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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我到南充家乐福超市购物,将随身携带的物品存放到9号柜20号箱。购物后我凭条码条扫描拟取存放物品,存放箱发生箱门无法开启的故障。我即凭条码条到服务中心请家乐福工作人员开箱,谁知值班女员工断定是我操作不当,居然要求我出示身份证,否则不予开箱取物,美其名曰:坚持制度,“对大家负责”。请问,超市设施发生故障,凭什么要顾客出示身份证?该员工进一步的理由是“万一你的条码条是捡的呢”,这样的强盗逻辑真是闻所未闻。家乐福超市这样刁难顾客实属不当。本来想看清楚该女员工的工作吊牌号被拒绝,向在场其他员工打听也被婉拒。试想,一个连工作牌号都没勇气让顾客知晓的员工,有什么资格查验顾客身份证?为此,吵闹持续了半小时左右,且有服务中心邻近摊位的几个经营者力挺女员工“坚持制度”。难道这就是家乐福为顾客营造购物环境?我想问一问家乐福,你店的设施故障该顾客“埋单”(花费时间、出示身份证等)吗?你店能以假设的理由(如万一......等)而无需举证地刁难顾客吗?你店只有查验身份证这一种方法可以辨别是否是顾客存放的物品吗?你的员工和你店所辖的摊位起哄顾客是你店追求的经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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