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曾颖、蒋才礼违法违纪的检举信 南充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南充市人民检察院: 为了打击腐败犯罪,纯洁干部队伍,提高党在人民心目中的威望,按照中央“老虎、苍蝇”一起打的反腐工作总原则,现将我们这些受害人所了解的有关曾颖、蒋才礼的违法违纪行为举报如下: 被检举人:曾颖,男,现任南充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局长。 被检举人:蒋才礼,男,现任南充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副局长 一、存在以权谋私的行为。 一是曾颖利用多年职权,先后安排其自己的亲属(妻弟)在南充市对全市的所有出租车的座套进行清洗,致使原有的清洗商不得不退出,他杖着自己手中的权利,私自到各出租车公司去私下与运输公司的法人沟通,若不签订清洗合同,就给运输企业穿“小鞋”,导致整个出租车驾驶员怨声载道,还扬言,若不签订清洗合同,就限制运输企业发展,逼于他的“权利”运输企业老板不得不就范,妻弟承牟利,侵害驾驶员利益、中饱私囊。以曾颖手中的职权为优势,牟取非法利益与其分享。二是在单位滥用人事,只要是他的朋友或者是给他“好处”的人他会顺利提拔,若没有“好处”或者不跟他的人,就只有原地踏步,我们没有感到组织的关怀,领导也没有真正做到任人唯贤,在选人用人上滥用职权。 二、涉嫌贪污受贿。 曾颖从政几十年,利用多年职权和不断攀爬,贪污受贿积累财富,不仅以职权之便分得多套集资房,还用非法获取的钱财购买了大量商品房,并把大量房产物业转移到其亲属名下,此人还有最大的嗜好,就是女人与狗,长期在外包养一个女人,难道不要钱吗?家中饲养多条名贵犬,一条都价值几万,请问是哪里的钱?而以曾颖的正常工作收入是绝不可能具备这样实力的,其钱财收入来源不明,应属非正常渠道所获,而曾颖作为一公职人员,其年收入可以计算,亦涉嫌贪污受贿,请求相关部门予以严查! 三、官商勾结牟取暴利。 一是曾颖在南充市运管局主政几年来,与副局长蒋才礼私下与南充东信公司勾结,在全市三区六县所有运输企业打招呼,强制安装东信公司的GPS车载终端,不准安装别的产品,要是安装了别的产品,就限制运输企业的发展与停办业务,用各种行政手段强制干预,东信公司韩某以每台车给曾、蒋等人返利500至700元的暴利,试想一下,现在东信公司在南充市安装了一万四千多台客货运输车辆,按照这样返利来计算,曾、蒋等人每年要收入囊中多少?原东信公司的张某因为安装了别的产品,受他两个的指使,东信老板用尽各种办法,最后张某只能背负入狱的罪名,南充当代运输集团因为安装了别的产品,限制当代公司长达一年的业务,当代公司最后为了发展只能就范。曾、蒋利用手中的权利私自出文件把当代公司已经安装了的3G车载终端强制撤除,请相关部门介入调查,今年10月西充当代公司在武胜(川R46541)发生的车祸事故(死亡6人)车辆就是已经安装了该设备的,最后强制给撤除了,安装了东信公司的GPS,故发生严重的车祸事故,东信公司的产品不属于合格产品,达不到实时传输、达不到科技兴安的总体效果,试问?要是不撤除以前的合格产品,会发生类似事故吗?请这起事故的相关权威部门介入调查,看是否符合标准,看是否运管局出了撤除文件的?真的触目惊心呀?二是曾、蒋两人勾结南充市欣达汽修厂(马市铺车站对面)利用手中的权利,开办客货运培训学校,全市所有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必须去那里学习,每人每次缴纳培训费比别的正规培训机构高一倍多,造成全市从业人员苦不堪言,但都是敢怒而不敢言,只能忍气吞声,以前办一个从业资格证只要几百元,而现在可以高达两千多,请问?难道物价局及行业部门没有标准吗?多的钱去了哪里?三是曾在市运管局期间,一直以运输协会的名义大肆敛财,什么名义都以协会去操纵,卖二级维护合格证、线路牌等全部运输凭证,更气愤的是以协会的名义每年要向全市(含三区六县)所有的运输企业收评估费15000至20000元,现在中央提出的“三严三实”,很多地方协会都取消了,请问南充市运管局为什么要以协会的名义敛财?这么多钱到底去了什么地方?请纪委迅速介入调查!四是行政乱作为,盲目的审批企业,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高坪驾校与西充这次打官司状告市运管局,让国家赔偿几千万就是一个列案,望各级纪检介入调查。(这事网上发酵的较厉害) 综上所述,依据《宪法》第4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同时也规定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虽然我们作为受害人钱财受损、投诉遭拒,并承受着巨大的精神压力,但我们仍然相信党领导的政府是为民作主的,法律是公平公正的,这封检举信是我们这些受害人全部的希望,希望贵单位能够对曾颖、蒋才礼违法违纪甚至是犯罪的行为调查惩处!我们会继续走检举之路,直到清除这两大“蛀虫”让权利还民于公道,还社会以安定,还法律于公正! 9 m) }; ^( g% |* `2 ^, v/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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