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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 诉 请 求 书9 l' |, c4 a; H: `6 ~5 t& z
泰和物管公司强行进入富林花园小区以来,长期不履行物业服务义务,串通基层腐败黑恶人员编造虚假事实,隐瞒代收代管账目,破坏业主共有设施设备,诈骗业主电费款和专项维修资金共计209961.61元及更多资金。泰和物管公司于2013年6月公告宣布退出富林花园物业服务,至今都不依法办理退场移交手续。为维护富林花园业主的物业权益和物管工作的正常秩序,特就泰和物管公司违反《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拒绝办理移交手续擅自退出物管区域停止服务的事实进行投诉,请求依照《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限令泰和物管公司依照《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办理退场移交手续,退还诈骗的公共收益资金和专项维修资金及水电气费款,恢复小区被破坏的物业设施设备,赔偿违法违规行为给业主和居民住户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 H1 u% g9 b7 A) a; X' j 此致
% ]$ {! ~) A9 H- u南充市房管局
9 S& P# z; ~' W' v3 ? 投诉请求人: 知情业主*** 电话 ***********
6 r8 [- P; h. u! \0 B# [ 2014年10月10日0 {# A1 P1 b* _+ f' P, v;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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