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坝污水处理厂一停车厂收取城管托至停车厂内违章车辆停车费20元,问其可以给发票吗?停车厂老板说没有发票。而且态度恶劣。好像关系很大,背景很深似地。此停车厂无经营执照。无收费标准。存在乱收费。有关部门可以管管吗?
' T* w& }0 U& P6 _1 L 根据相关规定,2012年1月1日实施的《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 p+ |' A5 f% `8 w6 K8 o& n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被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这一条首先明确了交警部门具有妥善保管被扣车辆的义务。其次作为行政执法部门,交警暂扣车辆应该是执法过程中的执法行为,被扣车辆是作为违章证据被交警部门保存的,因为证据保存而产生的(停车)费用当属行政部门正常执法支出,应该计入执法成本,由行政部门支付。 | [url=]赏[/url] i, [; c; d1 t5 Q) [
8 }: b3 H) `& @5 l2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