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对“上海生活垃圾偷倒江苏无锡”案进行公开宣判,4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据法官介绍,2013年,无运输处置生活垃圾资质的被告人徐某某与上海市杨浦区绿化与市容管理局签订了生活垃圾承运和处置合同,以每吨48至78元的价格取得生活垃圾的处置经营权。2015年3月至5月,徐某某在明知另一被告人徐某没有运输处置资质的情况下,仍将生活垃圾交由徐某及其船队填埋。经层层转包,垃圾最终被倾倒至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华圻村直湖港边。不法分子还用建筑垃圾、土块等进行掩盖,导致当地环境严重污染,影响恶劣。 截至查获时,徐某船队已在华圻村地块运输倾倒4船垃圾,总计1670吨,另有4船垃圾未卸载即被海事部门查获。 经检测,这批生活垃圾中含重金属铅、镉、六价铬、类金属砷、重金属铬等有毒物质。2015年7月,无锡市惠山区政府对倾倒的生活垃圾进行了应急处置,处置费用高达170万余元。令人唏嘘的是,4名被告人造成如此大的损失,其非法获利仅9000元至5万元不等。
2 r! W* N5 B; [% V2 w8 |4 `
4 a/ \( f) V4 G9 L) x ' W( O# M1 ~; \ b- K
这是近年来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受理的污染环境犯罪案件中典型的一起。据了解,锡山法院此类案件数量大幅上升,2014年至今,每年涨幅超过100%。“这与相关法律法规的修改完善以及司法、行政机关的大力打击密不可分。”案件承办法官姚坚说,环境资源案件审理周期较长,由于污染物易挥发,环境又有一定的自净能力,如果不做好前期的证据采集和保全,在后期就难以取证,从而导致案件审理陷入事实认定难的困境。 对此,锡山法院成立专门的环保合议庭,8年来,这个合议庭采用民事、刑事、行政“三审合一”,安排专家型法官、专家陪审员审案,取得了良好效果。2012年底,无锡市环保公益金专项资金账户正式设立,这也是江苏省设立的首个环保公益金账户。独立列支、独立管理的环保公益金专项账户,将环境案件收取的环境修复费用专门用于涉案的环境生态修复。“上海生活垃圾偷倒江苏无锡”案中被告人徐某某主动缴纳的18万元环境修复费也直接纳入无锡市环保公益金专账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