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家单位这样回应 绕城西段公司:
0 o# W: Y2 [7 j( I; c 高速公司只负责管理收费站内高速公路,以及收费站外广场。出事地点属于地方交通部门管辖。
* [3 i+ c8 b, U 双流区交通局: % P! @4 I% y- {% J* A. C
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武侯端,不属于双流管,“双流平时不养护这一段道路,是武侯负责维护。
, e' D; X& R3 n% V+ x( x 武侯区交通局:
% s7 N' A! C. q. d/ p$ S2 V; h 事发路段的建设方为川西高速公司,但建设完成以后,没有移交给武侯区,“因此不属于武侯管辖。” 7 _4 e; O) T; l9 Y# h
对于成都市民郝先生来说,这个春节过得不太舒心:家里好好一辆宝马车,因为一场意外“伤”得不轻,而自己又找不到该由谁来负责。
~. P( w) }) K6 a3 ` 2016年12月21日下午,郝先生驾车途经双楠大道江安河大桥时,前方突然出现一个大坑,他刹车不及碾了过去,“砰!砰!”车子右侧前后轮胎同时爆胎,右侧安全气囊也弹了出来。车子送到修理厂,对方估计维修要花7000元左右……郝先生认为,道路管理方应对这起事故承担一定责任。 9 c8 w% G2 \( M7 _
事发地位于成都武侯、双流两区交界处,又毗邻绕城高速收费站。但武侯区交通局、双流区交通局、绕城西段管理公司均称,事发点不属于自己管理范围……郝先生想不通,一条城市干道,怎么就成了三不管?他表示如果问题得不到解决,“只好把三家都告上法院。” , J2 G6 _* {& t P3 b+ w" S
被坑了
1 x, X3 S+ n+ F( t( J* T; } 遇坑刹车不及 % P: t3 N8 {7 \: d0 V9 I1 T
宝马伤得不轻
& T' H6 j1 |* A6 ~# Z6 v! Q# T) h 去年12月21日下午4点过,郝先生和妻子一起驾车走双楠大道出城去双流。 2 }1 W1 i) O0 Q6 v( B+ Y/ w$ i
“刚走到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内侧,上了江安河大桥,突然发现前面有个坑。”他说,这条路限速80公里,当时车速在60公里,刹车已经来不及了,车子直接碾进了坑。
+ F- u2 O3 j. k: a$ J- D( E “砰!砰!”车子碾进坑后,伴随一阵剧烈颠簸,发出两声异响。同时,右侧前后车门也发出“嘭嘭”两声,安全气囊弹了出来,车里满是浓烟。
; X) C* l# Y5 c; l “当时我以为车子自燃了,下车一看,原来是爆胎了。”郝先生说,路面上的坑,大约1米宽、近20厘米深,这个坑不仅让右侧前后车轮爆胎,车子右侧前后车门、顶部的安全气囊,也都弹了出来,气囊膨胀产生了不少浓烟。 3 n, \9 q- Z1 h' |" X
他说,事发时妻子坐在副驾驶位置,气囊弹中了妻子手臂,“我老婆右手肿了好几天才消。” ! x& \6 }# l l, o9 R- w
由于前后轮爆胎,郝先生只得呼叫了一辆拖车前来,把车子拖去了修理厂。
, p' M; G$ S2 l; Z1 J1 N* \ 维修要花7000 * q' M" \7 H; |; {- [
都说自己无责
3 Q! I) R1 d1 y" f: G3 K 对于这次意外,郝先生认为,双楠大道是进出城主干道,连接着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桥,车流量很大,“出现这么深一个坑,也不是一天两天形成的,咋个没有人早点维修?” 2 S1 ? h8 D- u: V$ j7 I
他说,退一步讲,即使来不及维修,也可以在路上设置一个警示牌,警示来往车辆避让,“这种大路上车子多,行驶速度都比较快,等看到坑再刹车,已经来不及了。” , \ d, Q2 b' j P
事故发生后,修理厂先补好了轮胎,“花了2400元”,但剩下的安全气囊,郝先生一直没有去修理,他觉得这部分维修费,不应该自己来出,“修理厂给我报了价,要修好一共要花7000元左右。” ( B! `; g0 `) b6 r& b5 t7 x
他认为,作为道路管理养护方,比如交通局、养护所,应该对这次意外承担一定责任,“起码把车子维修好,不算过分吧?” ! e& A- K* B8 f: x; H2 h5 @4 i0 B
为了找到道路管理方,郝先生先后联系武侯、双流两地交通局以及绕城西管理公司,但得到回复都是——不属于己方管辖范围。
* Z f) h5 ?# d* _% H2 G9 g 碰巧了
: e7 {( b, ^7 T+ _% V 事故发生地点
, k; P8 S3 s9 {$ {' s# i 位于两区交界 : F6 ` j& x* j! p# X2 w( _4 Z
