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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家单位这样回应 绕城西段公司:
; u- H: ?! P1 g: I$ |" B 高速公司只负责管理收费站内高速公路,以及收费站外广场。出事地点属于地方交通部门管辖。
9 r2 F( r6 U3 s" p( _0 N 双流区交通局:
7 b9 q/ y1 F X" L! z+ a! k1 x* Q 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武侯端,不属于双流管,“双流平时不养护这一段道路,是武侯负责维护。 + N. G- l {% {5 |( L& w4 |
武侯区交通局:
1 F7 a8 l0 R, O+ Z3 D% b 事发路段的建设方为川西高速公司,但建设完成以后,没有移交给武侯区,“因此不属于武侯管辖。”
- h1 F9 c7 f- o 对于成都市民郝先生来说,这个春节过得不太舒心:家里好好一辆宝马车,因为一场意外“伤”得不轻,而自己又找不到该由谁来负责。
+ c- J+ A7 b+ j% c 2016年12月21日下午,郝先生驾车途经双楠大道江安河大桥时,前方突然出现一个大坑,他刹车不及碾了过去,“砰!砰!”车子右侧前后轮胎同时爆胎,右侧安全气囊也弹了出来。车子送到修理厂,对方估计维修要花7000元左右……郝先生认为,道路管理方应对这起事故承担一定责任。
4 [; y. N8 x% H4 \ 事发地位于成都武侯、双流两区交界处,又毗邻绕城高速收费站。但武侯区交通局、双流区交通局、绕城西段管理公司均称,事发点不属于自己管理范围……郝先生想不通,一条城市干道,怎么就成了三不管?他表示如果问题得不到解决,“只好把三家都告上法院。” $ Z9 y1 K* j+ C% e
被坑了
5 I9 ^. m' t5 D- z0 O 遇坑刹车不及 ' k3 v! e* L; m' r( C: k. B
宝马伤得不轻 5 z1 c! e: X% g
去年12月21日下午4点过,郝先生和妻子一起驾车走双楠大道出城去双流。
: z0 C' ]0 I9 D0 s9 |7 r" `$ N “刚走到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内侧,上了江安河大桥,突然发现前面有个坑。”他说,这条路限速80公里,当时车速在60公里,刹车已经来不及了,车子直接碾进了坑。 8 L/ [# A G0 m6 {
“砰!砰!”车子碾进坑后,伴随一阵剧烈颠簸,发出两声异响。同时,右侧前后车门也发出“嘭嘭”两声,安全气囊弹了出来,车里满是浓烟。 " K( e- X( o- `, \1 P7 P6 g/ s
“当时我以为车子自燃了,下车一看,原来是爆胎了。”郝先生说,路面上的坑,大约1米宽、近20厘米深,这个坑不仅让右侧前后车轮爆胎,车子右侧前后车门、顶部的安全气囊,也都弹了出来,气囊膨胀产生了不少浓烟。 3 W5 L% z$ B1 Z5 Z+ R0 G
他说,事发时妻子坐在副驾驶位置,气囊弹中了妻子手臂,“我老婆右手肿了好几天才消。” 9 a3 n5 r1 G9 n2 u2 H1 Y
由于前后轮爆胎,郝先生只得呼叫了一辆拖车前来,把车子拖去了修理厂。 ! e; R# b1 n0 S, J4 n& C
维修要花7000 / O# b7 Y3 i8 q+ t9 R
都说自己无责
! o- p6 C, D9 j" E9 t& H3 ?! R 对于这次意外,郝先生认为,双楠大道是进出城主干道,连接着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桥,车流量很大,“出现这么深一个坑,也不是一天两天形成的,咋个没有人早点维修?” 6 A, ?% c3 H$ X5 w7 ^& S; c( T
他说,退一步讲,即使来不及维修,也可以在路上设置一个警示牌,警示来往车辆避让,“这种大路上车子多,行驶速度都比较快,等看到坑再刹车,已经来不及了。”
- V |5 e1 t$ j 事故发生后,修理厂先补好了轮胎,“花了2400元”,但剩下的安全气囊,郝先生一直没有去修理,他觉得这部分维修费,不应该自己来出,“修理厂给我报了价,要修好一共要花7000元左右。” 2 o: A `& ]+ i3 j
他认为,作为道路管理养护方,比如交通局、养护所,应该对这次意外承担一定责任,“起码把车子维修好,不算过分吧?” 7 [4 W/ X- W: X& S" t8 q, F; s# O
为了找到道路管理方,郝先生先后联系武侯、双流两地交通局以及绕城西管理公司,但得到回复都是——不属于己方管辖范围。
1 g7 A3 V' K0 _( c/ w 碰巧了
- @, S# I- ^8 o) l% v0 \6 Z' B 事故发生地点 ; H5 C: D2 ] ]% K/ a1 i
位于两区交界
