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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家单位这样回应 绕城西段公司:
$ |! h' f! b* J: C2 {5 z' X 高速公司只负责管理收费站内高速公路,以及收费站外广场。出事地点属于地方交通部门管辖。
* X' w2 ?' E: i( v8 T9 m 双流区交通局: s% V; b$ f& b, R
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武侯端,不属于双流管,“双流平时不养护这一段道路,是武侯负责维护。
- ^" _" t: i0 s4 a; s. f, r/ b4 m) u 武侯区交通局: * J# \% O+ Z) R. e f. @& @% ^) O# x
事发路段的建设方为川西高速公司,但建设完成以后,没有移交给武侯区,“因此不属于武侯管辖。” # C" Y3 H. \8 Z7 _* P) d- a
对于成都市民郝先生来说,这个春节过得不太舒心:家里好好一辆宝马车,因为一场意外“伤”得不轻,而自己又找不到该由谁来负责。 # l, B& N4 V$ ?( _
2016年12月21日下午,郝先生驾车途经双楠大道江安河大桥时,前方突然出现一个大坑,他刹车不及碾了过去,“砰!砰!”车子右侧前后轮胎同时爆胎,右侧安全气囊也弹了出来。车子送到修理厂,对方估计维修要花7000元左右……郝先生认为,道路管理方应对这起事故承担一定责任。 ; W1 w0 V5 A2 ?; k% L
事发地位于成都武侯、双流两区交界处,又毗邻绕城高速收费站。但武侯区交通局、双流区交通局、绕城西段管理公司均称,事发点不属于自己管理范围……郝先生想不通,一条城市干道,怎么就成了三不管?他表示如果问题得不到解决,“只好把三家都告上法院。” " S3 k% l" v; O( X9 K
被坑了 % N H; L6 S) A6 {! }# Y. n
遇坑刹车不及 + S. i8 {/ }0 |0 j, [( h
宝马伤得不轻 * h1 T( Z0 Z& J; L
去年12月21日下午4点过,郝先生和妻子一起驾车走双楠大道出城去双流。 6 T9 ?% x2 d( \; L+ P$ \
“刚走到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内侧,上了江安河大桥,突然发现前面有个坑。”他说,这条路限速80公里,当时车速在60公里,刹车已经来不及了,车子直接碾进了坑。
3 V: L7 d. U9 \ “砰!砰!”车子碾进坑后,伴随一阵剧烈颠簸,发出两声异响。同时,右侧前后车门也发出“嘭嘭”两声,安全气囊弹了出来,车里满是浓烟。
" X$ Q. k+ D6 D* w" Y# j “当时我以为车子自燃了,下车一看,原来是爆胎了。”郝先生说,路面上的坑,大约1米宽、近20厘米深,这个坑不仅让右侧前后车轮爆胎,车子右侧前后车门、顶部的安全气囊,也都弹了出来,气囊膨胀产生了不少浓烟。 ' ?! `2 O, E1 A3 y& s
他说,事发时妻子坐在副驾驶位置,气囊弹中了妻子手臂,“我老婆右手肿了好几天才消。”
- }- a3 t( A' c, i 由于前后轮爆胎,郝先生只得呼叫了一辆拖车前来,把车子拖去了修理厂。 , Q3 h* ]; x- O: u& h
维修要花7000
$ O: r# O# Q! j0 @ 都说自己无责
2 \: o3 U* g5 s9 M: _7 a 对于这次意外,郝先生认为,双楠大道是进出城主干道,连接着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桥,车流量很大,“出现这么深一个坑,也不是一天两天形成的,咋个没有人早点维修?”
$ R4 E% ~% C. m# o% ^$ k& _/ d 他说,退一步讲,即使来不及维修,也可以在路上设置一个警示牌,警示来往车辆避让,“这种大路上车子多,行驶速度都比较快,等看到坑再刹车,已经来不及了。” 8 M, `4 A, d3 r% P
事故发生后,修理厂先补好了轮胎,“花了2400元”,但剩下的安全气囊,郝先生一直没有去修理,他觉得这部分维修费,不应该自己来出,“修理厂给我报了价,要修好一共要花7000元左右。” 1 F3 h* x+ @* A/ v/ q6 v( u( n* R9 l
他认为,作为道路管理养护方,比如交通局、养护所,应该对这次意外承担一定责任,“起码把车子维修好,不算过分吧?”
