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央行会同科技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和知识产权局等六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大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扎实做好科技金融服务的意见》(下称《意见》)促进科技和金融的结合,为高科技企业提供融资服务。
高科技产业作为未来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重点领域要发展壮大,除了要依靠过硬的技术和市场认可,更需要充足的资金支持。
“长期以来,融资渠道偏窄、资金支持不到位等问题一直制约着高科技产业的发展,产业内蕴藏着大量的融资需求得不到满足,《意见》的提出正是在这一背景下科技企业融资需求的一个集中表现,是国家层面认识到这一问题后的一个有力的回应。”赛迪经智城市投融资咨询中心高级分析师江晶晶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意见》的提出也很好地响应了资本市场的需求,未来资本市场将可以更加灵活地参与到科技产业的发展当中。”
《意见》明确表示,要拓宽适合科技创新发展规律的多元化融资渠道,建立创业板再融资制度,形成“小额、快速、灵活”的创业板再融资机制,为科技企业提供便捷的再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在境外上市融资,支持科技上市企业通过并购重组做大做强。
毋庸置疑,在我国主要以银行贷款间接融资方式为主的情况下,从政策层面上支持科技企业上市、再融资和并购重组将在很大程度上缓解科技企业融资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有些融资在实际操作中存在一些制约条件,其作用并没有很好地发挥出来。比如,江晶晶告诉记者:“我国A股上市门槛相对较高,大量中小科技企业无法达到上市标准,尽管国家通过开放创业板等多种方式促进科技企业上市融资,但一系列标准仍然将许多科技企业拒之门外。而发债融资的适用范围较窄,以商业银行为代表的债权类金融机构也缺乏向科技企业提供资金的动力。”
因此,更好地发挥多元化融资渠道的作用必要的制度设计不可少。当然,多元化的融资渠道也存在多元化的风险,企业应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融资适合的融资方式。
中投顾问项目总监朱文嘉对《中国产经新闻》记者表示:“规模不一样的科技公司选择不同的融资方式,大型科技企业可以尝试境外融资,而中小科技企业适合利用债券市场融资。境外上市要注重多方面的风险,国外市场开放度更高,如果企业没有真枪实弹,将面临较大冲击。发债融资对于企业来说要考虑的主要是资金成本,如果资金成本过高,哪怕渠道再宽也会限制企业的融资。”
而江晶晶则表示,“目前看来,境外上市融资和并购重组较为适合我国优质科技企业的发展。国际资本市场对于广阔的中国市场和科技企业兴趣浓厚,投资者在对公司进行价值评估时更多的是考虑公司的未来发展前景而不是当前阶段的盈利情况,因此优秀的科技企业容易得到较高的估值,而境外股票市场较为完善的监督机制也可以倒逼企业提升其管理能力,有利于其实现健康的发展。此外,并购重组同样是科技企业做大做强的重要途径之一。”
可以看到,如果是优秀的科技企业境外上市和并购重组不失为好的融资选择。随着高科技产业日益成为一国的战略制高点,多元化的融资渠道也应该不断地拓展和完善。
对此,江晶晶认为,当前科技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不能只依靠资本市场来解决,商业银行等贷款类金融机构应该加大对科技企业的支持力度,向质地优良的企业提供资金支持以及其他融资方面的服务,发挥其金融市场主体地位,推动我国高科技产业发展。同时,也要尝试互联网金融等新兴融资渠道来解决实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