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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家单位这样回应 绕城西段公司: / b: S+ b. x @- t$ D1 a
高速公司只负责管理收费站内高速公路,以及收费站外广场。出事地点属于地方交通部门管辖。
1 a. H2 I; v9 @; Y. C7 |7 V& h 双流区交通局: * D4 J. W! k% R; K: ^8 v) P
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武侯端,不属于双流管,“双流平时不养护这一段道路,是武侯负责维护。
# J3 v# m% u( [ 武侯区交通局:
! w; q- X! N' \# X- S9 e: z 事发路段的建设方为川西高速公司,但建设完成以后,没有移交给武侯区,“因此不属于武侯管辖。”
! E- I x' X/ g 对于成都市民郝先生来说,这个春节过得不太舒心:家里好好一辆宝马车,因为一场意外“伤”得不轻,而自己又找不到该由谁来负责。 ( L$ m" I3 O5 ^ u. c2 ?+ x5 h" q Z
2016年12月21日下午,郝先生驾车途经双楠大道江安河大桥时,前方突然出现一个大坑,他刹车不及碾了过去,“砰!砰!”车子右侧前后轮胎同时爆胎,右侧安全气囊也弹了出来。车子送到修理厂,对方估计维修要花7000元左右……郝先生认为,道路管理方应对这起事故承担一定责任。
5 d" L% Z" i: t1 c& G3 j8 V+ y 事发地位于成都武侯、双流两区交界处,又毗邻绕城高速收费站。但武侯区交通局、双流区交通局、绕城西段管理公司均称,事发点不属于自己管理范围……郝先生想不通,一条城市干道,怎么就成了三不管?他表示如果问题得不到解决,“只好把三家都告上法院。”
( r# t/ b0 m: |, \& l; a3 k+ b, b 被坑了 : H9 N% D% N ~, e N
遇坑刹车不及 ! v/ @5 F/ G% u
宝马伤得不轻
; ?! T; y# Z0 Y3 [: c: h 去年12月21日下午4点过,郝先生和妻子一起驾车走双楠大道出城去双流。 ! h$ r6 \- _, C% w
“刚走到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内侧,上了江安河大桥,突然发现前面有个坑。”他说,这条路限速80公里,当时车速在60公里,刹车已经来不及了,车子直接碾进了坑。
" K0 M! L- y0 _' \0 r4 X+ Q “砰!砰!”车子碾进坑后,伴随一阵剧烈颠簸,发出两声异响。同时,右侧前后车门也发出“嘭嘭”两声,安全气囊弹了出来,车里满是浓烟。
$ _0 _; }2 l' F% L% G7 [ “当时我以为车子自燃了,下车一看,原来是爆胎了。”郝先生说,路面上的坑,大约1米宽、近20厘米深,这个坑不仅让右侧前后车轮爆胎,车子右侧前后车门、顶部的安全气囊,也都弹了出来,气囊膨胀产生了不少浓烟。
Y2 s9 Q9 S" ^7 L/ [4 S8 ]& J 他说,事发时妻子坐在副驾驶位置,气囊弹中了妻子手臂,“我老婆右手肿了好几天才消。”
$ L3 V, s' ]8 { 由于前后轮爆胎,郝先生只得呼叫了一辆拖车前来,把车子拖去了修理厂。 ! ]! m0 V7 [- U% N1 u
维修要花7000 7 q% o$ y( O; g- |; _
都说自己无责 3 s% w# O. I- i7 E" X
对于这次意外,郝先生认为,双楠大道是进出城主干道,连接着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桥,车流量很大,“出现这么深一个坑,也不是一天两天形成的,咋个没有人早点维修?”
