结果两个轮胎爆胎,连安全气囊都弹了出来……” * a" ]3 f3 O! W4 D: {/ q ^
她说,不仅是郝先生的车,因为这个坑出事,在她记忆里,近几个月至少还有三辆车。
0 M9 @+ l) B2 \! ~ 江安河大桥到底属于哪个区?周女士称,“我也说不清楚,反正武侯和双流就是以江安河分界的。”
' C! r" J& z( s( p; y7 T 该谁管
) T! C+ Y& ~3 y, l# ` 绕城西段公司:事发点在收费站外,属地方管理
- }# u, t6 X4 F# } 6日下午3点,记者联系到绕城西段管理公司,一位工作人员回复称,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不属于高速公司管理范围。 * h& T1 |4 W: _. E& k
“高速公司只负责管理收费站内高速公路,以及收费站外广场,大约前移50米的距离。”他说,出事地点虽然距绕城接待寺立交收费站仅数百米,但已经属于地方交通部门管辖。
h) y0 e* T$ ?2 k4 v; E 双流区交通局:事发地不属双流,由武侯负责养护 ) e1 c! r% V; V) Z8 H/ X/ S, b
记者又致电双流区交通局,把事件缘由反映给办公室工作人员,对方称要询问一下业务科室再回复。 ; d; {3 R. l" H1 n. s" S8 ^
半个小时后,工作人员回复称,刚刚问过养护队,知道宝马车爆胎这件事,但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武侯端,不属于双流管,“双流平时不养护这一段道路,是武侯负责维护。”
9 r* N/ n- {$ k6 a+ E- @ 武侯区交通局:建设方尚未移交道路,不属武侯管 * t: c) k; o2 U! i8 M# f
随后,记者联系到武侯区交通局路政科负责人,他已知晓郝先生爆胎一事。据其介绍,事发路段于2005年修建,建设方为川西高速公司,但建设完成以后,没有移交给武侯区,“因此爆胎事发点不属于武侯管辖。”
4 d0 V/ V y6 l* B3 Z ~- R 他补充说,在江安河大桥武侯端有一个界碑,标得很清楚,江安河大桥及以南区域,都属于双流区。“接到郝先生反映后,武侯交通局下属公路管理所马上派人把坑填了,不是因为归武侯管,是因为不想再有车出事。”
( }4 @, i. O6 t' `7 M; s2 Z 得到三家单位的回复后,郝先生很尴尬,也很不解,作为一条进出城的城市干道,建好这么久,为什么会成为“三不管”地带? 9 k* ^ L' V! Y" }) U
律师说法
* i: s+ Y0 q+ Q+ j) z 道路管理养护部门应担责
6 s" A8 e- L4 v" w4 S* i/ \& D 北京安博(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瑶认为,依据《侵权责任法》,如果施工形成坑后未设置警示标志,施工方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a5 W7 R9 ?0 f T
其次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当施工作业或者道路出现损毁,未及时设置警示标志,造成财产损失,管理养护部门应担侵权责任。
' F& F& S8 B8 G 她说,《道路交通安全法》同时规定,当道路出现损毁时,管理养护部门应当设置警示标志并及时修复,具体由谁修复,要根据道路的行政划分范围确定。(记者 李智 实习生 昔兴琪 摄影 刘陈平)
/ {" X/ H9 G& P 原标题:坑伤宝马 车主寻找管理方 遭遇三方踢皮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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