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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 诉 请 求 书" O5 [, x. C/ P
泰和物管公司强行进入富林花园小区以来,长期不履行物业服务义务,串通基层腐败黑恶人员编造虚假事实,隐瞒代收代管账目,破坏业主共有设施设备,诈骗业主电费款和专项维修资金共计209961.61元及更多资金。泰和物管公司于2013年6月公告宣布退出富林花园物业服务,至今都不依法办理退场移交手续。为维护富林花园业主的物业权益和物管工作的正常秩序,特就泰和物管公司违反《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拒绝办理移交手续擅自退出物管区域停止服务的事实进行投诉,请求依照《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限令泰和物管公司依照《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办理退场移交手续,退还诈骗的公共收益资金和专项维修资金及水电气费款,恢复小区被破坏的物业设施设备,赔偿违法违规行为给业主和居民住户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 D2 _, `- X+ a* S1 Q* r 此致
6 n( K6 }- D7 G3 P! r/ T4 s# M南充市房管局
! `3 X9 y3 \8 h# w+ k8 V 投诉请求人: 知情业主*** 电话 ***********% Q* h( c* Z. Q
201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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