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三利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和成都平安物业有限责任公司肆意践踏报备规划、肆意违反各种法规、挑唆不明真相业主对抗政府执法令、挑唆鼓动业主“群众斗群众”,制造社会不安定因素。并强烈请求纪检监察部门介入,清查整个事件过程中是否有职能部门人员徇私枉法,给开发商脱逃惩罚大开方便之门,让不法行为凌驾于国家法规之上,抑或个别工作人员顾忌开发商淫威而不作为。 1、三利宅院三期由四川三利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在同一宗地上,有高层(领事公馆)和别墅(福邸)两个业态。根据报备规划图纸,高层和别墅业态之间有三个地点位置无建筑物而形成一个完全整体,最宽的地点位置在经审批的规划设计上为一个全民健身广场,其余两个地点位置在经审批的规划设计为地面停车位。【见规划图截图一、二】 现三个连接地点位置均被四川三利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为了其自身利益私自用2米高的围墙进行阻断,把高层和别墅的完全隔离。【见与规划图截图一、二对比违建照片】 属高层和别墅共有的大量公共土地、公共绿化、公用小区道路和其它公用设施被隔离到别墅区域,原规划设计中的健身广场和地上车位荡然无存。 四川三利房产开发有限公司还有以下违法事实: ⑴在小区内违规修建了规划上本没有的自行车棚和垃圾工具房; ⑵按规划图纸应该修建但却没有修建的两个次出入口(位于高层区域); ⑶将规划物管用房变为商业用房,成为其自留地; ⑷未提供规划要求的免费机动车停车位和非机动车位。 ⑸未经规划允许及广大业主同意,开凿破坏高层的地下室、一楼、二楼的顶面楼板,使建筑物主体受力结构受损,威胁建筑和人身安全。 ⑹违反规划,违反国家法律,没有了统一的大院,违规将健身广场修建成“巴以隔离墙”。并严重侵犯业主的权益。 以上事实说明:四川三利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严重违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其它相关公共安全法规。 2、根据高层业主与四川三利房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销售合同:高层业主享有使用别墅土地、公共绿化、公用小区道路和其它公用设施的权利(同一地块同一建筑区划),现四川三利房产开发有限公司没有向高层业主提供足够合同载明的土地使用面积、公用设施,严重违背合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见合同截图一、二、三、四】 3、四川三利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修建的别墅和高层之间的隔离设施,使高层业主权益受损,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没按规划修建健身广场和两个次出入口,侵占高层业主权益,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4、现入驻物业管理企业为成都平安物业有限责任公司。虽然在高层业主的销售合同中附有四川三利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和成都平安物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前期物业管理合同,但是,业主持有的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均无两公司任何签字和盖章,且广大高层业主对成都平安物业有限责任公司也不认可,故成都平安物业有限责任公司为非法入驻。 5、成都平安物业有限责任公司存在除了非法入驻外的其它主要问题: ⑴纯粹收钱物业; ⑵管理混乱; ⑶服务质量差; ⑷业主提的意见和问题概不解决“凌驾于业主之上”,只听命于开发商(为开发商全资子公司),指使保安殴打业主; ⑸多次发放不实资料,挑唆鼓动业主“群众斗群众”; ⑹多次发放不实资料,挑唆鼓动业主对抗政府行政法令; ⑺维修基金使用、电梯广告及其它公共收入使用没作任何说明及公示。 ⑻暗地阻扰业主大会的成立,以达到无人监督目的。暗地里挑唆别墅区域业主,说高层区域业主想成立业主大会的目的就是想拆隔离墙(注:系违建),这会影响别墅区域的安全和品质。虽然有街道的协调,但在别墅区域业主无理的闹腾下,业主大会筹备会议无果而散,街道办只好宣布筹备工作暂停。达到了没有业主大会钳制、监督成都平安物业有限责任公司的目的。 6、高层业主多次与四川三利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和成都平安物业有限责任公司自交房时起就其违法行为进行沟通,但始终没得任何回音。 7、经广大群众持之以恒的举报,高新区规建局、城管执法局、中和街道办据报规备案图纸,历时近两个月多次到三利宅院三期现场核实,举报属实。