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丹)11月29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通过官方微博@四川交警发布一条提示信息,称“四川现最新骗局,有人冒充交警行骗”。随后,记者与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投诉网友取得联系,还原了骗子行骗全过程。据悉,这是我省首次发现在网络上假冒交警行骗的行为。 网友“a2154”(化名)告诉记者,11月27日晚,一个自称是“成渝高速公路交通警察,编号为513413、名为张政军”的人在微信上申请加他为好友。通过申请后,网友“a2154”看见“张政军”最新在朋友圈发布的一条寻人帖子称,他27日凌晨4时巡逻时,在G20和G31路段发现一辆与高速路护栏相撞的车,在车里找到了某某的身份证和一个公司的公章,“自称目前无法与身份证所有者的家人联系,希望朋友圈的朋友转发寻找。” 网友“a2154”说,车牌号是他认识的,公司的名字也对得上号,“当时我就很着急,是不是朋友真的出事了?”冷静思考后,网友“a2154”通过私信向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官方微博@四川交警咨询,“请问四川交通警察有没有一个编号为513413的张政军交警?”接到网友咨询后,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立即进行了核实,最后确认,成渝高速公路的3个交警大队,均无“张政军”。“可能是骗子利用技术 手段窃取微信等社交账户密码,了解当事人基本信息,然后控制当事人账户,并利用另外的账户假冒交警发布当事人的寻人启事。”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宣法处民警莫海清说,骗子一般是冒充交警发布寻人启事后,与留言的亲朋好友取得联系,伺机诈骗。“这起骗局中,骗子的表述漏洞百出。”莫海清说,比如,G20和G31路段表述模糊,没有具体的地点位置;交警是警号不是编号;交警自我介绍时,会告知自己属于哪个交警大队,不会模糊称某高速交警。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提醒:交通参与者遇到此类事件,千万不要急于与骗子联系,应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警,核实发布者的真实信息。报警方式:一是可以直接与辖区交警联系;二是可以拨打“110”报警电话,请接线民警转接交警部门或告知需要的辖区交警电话。 . m# X2 f2 ?; \7 m2 B" x; g2 F+ j1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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