' u) g1 s" B: ]% `, u9 w9 _ 他说,退一步讲,即使来不及维修,也可以在路上设置一个警示牌,警示来往车辆避让,“这种大路上车子多,行驶速度都比较快,等看到坑再刹车,已经来不及了。” # K, t; _9 d) U/ o
事故发生后,修理厂先补好了轮胎,“花了2400元”,但剩下的安全气囊,郝先生一直没有去修理,他觉得这部分维修费,不应该自己来出,“修理厂给我报了价,要修好一共要花7000元左右。”
' m# s0 z/ n4 K3 k: W8 A) n) e8 ?- l 他认为,作为道路管理养护方,比如交通局、养护所,应该对这次意外承担一定责任,“起码把车子维修好,不算过分吧?” ( V- a) X* h8 d- k
为了找到道路管理方,郝先生先后联系武侯、双流两地交通局以及绕城西管理公司,但得到回复都是——不属于己方管辖范围。
! J6 M- H9 x0 M9 O 碰巧了
3 p1 o( G+ w) {2 q& @& T. X" {0 o 事故发生地点
% R) R* z7 }5 {8 H d# h 位于两区交界
1 L+ K7 f4 Z4 B( s9 ~( b) Y 2月6日下午,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来到事发地——双楠大道江安河大桥,这里位于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内侧,距离高速路收费站仅有两三百米距离,车流量大,车速普遍较快。
- b2 t, K8 e6 F2 U. z! ]- f 记者在现场看到,在江安河大桥武侯端桥头,立有一个标牌,两面分别写着“武侯”、“双流”。根据南北方向推测,标牌北端属于武侯区,南端属于双流区。 $ x2 y- v* }2 s8 Z
记者也找到了造成郝先生事故的坑,它已经被新沥青填平,和周围路面有明显的色差。在大桥上卖甘蔗的商贩周女士仍记得那场事故,“一辆宝马车碾进了坑,结果两个轮胎爆胎,连安全气囊都弹了出来……”
4 V/ t( X( Z3 V4 i6 _6 i# g 她说,不仅是郝先生的车,因为这个坑出事,在她记忆里,近几个月至少还有三辆车。
% T3 u$ k# v6 X 江安河大桥到底属于哪个区?周女士称,“我也说不清楚,反正武侯和双流就是以江安河分界的。”
8 v' ]! ~# O w2 _3 t2 T( U# O 该谁管
' \! V- P5 b# \+ _/ w 绕城西段公司:事发点在收费站外,属地方管理 2 n& F( n$ ~$ I$ ?' l) n% D
6日下午3点,记者联系到绕城西段管理公司,一位工作人员回复称,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不属于高速公司管理范围。
" I4 d- T5 k) s+ V “高速公司只负责管理收费站内高速公路,以及收费站外广场,大约前移50米的距离。”他说,出事地点虽然距绕城接待寺立交收费站仅数百米,但已经属于地方交通部门管辖。 - Z2 U2 S$ e1 Y# s2 B: X' g/ q
双流区交通局:事发地不属双流,由武侯负责养护
$ b1 L! S. G$ T* u+ k$ F 记者又致电双流区交通局,把事件缘由反映给办公室工作人员,对方称要询问一下业务科室再回复。 7 A1 N1 R- c: q# G& u6 m& j r
半个小时后,工作人员回复称,刚刚问过养护队,知道宝马车爆胎这件事,但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武侯端,不属于双流管,“双流平时不养护这一段道路,是武侯负责维护。”
5 `& E+ n7 y1 p9 K' R5 K 武侯区交通局:建设方尚未移交道路,不属武侯管 4 M' C1 [4 f! C$ `$ h
随后,记者联系到武侯区交通局路政科负责人,他已知晓郝先生爆胎一事。据其介绍,事发路段于2005年修建,建设方为川西高速公司,但建设完成以后,没有移交给武侯区,“因此爆胎事发点不属于武侯管辖。” # d- `1 s: E: e2 V* U: p4 H9 @
他补充说,在江安河大桥武侯端有一个界碑,标得很清楚,江安河大桥及以南区域,都属于双流区。“接到郝先生反映后,武侯交通局下属公路管理所马上派人把坑填了,不是因为归武侯管,是因为不想再有车出事。”
8 d. p! e7 g, ~ 得到三家单位的回复后,郝先生很尴尬,也很不解,作为一条进出城的城市干道,建好这么久,为什么会成为“三不管”地带? 3 O3 c; h$ i9 g7 U# i+ k8 X% Z
律师说法 9 H$ M( z9 k% `$ I/ r3 E. v" }4 R/ f
道路管理养护部门应担责
' u; h) j, N; O: g u6 z 北京安博(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瑶认为,依据《侵权责任法》,如果施工形成坑后未设置警示标志,施工方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E: [" Z" u3 w 其次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当施工作业或者道路出现损毁,未及时设置警示标志,造成财产损失,管理养护部门应担侵权责任。
6 z3 Y; [6 q1 t 她说,《道路交通安全法》同时规定,当道路出现损毁时,管理养护部门应当设置警示标志并及时修复,具体由谁修复,要根据道路的行政划分范围确定。(记者 李智 实习生 昔兴琪 摄影 刘陈平)
& @2 G: P( a( ^; e3 P2 _. R/ _ 原标题:坑伤宝马 车主寻找管理方 遭遇三方踢皮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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