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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家单位这样回应 绕城西段公司:
9 D% s- M2 T! ?/ e% c# T 高速公司只负责管理收费站内高速公路,以及收费站外广场。出事地点属于地方交通部门管辖。
0 j" G/ g4 `0 ?0 f$ ` 双流区交通局: 3 i3 t* n4 P4 y+ U+ J7 O& U5 i3 [
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武侯端,不属于双流管,“双流平时不养护这一段道路,是武侯负责维护。
; ?; Z3 H( X" x6 X- X* R' Y 武侯区交通局: 7 a% A5 J& C5 F8 k; ]
事发路段的建设方为川西高速公司,但建设完成以后,没有移交给武侯区,“因此不属于武侯管辖。” - I6 T0 a7 L& _9 M5 W1 p1 J
对于成都市民郝先生来说,这个春节过得不太舒心:家里好好一辆宝马车,因为一场意外“伤”得不轻,而自己又找不到该由谁来负责。 2 C) H9 h% E$ Z; }
2016年12月21日下午,郝先生驾车途经双楠大道江安河大桥时,前方突然出现一个大坑,他刹车不及碾了过去,“砰!砰!”车子右侧前后轮胎同时爆胎,右侧安全气囊也弹了出来。车子送到修理厂,对方估计维修要花7000元左右……郝先生认为,道路管理方应对这起事故承担一定责任。
, Z( P" a% ^- c 事发地位于成都武侯、双流两区交界处,又毗邻绕城高速收费站。但武侯区交通局、双流区交通局、绕城西段管理公司均称,事发点不属于自己管理范围……郝先生想不通,一条城市干道,怎么就成了三不管?他表示如果问题得不到解决,“只好把三家都告上法院。”
3 D; Q7 D0 a. R: u) a+ {& H n 被坑了
* O5 k, h2 n3 k2 N+ [& F- @ 遇坑刹车不及
+ F o. j9 T2 k5 D6 Q" v! ? 宝马伤得不轻
1 }; w0 p( Z3 i 去年12月21日下午4点过,郝先生和妻子一起驾车走双楠大道出城去双流。 : x+ U$ ~' Q: s P. I3 k( z; ?$ s
“刚走到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内侧,上了江安河大桥,突然发现前面有个坑。”他说,这条路限速80公里,当时车速在60公里,刹车已经来不及了,车子直接碾进了坑。 1 N6 x8 u; ?" S$ @" a
“砰!砰!”车子碾进坑后,伴随一阵剧烈颠簸,发出两声异响。同时,右侧前后车门也发出“嘭嘭”两声,安全气囊弹了出来,车里满是浓烟。
& O4 \' E/ H9 K |2 F0 \. m “当时我以为车子自燃了,下车一看,原来是爆胎了。”郝先生说,路面上的坑,大约1米宽、近20厘米深,这个坑不仅让右侧前后车轮爆胎,车子右侧前后车门、顶部的安全气囊,也都弹了出来,气囊膨胀产生了不少浓烟。
3 Q( s. N1 b/ i" K% r2 _. r 他说,事发时妻子坐在副驾驶位置,气囊弹中了妻子手臂,“我老婆右手肿了好几天才消。”
0 M+ ~9 m3 l: N6 R3 T" y: v: P0 t 由于前后轮爆胎,郝先生只得呼叫了一辆拖车前来,把车子拖去了修理厂。 + @' r% A# U- s
维修要花7000 ! J6 A. q R; l" k1 y1 s
都说自己无责 ; R: L/ D3 Z1 m! D" f# ]; g+ R1 o
对于这次意外,郝先生认为,双楠大道是进出城主干道,连接着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桥,车流量很大,“出现这么深一个坑,也不是一天两天形成的,咋个没有人早点维修?” + Y @9 `5 y$ Y$ D" [% g
他说,退一步讲,即使来不及维修,也可以在路上设置一个警示牌,警示来往车辆避让,“这种大路上车子多,行驶速度都比较快,等看到坑再刹车,已经来不及了。” 1 C' a9 y- L/ b5 i9 ?) L
事故发生后,修理厂先补好了轮胎,“花了2400元”,但剩下的安全气囊,郝先生一直没有去修理,他觉得这部分维修费,不应该自己来出,“修理厂给我报了价,要修好一共要花7000元左右。” ' W- \- H& c! v* P3 h* V: A
他认为,作为道路管理养护方,比如交通局、养护所,应该对这次意外承担一定责任,“起码把车子维修好,不算过分吧?”