2月6日下午,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来到事发地——双楠大道江安河大桥,这里位于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内侧,距离高速路收费站仅有两三百米距离,车流量大,车速普遍较快。 * X9 |3 d7 f* @; j
记者在现场看到,在江安河大桥武侯端桥头,立有一个标牌,两面分别写着“武侯”、“双流”。根据南北方向推测,标牌北端属于武侯区,南端属于双流区。 0 E% i% E6 M. `) i6 A1 x$ c7 U& Y5 t
记者也找到了造成郝先生事故的坑,它已经被新沥青填平,和周围路面有明显的色差。在大桥上卖甘蔗的商贩周女士仍记得那场事故,“一辆宝马车碾进了坑,结果两个轮胎爆胎,连安全气囊都弹了出来……” 2 u' {* O- J* [; v( y% _4 I* n5 H
她说,不仅是郝先生的车,因为这个坑出事,在她记忆里,近几个月至少还有三辆车。
3 G! \& H, x$ p9 v( u! |4 I7 \. y4 U 江安河大桥到底属于哪个区?周女士称,“我也说不清楚,反正武侯和双流就是以江安河分界的。” Y, B! ?5 _9 k$ s( }" h
该谁管 ! J3 m* V. t1 e. J- K) L l, m
绕城西段公司:事发点在收费站外,属地方管理 F- W5 c) U. ]- ]( e5 J9 I+ Z- Q- [
6日下午3点,记者联系到绕城西段管理公司,一位工作人员回复称,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不属于高速公司管理范围。 / c7 t( S6 {: d( o$ o% t( l% j5 n! G
“高速公司只负责管理收费站内高速公路,以及收费站外广场,大约前移50米的距离。”他说,出事地点虽然距绕城接待寺立交收费站仅数百米,但已经属于地方交通部门管辖。
( {8 n! v6 M/ M- v3 g8 b! s8 E& J 双流区交通局:事发地不属双流,由武侯负责养护
/ J8 p' N9 J# W: U& L 记者又致电双流区交通局,把事件缘由反映给办公室工作人员,对方称要询问一下业务科室再回复。 . f4 B% O, Y: g7 b, l5 y% d& M
半个小时后,工作人员回复称,刚刚问过养护队,知道宝马车爆胎这件事,但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武侯端,不属于双流管,“双流平时不养护这一段道路,是武侯负责维护。” ( L0 V7 m* G# e# C% J
武侯区交通局:建设方尚未移交道路,不属武侯管 ' x' |! `3 U; {( O( l: l+ m+ b0 ?
随后,记者联系到武侯区交通局路政科负责人,他已知晓郝先生爆胎一事。据其介绍,事发路段于2005年修建,建设方为川西高速公司,但建设完成以后,没有移交给武侯区,“因此爆胎事发点不属于武侯管辖。”
7 c. T5 h. @5 J 他补充说,在江安河大桥武侯端有一个界碑,标得很清楚,江安河大桥及以南区域,都属于双流区。“接到郝先生反映后,武侯交通局下属公路管理所马上派人把坑填了,不是因为归武侯管,是因为不想再有车出事。” 1 O3 }2 Y' C# m+ u
得到三家单位的回复后,郝先生很尴尬,也很不解,作为一条进出城的城市干道,建好这么久,为什么会成为“三不管”地带? # T' G$ `. K5 s3 d! h
律师说法
, v/ q% s! Z0 ~2 ^ 道路管理养护部门应担责 $ I! Y# O% z1 T& {' a9 [2 }. l
北京安博(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瑶认为,依据《侵权责任法》,如果施工形成坑后未设置警示标志,施工方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5 O4 E( U$ d# C: ^
其次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当施工作业或者道路出现损毁,未及时设置警示标志,造成财产损失,管理养护部门应担侵权责任。 * M- ^; i1 @% o5 g
她说,《道路交通安全法》同时规定,当道路出现损毁时,管理养护部门应当设置警示标志并及时修复,具体由谁修复,要根据道路的行政划分范围确定。(记者 李智 实习生 昔兴琪 摄影 刘陈平) . v7 d5 }! k& D6 }; q! r( N) O( Y/ l
原标题:坑伤宝马 车主寻找管理方 遭遇三方踢皮球
% b1 O( M2 j0 h4 g. C( L6 @4 z( U! V4 Y7 N7 ?( B7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