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富县运管所11名临时工 实名举报原所长
华商报讯(记者 张林) 近日,富县运管所11名临时工因工资及养老保险问题,网上实名举报该运管所原所长王某,称其在担任运管所所长期间有违纪、违法行为,7月30日下午,华商报记者从富县纪委了解到,网上爆出举报材料后,目前富县检察院已经介入调查,县纪委随后将根据调查情况介入处理。
临时工们要求补交养老保险
7月26日,延安市富县运管所11名职工网上爆料,举报运管所原所长王某在担任所长期间,不按照劳动法履行相应规定,不和单位聘用的临时工签劳动合同,也从未给临时职工缴纳五险一金,并每年拖欠临时工工资和奖金。同时举报王某在西安和富县两地拥有多套房产和商铺,并称单位车辆陕AU××5K原是单位公款所购,现在却上牌在王某亲戚名下,以租用形式租借给运管所使用,同时还称王某多年来有违规收受财物的行为。
网上爆料中还附上了11人签名按手印的上访书,其中内容显示从2005年到2016年期间,11名临时工先后由富县运管所聘用,形成长达近十年的事实性劳动关系,但王某在担任该所所长期间,并未与11人签订劳动合同,并存在拖欠工资和未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等行为,他们要求王某支付11人被拖欠的工资,补发承诺的奖金,同时按规定补交养老保险等三金。
县纪委、检察院已介入调查7月30日,在富县运管所,所长李永红表示网上的举报信他们也看到了,王某之前确实担任该所所长,但今年5月已经调离运管所到其他部门任职。“我是刚刚到这边来,具体情况不是很清楚,虽然也听到单位临时工的一些反映意见,但目前此事县纪委、检察院已经介入调查,具体结果需要等调查结束后才能回复。”李永红表示,针对所里11名临时工的举报,与运管所的工资劳务纠纷,建议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反映,我们按仲裁结果执行,如果是王某个人涉嫌违纪问题,县纪委、检察院会根据相关规定处理。
而据李永红讲,富县运管所属于全额财政拨款单位,目前全所有正式职工30人,享受财政工资,临时聘用人员18人,这些临时工的工资每人1200元左右,工资都由运管所自己解决。“之前这些人的工资怎么发的我不清楚,现在我刚刚接手,接下来如何发放确实是一个问题。”李永红表示。
随后,在富县交通局,该局党支部书记王宏表示,王某之前确系运管所所长,在运管所工作有近10年,此次调离运管所也并非受举报事件影响,而是全县统一安排轮岗调换。而对于运管所临时工反映的问题,王宏称工资问题建议走法律途径解决,至于是否涉嫌违纪,纪检部门正在调查无法回复。 在富县纪委办公室,一工作人员表示,县纪委已经注意到网上反映王某的材料,县检察院也已调取了运管所之前的相关账目进行调查,目前等检察院调查结束后,如果查实王某确实有问题,纪委相关部门会跟进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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