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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谎称央企招聘,诈骗亲友1500余万元。昨天,市三中院审结此案,被告人李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1 |5 _% W n' v9 w' x* v1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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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5 \/ k3 G2 c; F( d7 _1 \' `0 K6 p2010年起,李某对外谎称自己在国家电网人事部门工作,可以把人介绍到北京市供电系统、国家电网公司新成立的“北京高压电网公司”工作。经其父母对外宣传后,李某父母远房亲戚、邻居、同事、朋友23人陆续向李某支付办事费用、购房款。 其间,李某在收受被害人款项后,向被害人发放工作证、胸牌。此外,李某还向部分被害人出具“北京高压电网公司”商调函,将上述被害人的人事档案存放在自己家中。李某还伪造了部分《房屋所有权证》。至案发时,20余名被害人共被骗取1500余万元。 市三中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编造虚假事实,隐瞒真相,骗取钱款,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应认定构成诈骗罪,故判决被告人李某犯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5 I0 D1 N% ?(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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