/ X. ?7 V6 }) t! r& R7 P4 N9 ?9 ]$ M 2月6日下午,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来到事发地——双楠大道江安河大桥,这里位于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内侧,距离高速路收费站仅有两三百米距离,车流量大,车速普遍较快。
2 R# A# f5 U. v$ C! A5 s \! b 记者在现场看到,在江安河大桥武侯端桥头,立有一个标牌,两面分别写着“武侯”、“双流”。根据南北方向推测,标牌北端属于武侯区,南端属于双流区。
( m" A( }4 a4 B, G2 ?4 D( u l 记者也找到了造成郝先生事故的坑,它已经被新沥青填平,和周围路面有明显的色差。在大桥上卖甘蔗的商贩周女士仍记得那场事故,“一辆宝马车碾进了坑,结果两个轮胎爆胎,连安全气囊都弹了出来……”
7 g; Q. ?+ U" f1 h# r7 N' J" y 她说,不仅是郝先生的车,因为这个坑出事,在她记忆里,近几个月至少还有三辆车。 3 B( \' \, g. M4 A; e9 y% u
江安河大桥到底属于哪个区?周女士称,“我也说不清楚,反正武侯和双流就是以江安河分界的。”
! @1 D; e: X- @( n9 B9 g 该谁管 # |8 j& l' `$ v& n
绕城西段公司:事发点在收费站外,属地方管理
9 b9 x0 u# ?. o 6日下午3点,记者联系到绕城西段管理公司,一位工作人员回复称,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不属于高速公司管理范围。 + c: T! x, P8 @
“高速公司只负责管理收费站内高速公路,以及收费站外广场,大约前移50米的距离。”他说,出事地点虽然距绕城接待寺立交收费站仅数百米,但已经属于地方交通部门管辖。
' u+ v# J. W0 [: t2 O! c 双流区交通局:事发地不属双流,由武侯负责养护
3 T' R2 P# A% ~) k5 {0 k( u 记者又致电双流区交通局,把事件缘由反映给办公室工作人员,对方称要询问一下业务科室再回复。
7 Q2 W4 ^9 ^% I 半个小时后,工作人员回复称,刚刚问过养护队,知道宝马车爆胎这件事,但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武侯端,不属于双流管,“双流平时不养护这一段道路,是武侯负责维护。”
7 B; q _( \0 z, K4 H/ u0 y0 ? 武侯区交通局:建设方尚未移交道路,不属武侯管 7 ~6 t/ _( n: A5 p# O. F
随后,记者联系到武侯区交通局路政科负责人,他已知晓郝先生爆胎一事。据其介绍,事发路段于2005年修建,建设方为川西高速公司,但建设完成以后,没有移交给武侯区,“因此爆胎事发点不属于武侯管辖。” ; X0 S* l# x5 A8 u' G+ p& ]/ G
他补充说,在江安河大桥武侯端有一个界碑,标得很清楚,江安河大桥及以南区域,都属于双流区。“接到郝先生反映后,武侯交通局下属公路管理所马上派人把坑填了,不是因为归武侯管,是因为不想再有车出事。”
# V' |: U. u" P. h, \1 L 得到三家单位的回复后,郝先生很尴尬,也很不解,作为一条进出城的城市干道,建好这么久,为什么会成为“三不管”地带?
& \# m2 R6 b$ s7 a V3 ]. | 律师说法 4 i/ X( e. @+ P% ~# M
道路管理养护部门应担责 9 f: t* Z7 Z1 S8 p% t4 J" B; W
北京安博(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瑶认为,依据《侵权责任法》,如果施工形成坑后未设置警示标志,施工方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4 Y8 f2 g/ z) V) j/ G' _0 _ 其次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当施工作业或者道路出现损毁,未及时设置警示标志,造成财产损失,管理养护部门应担侵权责任。 + C4 w8 J3 T! v: b" M
她说,《道路交通安全法》同时规定,当道路出现损毁时,管理养护部门应当设置警示标志并及时修复,具体由谁修复,要根据道路的行政划分范围确定。(记者 李智 实习生 昔兴琪 摄影 刘陈平)
/ N3 ^1 n4 M: h5 D* L+ ~ 原标题:坑伤宝马 车主寻找管理方 遭遇三方踢皮球2 j: A5 K" d7 B2 m. l" t$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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