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8月31日,一份关于调整武汉市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文件在业内传来开。该份文件显示,根据武汉市住房市场调控相关要求,经湖北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审议通过,将调整武汉市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具体内容如下: 一、对在武汉市拥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再次申请个人住房贷款购买商品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40%。 二、对在武汉市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或还有1套住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再次申请个人住房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为40%。 三、对在武汉市拥有2套以上住房且有2套住房贷款未结清的家庭,再次申请个人住房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暂停发放房贷。 此外,对通知实施日之前已签订认购书且交付定金,或已交付首付款,未正式网签合同的居民家庭购房行为,如能提供认购书及定金电子进账单原件、或能提供首付款电子进账单原件,则最低首付款比例仍按原规定执行。 文件还显示,该项政策将自9月1日起执行。 凤凰财经从武汉各大银行获悉,目前已经停止受理外地客户办理购房按揭,且近期受理的按揭要求在新政策出台前加速办理完。“领导前几天还发通知了”,武汉某商业银行员工表示,应该是真的。 这已经是一日之内两个城市发布限购限贷政策。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网站截图 9月5日起我市执行住房限购政策 经市政府研究,我市自9月5日起执行住房限购政策,对以下三种类型居民家庭,暂停在本行政区域内向其销售建筑面积144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商品住房: 一、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二、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三、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上述商品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二手住房)。交易时间按以下方式认定: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以提交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准;存量住房(二手住房)买卖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业务收件时间为准。政策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 (来源: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 【其他城市楼市政策】 2016年8月9日 合肥限贷细则出台,合肥房查有2套房,征信有一笔住房贷款未结清的,拒绝贷款。 2016年8月11日 南京新政发布:提高二套房首付比例。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的居民家庭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5%(除高淳、溧水);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50%(除高淳、溧水)。 2016年8月11日 苏州重启限购:对外地人买二套房设限。①非本市户籍居民购买第一套住房,不受任何限制。非本市户籍购买第二套住房,必须提供缴纳证明或社保证明。②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苏州市区(不含吴江区)由40%调整为50%;居民家庭已有2套及以上住房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继续停止发放“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 2016年8月24日 郑州代市长:加大房地产市场调控力度。郑州市人民政府代市长程志明提出,加大房地产市场调控力度,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这是他首次在公开场合提出“加大房地产市场调控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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