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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家单位这样回应 绕城西段公司:
3 @8 ]4 B: y" b6 m6 D 高速公司只负责管理收费站内高速公路,以及收费站外广场。出事地点属于地方交通部门管辖。 3 T, [ T: H7 b8 N! J# M2 b
双流区交通局: ( k/ h; c2 n6 g0 q( o0 q
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武侯端,不属于双流管,“双流平时不养护这一段道路,是武侯负责维护。 # c z3 E( i. ]$ V) t
武侯区交通局: 6 U) ~1 A+ Y7 n+ O# r+ W
事发路段的建设方为川西高速公司,但建设完成以后,没有移交给武侯区,“因此不属于武侯管辖。”
# W$ A* [' _2 g/ C {. m 对于成都市民郝先生来说,这个春节过得不太舒心:家里好好一辆宝马车,因为一场意外“伤”得不轻,而自己又找不到该由谁来负责。 / z% @5 p' R2 b; w3 s4 U" \
2016年12月21日下午,郝先生驾车途经双楠大道江安河大桥时,前方突然出现一个大坑,他刹车不及碾了过去,“砰!砰!”车子右侧前后轮胎同时爆胎,右侧安全气囊也弹了出来。车子送到修理厂,对方估计维修要花7000元左右……郝先生认为,道路管理方应对这起事故承担一定责任。
- I: k' Y' J* S$ ^, b) P$ C7 D! ^ 事发地位于成都武侯、双流两区交界处,又毗邻绕城高速收费站。但武侯区交通局、双流区交通局、绕城西段管理公司均称,事发点不属于自己管理范围……郝先生想不通,一条城市干道,怎么就成了三不管?他表示如果问题得不到解决,“只好把三家都告上法院。” " j" H9 a7 I; F
被坑了
$ }. B! H! r" n% t2 k/ o" o5 y 遇坑刹车不及 7 m0 K, d( y. r- o
宝马伤得不轻
8 A4 x0 }+ b [1 S/ q$ x 去年12月21日下午4点过,郝先生和妻子一起驾车走双楠大道出城去双流。 9 P: {* Q; U" Z! v8 N
“刚走到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内侧,上了江安河大桥,突然发现前面有个坑。”他说,这条路限速80公里,当时车速在60公里,刹车已经来不及了,车子直接碾进了坑。
7 Q% e$ y+ E7 o “砰!砰!”车子碾进坑后,伴随一阵剧烈颠簸,发出两声异响。同时,右侧前后车门也发出“嘭嘭”两声,安全气囊弹了出来,车里满是浓烟。 & ]& v* U# E, I
“当时我以为车子自燃了,下车一看,原来是爆胎了。”郝先生说,路面上的坑,大约1米宽、近20厘米深,这个坑不仅让右侧前后车轮爆胎,车子右侧前后车门、顶部的安全气囊,也都弹了出来,气囊膨胀产生了不少浓烟。 , K- V0 N0 k1 O5 P( i
他说,事发时妻子坐在副驾驶位置,气囊弹中了妻子手臂,“我老婆右手肿了好几天才消。”
2 C8 s- Y( r( M 由于前后轮爆胎,郝先生只得呼叫了一辆拖车前来,把车子拖去了修理厂。 + i% v$ K( e t
维修要花7000
) L$ x' g% Q( W6 O9 S, } 都说自己无责
. D& T- f) i! h6 r2 Q# f 对于这次意外,郝先生认为,双楠大道是进出城主干道,连接着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桥,车流量很大,“出现这么深一个坑,也不是一天两天形成的,咋个没有人早点维修?” + n: u' Y( x/ _. h5 G# h: N
他说,退一步讲,即使来不及维修,也可以在路上设置一个警示牌,警示来往车辆避让,“这种大路上车子多,行驶速度都比较快,等看到坑再刹车,已经来不及了。” % y' ]7 y* s9 H* ~' C. F
事故发生后,修理厂先补好了轮胎,“花了2400元”,但剩下的安全气囊,郝先生一直没有去修理,他觉得这部分维修费,不应该自己来出,“修理厂给我报了价,要修好一共要花7000元左右。”
: |5 {7 a& x( P! Q" L& \9 Q& e! l 他认为,作为道路管理养护方,比如交通局、养护所,应该对这次意外承担一定责任,“起码把车子维修好,不算过分吧?” $ I3 E/ `7 B- j+ B3 U& F
为了找到道路管理方,郝先生先后联系武侯、双流两地交通局以及绕城西管理公司,但得到回复都是——不属于己方管辖范围。
\& T4 B0 ^; z4 z 碰巧了 ! R$ B) ]* |6 O
