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张永刚 许鹰)近日,犍为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冒充人民警察的招摇撞骗案。 2015年2月22日凌晨1时许,被告人唐建某为了配合史某某(主犯,已判刑)、李某某(已判刑)报复被害人张某,邀约了马某某、黄某(已判刑)、根某某,由马某某穿戴上保安服装和帽子,根某某穿FBI特警背心,乘马某某的轿车到犍为县玉津镇海天茶楼二楼海湾包间内,冒充警察身份将张斌现金2000元和其他人的手机财物收走。唐建某分得赃款300元。唐建某作案后潜逃,2015年9月9日民警在西安火车站将唐建某抓获。 法院认为,被告人唐建某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的身份,严重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行为,构成招摇撞骗罪,被告人唐建某冒充人民警察应当从重处罚,最终依法判处被告人唐建某犯招摇撞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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