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 诉 请 求 书
. H0 }4 M( X; g- n 泰和物管公司强行进入富林花园小区以来,长期不履行物业服务义务,串通基层腐败黑恶人员编造虚假事实,隐瞒代收代管账目,破坏业主共有设施设备,诈骗业主电费款和专项维修资金共计209961.61元及更多资金。泰和物管公司于2013年6月公告宣布退出富林花园物业服务,至今都不依法办理退场移交手续。为维护富林花园业主的物业权益和物管工作的正常秩序,特就泰和物管公司违反《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拒绝办理移交手续擅自退出物管区域停止服务的事实进行投诉,请求依照《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限令泰和物管公司依照《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办理退场移交手续,退还诈骗的公共收益资金和专项维修资金及水电气费款,恢复小区被破坏的物业设施设备,赔偿违法违规行为给业主和居民住户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F; J" e; g0 V! ]; E7 {
此致3 t3 B1 S( y) g( m* `
南充市房管局
4 U0 D9 m& X+ ~ Y' }7 N9 Y5 m 投诉请求人: 知情业主*** 电话 ***********0 m8 P# k& `( e* Y- J
2014年10月10日8 }* y6 r4 @8 b+ |( g! x* ~
6 f& B( `& H! V9 \' v! p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