事故发生地点 1 L& v* |$ N4 }* r% V* j# C
位于两区交界
$ B/ y: a) y0 \; ~& i 2月6日下午,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来到事发地——双楠大道江安河大桥,这里位于绕城高速接待寺立交内侧,距离高速路收费站仅有两三百米距离,车流量大,车速普遍较快。
) y# ^3 p% |0 F, | 记者在现场看到,在江安河大桥武侯端桥头,立有一个标牌,两面分别写着“武侯”、“双流”。根据南北方向推测,标牌北端属于武侯区,南端属于双流区。
' |* I# p/ h5 g 记者也找到了造成郝先生事故的坑,它已经被新沥青填平,和周围路面有明显的色差。在大桥上卖甘蔗的商贩周女士仍记得那场事故,“一辆宝马车碾进了坑,结果两个轮胎爆胎,连安全气囊都弹了出来……” 9 h; H8 l1 e5 o6 k, m% o' N
她说,不仅是郝先生的车,因为这个坑出事,在她记忆里,近几个月至少还有三辆车。 % i5 i" g% i S
江安河大桥到底属于哪个区?周女士称,“我也说不清楚,反正武侯和双流就是以江安河分界的。”
$ G3 w! y% v) o% N* g 该谁管 # N* Y% B5 {" v' k
绕城西段公司:事发点在收费站外,属地方管理
6 c; @3 G; n4 k, Z 6日下午3点,记者联系到绕城西段管理公司,一位工作人员回复称,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不属于高速公司管理范围。 : P5 w9 P1 b+ \
“高速公司只负责管理收费站内高速公路,以及收费站外广场,大约前移50米的距离。”他说,出事地点虽然距绕城接待寺立交收费站仅数百米,但已经属于地方交通部门管辖。 8 x. h; c4 d7 ]7 q4 i+ O# U6 P
双流区交通局:事发地不属双流,由武侯负责养护
& R* a* z2 t. D& n& H: g 记者又致电双流区交通局,把事件缘由反映给办公室工作人员,对方称要询问一下业务科室再回复。
9 J, z8 A: B1 _& R 半个小时后,工作人员回复称,刚刚问过养护队,知道宝马车爆胎这件事,但出事地点位于江安河大桥武侯端,不属于双流管,“双流平时不养护这一段道路,是武侯负责维护。” " M) L/ p0 ~; S) K7 r5 u
武侯区交通局:建设方尚未移交道路,不属武侯管
& I4 i6 v- w+ I/ N' p 随后,记者联系到武侯区交通局路政科负责人,他已知晓郝先生爆胎一事。据其介绍,事发路段于2005年修建,建设方为川西高速公司,但建设完成以后,没有移交给武侯区,“因此爆胎事发点不属于武侯管辖。”
# f* Q* j) F C1 g. J+ |* n 他补充说,在江安河大桥武侯端有一个界碑,标得很清楚,江安河大桥及以南区域,都属于双流区。“接到郝先生反映后,武侯交通局下属公路管理所马上派人把坑填了,不是因为归武侯管,是因为不想再有车出事。”
. |7 N! j8 q ^: z% L9 I; _ 得到三家单位的回复后,郝先生很尴尬,也很不解,作为一条进出城的城市干道,建好这么久,为什么会成为“三不管”地带? " c& v7 s; Z* K `6 e/ j2 j
律师说法 * P( H/ Q% q. }! C: O. X: Z s
道路管理养护部门应担责 ' I, \/ {! t6 B7 T: W. r
北京安博(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瑶认为,依据《侵权责任法》,如果施工形成坑后未设置警示标志,施工方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R: D* ~8 L, U) I+ M5 ~
其次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当施工作业或者道路出现损毁,未及时设置警示标志,造成财产损失,管理养护部门应担侵权责任。 , L% k& H+ b" {8 L$ Q
她说,《道路交通安全法》同时规定,当道路出现损毁时,管理养护部门应当设置警示标志并及时修复,具体由谁修复,要根据道路的行政划分范围确定。(记者 李智 实习生 昔兴琪 摄影 刘陈平)
+ v' F" \0 ?* k$ B1 a$ K 原标题:坑伤宝马 车主寻找管理方 遭遇三方踢皮球1 G& T* J: w8 n) q6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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