四川三利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不甘心就此认错,要求了特别听证,经过听证的证据质证,违建事实更加清晰。在我们的呼吁下,千呼万唤,高新区城管执法局于2016年5月5日下达“成高(二中队)城罚字(2016)第3040号城市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见下图】,要求四川三利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6年5月20日24时前拆除位于三利宅院三期位置的“七处”违建。 8、按城管执法局出具的“成高(二中队)城罚字(2016)第3040号城市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四川三利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可以在2016年8月5日前可以向高新区管委会提起行政复议,或在 2016年11月5日前可以向高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6年11月5日以前,四川三利房产开发有限公司没有提请行政复议和诉讼,也未自行拆除。在我们广大业主的催促下,2016年11月11日,高新区城管执法局现场公告了《违法建设行政强制执行公告(成高二中队)强执公字(2016)第0990号》,准备实行强制拆除。 9、诡异的是:广大业主一直督请执法部门完成最后一步-----“强拆”,但公告强拆的时间一个多月都已过去,强拆却杳无音讯,反而传来开发商提起诉讼的消息。拈指算来,本次诉讼早已过了处罚书中规定的法定诉讼时效。更何况:按照成高(二中队)城罚字(2016)第3040号城市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真是毁了广大群众的三观!!!强烈请求纪检监察部门介入,清查整个事件过程中是否有职能部门人员徇私枉法,给开发商脱逃惩罚大开方便之门,让不法行为凌驾于国家法规之上,抑或个别工作人员顾忌开发商淫威而不作为。 10、按照《成都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六十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由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完善手续,处以建设工程造价5%以上10%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建(构)筑物或者没收因转让、经营建(构)筑物所得收入,可以并处以建设工程造价5%以上10%以下的罚款。但是直到现在,四川三利房产开发有限公司没有受到任何经济处罚,哪怕只是一个决定书!!! 11、由于四川三利房产开发有限公司没有受到任何处理,四川三利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变得越发胆大妄为,在所有业主不知情的情况下,居然将高层地下室及一楼、二楼顶面楼板开洞开凿一个大洞,据说准备作一个货物电梯,这严重破坏了建筑主体受力结构,严重影响了建筑物安全,威胁着广大业主的生命,楼上可是住着336户,约1000多鲜活的生命啦!!!有谁来关注?等着出事吗??? 12、四川三利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和成都平安物业有限责任公司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政府相关法规,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下达后,四川三利房产开发有限公司无任何动静去执行拆除,成都平安物业有限责任公司却代表它煽动不名真相的群众联署签名对抗政府已进行了听证的行政执法,且与部分业主发生冲突,扰乱了社会治安,破坏社会稳定,实属不负责的企业,请政府相关部门对其进行处理,绳之以法。 我们的诉求是: 一、我们郑重举报投诉四川三利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和成都平安物业有限责任公司,请政府慎密调查后,从速、从严、从重处理上述两个不法公司,需法办进行法办,需要清出市场的清除市场,应该处罚的一定要给予处罚,打击黑恶势力绝不手软!给国家法治一个机会,还广大人民群众一个公道,珍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二、强烈请求纪检监察部门介入,清查整个事件过程中是否有职能部门人员徇私枉法,给开发商脱逃惩罚大开方便之门,让不法行为凌驾于国家法规之上,抑或个别工作人员顾忌开发商淫威而不作为。 三、三利宅院三期高层区建筑主体受力结构已被破坏,急需立即消除安全隐患。 四、执法部门立即按强拆公告内容强制拆除违章建筑。 在社会中,好人一定比坏人多!邪绝不可以胜正!希望广大有爱之人帮我们传起来,声讨不法之徒,公道自在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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