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私利,竟然伙同他人辗转广西、云南多地,低价买来越南籍妇女,而后抬高价格卖出,最终因“一女二卖”引发冲突致案发。近日,经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该区法院以拐卖妇女罪分别判处丁先文等4人四年到十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各并处罚金。 2015年3月至8月间,丁先文多次单独或伙同申石良、王娣八、郭德金、陶金山(该四人另案处理)等人前往广西、云南等地,以每人3万元的价格,先后买了6名越南籍妇女。而后,丁先文以介绍婚姻为由,将上述妇女骗至他们家中,再以每人6万元至8万元不等的价格卖给当地大龄青年。后因“一女二卖”引发冲突,致事发。当年11月,丁先文等4人先后落网。 2015年11月17日,该案移送庐阳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因案情重大复杂,曾两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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