& i0 w4 Y7 _6 Q) r# Y% Y 为了找到道路管理方,郝先生先后联系武侯、双流两地交通局以及绕城西管理公司,但得到回复都是——不属于己方管辖范围。
( }# a) e8 |3 C9 A, C8 e) F 碰巧了
" Q6 M# k% d" e" { N% ~3 B& o5 \7 J 事故发生地点
% x3 |/ I$ z+ D9 ]0 P 位于两区交界 " l) |) k" K6 O" Z5 c% M8 Q8 z
2月6日下午,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来到事发地——双楠大道江安河大桥,这里位于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内侧,距离高速路收费站仅有两三百米距离,车流量大,车速普遍较快。
& P1 t# g" C7 @5 f3 N- H/ [ 记者在现场看到,在江安河大桥武侯端桥头,立有一个标牌,两面分别写着“武侯”、“双流”。根据南北方向推测,标牌北端属于武侯区,南端属于双流区。 $ Y; c( d2 v8 [) R! i( q3 K, R
记者也找到了造成郝先生事故的坑,它已经被新沥青填平,和周围路面有明显的色差。在大桥上卖甘蔗的商贩周女士仍记得那场事故,“一辆宝马车碾进了坑,结果两个轮胎爆胎,连安全气囊都弹了出来……”
9 y% X+ [. C5 ^7 o+ S. w- x 她说,不仅是郝先生的车,因为这个坑出事,在她记忆里,近几个月至少还有三辆车。
( @( C" F% `/ p# h: {4 Q 江安河大桥到底属于哪个区?周女士称,“我也说不清楚,反正武侯和双流就是以江安河分界的。” ' j5 F2 r' T0 A
该谁管 : K2 j8 P$ P) ` m+ k
绕城西段公司:事发点在收费站外,属地方管理
+ A( v/ y' F1 R% a6 `5 L 6日下午3点,记者联系到绕城西段管理公司,一位工作人员回复称,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不属于高速公司管理范围。
! X$ B; b. y* x6 v2 e+ E, ] “高速公司只负责管理收费站内高速公路,以及收费站外广场,大约前移50米的距离。”他说,出事地点虽然距绕城接待寺立交收费站仅数百米,但已经属于地方交通部门管辖。 & r [, J! U! c
双流区交通局:事发地不属双流,由武侯负责养护 3 g) i& _+ |! [9 D
记者又致电双流区交通局,把事件缘由反映给办公室工作人员,对方称要询问一下业务科室再回复。
( T. H3 S) [+ D. f0 W 半个小时后,工作人员回复称,刚刚问过养护队,知道宝马车爆胎这件事,但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武侯端,不属于双流管,“双流平时不养护这一段道路,是武侯负责维护。”
2 ~( @ z8 C& L/ B$ ^( A1 u0 q 武侯区交通局:建设方尚未移交道路,不属武侯管
& l1 ]% {. G, f7 r 随后,记者联系到武侯区交通局路政科负责人,他已知晓郝先生爆胎一事。据其介绍,事发路段于2005年修建,建设方为川西高速公司,但建设完成以后,没有移交给武侯区,“因此爆胎事发点不属于武侯管辖。” ; G# I% H4 Q e1 e4 K
他补充说,在江安河大桥武侯端有一个界碑,标得很清楚,江安河大桥及以南区域,都属于双流区。“接到郝先生反映后,武侯交通局下属公路管理所马上派人把坑填了,不是因为归武侯管,是因为不想再有车出事。”
8 w9 W7 D- a( U9 m3 ? 得到三家单位的回复后,郝先生很尴尬,也很不解,作为一条进出城的城市干道,建好这么久,为什么会成为“三不管”地带? & C, F/ m, b* m
律师说法 ) `0 P8 s8 K: S' K
道路管理养护部门应担责 ) Y$ a! g( w& [9 E, |/ b+ n
北京安博(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瑶认为,依据《侵权责任法》,如果施工形成坑后未设置警示标志,施工方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M$ i% `4 j. @2 `( R" L( e* z
其次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当施工作业或者道路出现损毁,未及时设置警示标志,造成财产损失,管理养护部门应担侵权责任。
% B& g+ N- ~6 M; w) U+ d 她说,《道路交通安全法》同时规定,当道路出现损毁时,管理养护部门应当设置警示标志并及时修复,具体由谁修复,要根据道路的行政划分范围确定。(记者 李智 实习生 昔兴琪 摄影 刘陈平)
% @& t# B6 K7 R' y 原标题:坑伤宝马 车主寻找管理方 遭遇三方踢皮球3 d0 ^0 A0 Z4 W0 T( x7 b: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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