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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伙卖进京指标获刑 为清华北大等毕业生办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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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28 16:17:2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四川成都

京华时报讯(记者张淑玲)原北京众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负责人田某,及10余家大型国企及高新技术公司人事负责人互相勾连,4年内为40余名高校毕业生办理了北京户口,非法获利300余万元。记者昨日获悉,以田某为首的15人团伙因犯买卖国家机关公文罪或滥用职权罪,获得了3年至1年5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或缓刑。

  据海淀区检察院指控,田某伙同张某某等人,自2010年7月至2014年7月,在海淀区等地违规办理落户北京的国家机关公文,并出售给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应届硕士毕业生40余人,使其落户北京。

  2014年7月15日,田某被抓获归案。随后,公安机关顺藤摸瓜抓获了张某等12人;乔某、郭某两人主动到案;田某、张某等11人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张某、付某、乔某3人有自首情节。案发后,乔某、次某等6人退赔了3万元至26万元不等的赃款。

  海淀检察院认为,田某等14人均已犯买卖国家机关公文罪,张某某的行为已构成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

  庭上,田某认罪并供述,他是曾帮亲友的孩子办理了落户北京的手续,也逐渐熟悉了相关流程及所需的材料。后来,田某认识了易人合众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的张某以及中铁十六局人事处的张某某,三人开始联手倒卖北京户口。田某在网上大量发布办理进京户口的广告,并筛选出适合者的名单。张某、张某某等人再根据名单,利用本单位,或者寻找有进京指标的单位办理应届生落户。

  田某及律师辩称,田某是初犯、主观恶性较小,且具有自首和立功情节,并愿意积极退赃,故希望法庭能从轻或减轻处罚;另外,张某等被告人也均认罪,但他们及其律师均从各自情况出发,也望获得法庭轻判。

  海淀法院最终审理查明,田某为34人办理了北京户口,涉案金额610余万元;张某为16人办理北京户口,涉案金额190余万元;付某为5人办理北京户口,涉案金额132万元;沈某、刘某等共为20余名应届硕士毕业生办理北京户口,且涉案金额自18万元至98万元不等。

  作为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人事处技术干部科科长,张某某在其负责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工作过程中,违反公司招聘流程,为6名毕业生办理北京户口,其中,因案发,两人的户口已经被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接收,但落户手续最终没有办成。经核实,这些毕业生均没有在该单位参加工作。

  海淀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田某等14人的行为均已构成买卖国家机关公文罪,张某某作为国有公司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已犯滥用职权罪。最终,结合自首、如实供述及积极退赃等综合情况,海淀法院判处田某有期徒刑3年,其余团伙判处有期徒刑2年2个月至缓刑不等;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5个月;并判令继续追缴田某等人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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