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辅助访问 联系我们关于我们文明投稿
关闭窗口

简单4步,开始与 传播网-传播网门户网站(www.icbw.com.cn) - 传播网! 对话吧!

1. 打开你的微信、朋友们选择添加朋友   2. 使用扫一扫功能扫一下上面的二维码
3. 扫描后出现详细资料选择关注就好了   4. 现在开始与我们的官方微信对话吧!

传播网-传播网门户网站(www.icbw.com.cn) - 传播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

微信扫一扫,快速登录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打开微信扫一扫
查看: 544|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8旬老太称被11岁小孩撞倒:撞人成立 小孩担责70%

[复制链接]

5万

主题

6万

稿子

18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82732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6-5-31 11:26:3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四川成都

放学路上,8旬老人伍义清自称被11岁小孩小林(化名)撞倒,致左股骨骨折,南充顺庆法院遂一审判处小林及监护人赔偿7万余元。判决书下发后,小林母亲表示不服,上诉至南充中级人民法院。

  5月28日,记者了解到,日前,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做出终审判决,法院认为小宇在放学途中,作为已年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未能注意路况,在公用同行的道路上不慎将伍义清撞倒,小宇对此次事故的发生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小林方担责70%,赔偿伍义清老人47941.88元,余下由老人自行支付。

  案情回顾

  8旬老人自称被学生撞倒一审获赔7.9万元

  去年11月6日中午,家住南充市顺庆区潆溪镇的80岁老人伍义清,正准备回家给女儿做饭,不慎摔倒在地。她自称,是被迎面走来几名学生,靠近自己一侧的“学生”将自己撞倒。

  “我当时抓住了他的衣服,但他还是跑了。”据伍义清回忆,将他撞倒在地的学生,正是当时在镇上小学念五年级的11岁小林。随后,伍义清的女儿赶到现场,并将母亲送医,经诊断,伍义清左股骨骨折,鉴定为8级伤残。

  事后,老人家属要求小林的监护人赔偿,多次协商未果后。老人及家属将小林和其父母告上法庭。小林母亲告诉记者,事情发生后,自己曾多次问过孩子到底撞老人没有?孩子都说没有,自己也相信儿子确实没撞倒老人。林女士说,她也希望通过法院审理,能够证明儿子没有撞人。

  2015年9月7日,根据南充顺庆区法院一审判决,小林父母需赔偿老人伍义清医疗费、护理费、精神损失费等各项费用共计73475.6元。

  审判现场

  上诉方提供新证据 医保、赔偿金不可共享

  对于法院一审判决结果,在判决书送达到小林的母亲时,表示不服。并向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15年12月7日,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庭审。根据上诉方提供的材料显示,伍义清老人被撞后进入南充市中医医院的记录曾记载,在“入院病历”中有一项“患者自述于入院前约1+小时,在行走途中不慎摔倒”的事实。

  对此,上诉方代理律师陈思宇、胥文提出质疑,如果确认伍义清被王宇撞倒,那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简称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规定,“应当由第三人支付的,不纳入基本基本医疗保险金保险范围。”因此,伍义清就不应该享受理赔。然而,伍义清却已向医疗保险机构办理了理赔手续,两方事实明显存在矛盾。

  5月28日,记者从小林父亲姚先生所提供的判决书上看到。日前,南充中院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判决认为:一审法院根据“优势证据规则”确认小宇撞倒伍义清,适用法律正确。法院终审同时查明,伍义清老人在受伤后经农村合作医疗住院报销 4987.2元。至于伍义清老人病例记载其“自述不慎摔倒”这项新证据,南充市中院认为,这与老人被撞摔倒并无矛盾,且老人方表示这样做是为了报销治疗费。不过,经农村医疗报销的费用应当在先前认定的费用里予以扣除,老人实际损失为68488.4元。

  判决结果

  学生方担责70% 赔偿老人4万余元

  双方责任又该如何划分呢?法院判决认为:小林在放学途中,作为已年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未能注意路况,在公用同行的道路上不慎将伍义清撞倒,小林对此次事故的发生应当承担主要责任。

  判决书还显示,伍义清虽年近八旬,但其本身仍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知道该时间段是其所行走路段中的小学放学时间,也应当知道未成年人活泼好动的天性,其在该时间段行走,理当注意路况及避让而未能注意,其自身也应承担一定责任,一审法院以全部责任由小林一方负担欠妥,以小林承担70%责任,伍义清老人自行承担30%的责任。南充中院作出判决:小林方赔偿伍义清老人47941.88元,余下由老人自行支付。

  华西城市读本记者 陈俊君


" G4 h3 @0 B+ t1 L6 c
新浪微博 QQ空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 传播网-传播网门户网站 ( 蜀ICP备19023435号 )  

GMT+8, 2025-3-1 00:56

Powered by WW.ICBW.COM.CNtechnical support:传播网

川公网安备51010602002315号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