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女孩欧阳桂芳被送进戒毒所后,“突发疾病”死亡了。两个多月前,女孩的父母想找找死因,郴州市公安局强制戒毒所告诉他们,人已死,“了解太多也没用,需要多少赔偿双方可以谈”。最终,以47万元补偿款了结。 “双方可以谈”,其实就是个开价、还价的过程。既然是“突发疾病”,按说这个过程可以免了。但戒毒所在双方商定补偿数额后,要求死者家属不再追究一切责任,“说是签了协议后,这件事就和我们没关系了,家属不能再过问其他事情”。这让死者父母更觉女儿死得不明不白。而对于媒体的采访,当地警方也表示此事已“妥善处理,不再说明具体情况”。如此看来,所谓妥善处理,就是给了钱了,有关这条生命的事已经打包了,家属的知情权、社会的监督权,都可能随着47万元的补偿一笔勾销。 可毫无疑问,此案魅影重重,其一,家属看到女孩“面部淤青、鼻孔流血”,身体的其他部位也都被遮盖起来,不让家属看。女孩面部为何会有伤痕?身上还有无其他伤情?为何不让家属仔细看遗体?这都特别令人费解。其二,为何家属向工作人员要女孩的死亡证明,没有获得同意;家属向工作人员询问女孩死亡的具体原因,也没有人给一个详细的解释。如此种种,难怪家人要质疑女孩的死因。 事实上,不管死因如何,戒毒所都应该给家属一个具体交代,像目前这样,抛出47万元来欲“息事宁人”,难免令家属、公众更加怀疑,女孩戒毒所死亡,有人在给真相打马赛克。当然,在事件的真相未解之前,欧阳桂芳的死因暂时不便猜测,但当地戒毒所表现出来的讳莫如深,却是与众多责任事件的处理方式一致的:可以补偿,但有条件——不再追究。也就是说,钱可以明明白白地赔,但人只能不明不白地死。 对于死者和死者家属来说,47万元是一条生命的价格。而对于本应承担责任的一方来说,则是责任追究的打包费。钱可以让一个责任事件的真相“寿终正寝”,可以让公权部门的责任卸得一干二净,这种花钱买来的“妥善”,是慷纳税人的慨,堵受害人的嘴,大有用纳税人的钱为职能部门买平安的意思。 欧阳桂芳之死,对于死者家属来说,可能确实已经是“了解太多也没用”,但是对于社会法治的公正公平来说,却是至关重要的。相关部门没权力在这个事件上打马虎眼,给自己的责任打马赛克。 6 B( G* s% f+ Y% b- `& 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