( \# Z) {8 b- h' d! z! m, P( F) p+ t 为了找到道路管理方,郝先生先后联系武侯、双流两地交通局以及绕城西管理公司,但得到回复都是——不属于己方管辖范围。 - m* k1 ^/ l- Y
碰巧了 7 K' w! S. B3 v+ J( I) [
事故发生地点
5 K$ K% \! K/ ] 位于两区交界 ! M$ P( p6 `6 C- T. S8 |
2月6日下午,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来到事发地——双楠大道江安河大桥,这里位于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内侧,距离高速路收费站仅有两三百米距离,车流量大,车速普遍较快。
1 W' u) o7 x$ `9 U 记者在现场看到,在江安河大桥武侯端桥头,立有一个标牌,两面分别写着“武侯”、“双流”。根据南北方向推测,标牌北端属于武侯区,南端属于双流区。
& l% r9 a6 M8 L/ o1 Y7 ` 记者也找到了造成郝先生事故的坑,它已经被新沥青填平,和周围路面有明显的色差。在大桥上卖甘蔗的商贩周女士仍记得那场事故,“一辆宝马车碾进了坑,结果两个轮胎爆胎,连安全气囊都弹了出来……” , m( S# o. }; ]) I: j- E" s8 H/ J
她说,不仅是郝先生的车,因为这个坑出事,在她记忆里,近几个月至少还有三辆车。 " p: a7 i G" S- g
江安河大桥到底属于哪个区?周女士称,“我也说不清楚,反正武侯和双流就是以江安河分界的。” , B/ d6 \- p% d* L! z: D/ T
该谁管
. I; O! ^8 w& J5 W* [% Z 绕城西段公司:事发点在收费站外,属地方管理
0 s; { V' Y! X0 S3 p4 b 6日下午3点,记者联系到绕城西段管理公司,一位工作人员回复称,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不属于高速公司管理范围。
% D; F+ m3 ^4 e( `. H9 O: C5 s “高速公司只负责管理收费站内高速公路,以及收费站外广场,大约前移50米的距离。”他说,出事地点虽然距绕城接待寺立交收费站仅数百米,但已经属于地方交通部门管辖。
+ i7 `- S: @: j0 H 双流区交通局:事发地不属双流,由武侯负责养护 2 j% Q4 D! s( z1 r. y0 J3 z3 m; I
记者又致电双流区交通局,把事件缘由反映给办公室工作人员,对方称要询问一下业务科室再回复。 $ u4 Z* I1 f6 C8 O2 x; p9 S: t4 J4 ~
半个小时后,工作人员回复称,刚刚问过养护队,知道宝马车爆胎这件事,但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武侯端,不属于双流管,“双流平时不养护这一段道路,是武侯负责维护。”
/ f [0 Y- o8 R4 o& k/ c 武侯区交通局:建设方尚未移交道路,不属武侯管 - ^5 y5 Z* O1 ~+ m
随后,记者联系到武侯区交通局路政科负责人,他已知晓郝先生爆胎一事。据其介绍,事发路段于2005年修建,建设方为川西高速公司,但建设完成以后,没有移交给武侯区,“因此爆胎事发点不属于武侯管辖。” $ [0 {' ~# O. k5 y- G
他补充说,在江安河大桥武侯端有一个界碑,标得很清楚,江安河大桥及以南区域,都属于双流区。“接到郝先生反映后,武侯交通局下属公路管理所马上派人把坑填了,不是因为归武侯管,是因为不想再有车出事。”
0 {. B9 }5 |. Z+ @ J2 C 得到三家单位的回复后,郝先生很尴尬,也很不解,作为一条进出城的城市干道,建好这么久,为什么会成为“三不管”地带?
9 _3 l9 p% Q3 ~( D! E& a 律师说法
( F, B, j9 T& x$ S1 i7 L; j; { 道路管理养护部门应担责
6 P% u. X* N& k, t 北京安博(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瑶认为,依据《侵权责任法》,如果施工形成坑后未设置警示标志,施工方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_# l9 s% n( k) ?
其次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当施工作业或者道路出现损毁,未及时设置警示标志,造成财产损失,管理养护部门应担侵权责任。 " e9 a9 P' y: a, q
她说,《道路交通安全法》同时规定,当道路出现损毁时,管理养护部门应当设置警示标志并及时修复,具体由谁修复,要根据道路的行政划分范围确定。(记者 李智 实习生 昔兴琪 摄影 刘陈平)
# p. m" j5 H" w. S# ? 原标题:坑伤宝马 车主寻找管理方 遭遇三方踢皮球# ]5 m% \. U3 ?( g0 U6 ]7 U6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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