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幕降临,上海市奉贤区青村镇李窑村的乡间小路愈发寂静,家犬的叫声更清晰了,忙完一天的村民正赶着回家。 而在一条河边,一间小黑屋里,81岁的老太刘红梅(化名)左手紧握手电筒,右手伸直试探身前的路,很是小心,她生怕一不注意,被绊倒在地,直到摸到了门扶手,刘红梅才长长地舒出一口气——这就是刘红梅半年多来的夜生活,蜗居在一个破旧的瓦房,没有电,没有灯,天黑以后,唯一的照明工具就是手电筒。 不过,刘红梅并不是孤寡老人,她有一儿三女。令人意外的是,屋子的电是被她的亲生儿子拉掉的。四个子女对赡养老人的意见不统一,最终让老人与一间黑屋相依为命。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多次回访刘红梅的住处,但截至记者发稿前,屋内的电依旧没有通上。每当黑夜降临,残破瓦房即被黑暗笼罩。 16平米房间半年前断电 近半年来,住在奉贤青村镇李窑村的刘红梅过得并不快乐。在村里生活近一辈子的她,曾经住过大房子,可如今住的地方却“家不像家”。 刘红梅所住的小黑屋,紧挨着儿子的新房。新房是一幢两层高的楼房,外壁贴着青色瓷砖,阳台上装有玻璃窗,朱红色的防盗门,看起来比村里一般的房屋要洋气。 而刘红梅所住的小屋,白色的墙面早已发黑,大块的粉刷墙皮掉落,灰色的水泥赤裸着。几张蓝色的塑料布,挡不住窗缝里渗进的冷风。在小屋的一角,是一张约80厘米的木床,一层旧床垫上,粉色单薄的棉被泛着黑黄。 她烧饭的地方离床不到两米,上面是煤气灶,还有几瓶调料。在破旧的餐桌上,留下一些吃剩的酸菜面和花生米,没有荤菜。地上散落着卷心菜,新鲜的不多,还有一些枯坏的菜梗。老人说,好的菜是女儿送来的,坏的菜梗是自己去田里捡的。 11月11日中午,刘红梅像往常一样,坐在屋子门前,脸上没有一丝笑容。她身材不高,体形消瘦,身着一件宽大的灰毛衣,套着花色护袖,下身一条黑色的裤子和一双不太合脚的布鞋。房里的吊灯、电视、风扇,尽是些“摆设”,屋子里根本没通电。刘红梅从抽屉里拿出一个手电筒,“晚上这里漆黑一片,怕摔倒,只能依赖这个手电筒生活。”她说,不得不经常去买回一些蜡烛来备用。 半年前,房间的电被她儿子断掉了。每到夜里,她常常伸手摸着前方的路,小心翼翼地碎步走,生怕一摔跤就倒地不起。 刘红梅讲,女儿女婿对她不错,以前还经常来看望她,给她送些吃的及生活用品。不过,每当女儿女婿过来,儿子都要对他们进行谩骂,女儿女婿之后来得也少了。 那天,刘红梅说自己并不愿意住在这间没电的小黑屋里。“我想住在女儿家里……我想住在养老院……”“我想让屋子里通电……我在养老院住得不习惯……”她嘴里在反复嘀咕。 弟弟怨恨姐姐拿养老费 下午,刘红梅的儿子曹铭(化名)骑着电瓶车下班过来。即便刘红梅就站在他的面前,曹铭连一眼也没有正视过自己的母亲。谈及母亲的事,他的脾气就火爆:“我们白纸黑字写好的,一切与我无关,房子是我的,为什么要给她通电?” 过去,刘红梅和家人住在村子的一间大房子里,至少在她的印象里,比那间16平方米的破瓦房要宽敞得多。前些年,大房子拆掉后,儿子在村子的别处建起了新房,她没有入住,而是住进了新房后边的一间小黑屋。 李窑村村委会调解中心一名刘姓主任说,刘红梅常常告诉女儿女婿,儿子和儿媳对她不好,关系紧张。不久后,刘红梅便被三女婿陈光(化名)带离了小黑屋,来到金汇镇一家养老院里。 陈光这一举动事先没和曹铭打过招呼,曹铭夫妇知情后大怒,并认为“做女婿的,没有把他这个做儿子的放在眼里”,由此怨恨在心。 知情的村民介绍,按照乡下的风俗,老人的赡养问题一般由儿子操办,但一直以来,刘红梅的存款、卡及养老金等经济问题均由其大女儿掌管,作为赡养方的曹铭没能从中得到一分钱。 曹铭此前曾多次表示,母亲事实上是由他所赡养,为公平起见,希望姐姐能将部分养老费用重新分配,而这一要求被拒绝。 用陈光的话说,曹铭喜好赌博,不放心把老人的钱财交予他。于是,曹铭和三位姐姐的矛盾进一步激化。 为缓解矛盾,当地村委会今年3月份曾介入协调,协调的结果是一张“白纸黑字”的协议。协议规定:刘红梅的赡养及住房问题由三个女儿负责,与儿子曹铭无关。儿子及三个女儿在这份协议上签了字。然而,这张“白纸黑字”并没有让老人过上舒坦日子。 在刘红梅进养老院半年后,村委会的工作人员和村民组长曾去探望她。刘红梅告诉他们,自己不愿意在养老院住下去,想回家。随后,陈光把她送回李窑村。 刘红梅回来当天,陈光事先也没和曹铭商量,直接把小黑屋的门锁撬开,把老人安置在内。 得知这个情况后,曹铭觉得自己不被尊重,明明已经签过协议,却要把老人强行送回,也不事先通知。他随后提出要收一年5000元的养老费用,但被三位姐姐及姐夫拒绝。 咽不下这口气的曹铭遂下了狠心,把小黑屋的电源切断以对三位姐姐进行“抗议”。 “关系没有那么不堪” 在养老院生活期间,刘红梅在生活习惯上常常出现不适应,和其他老人的关系也不太和谐。 刘主任意识到,若有特殊情况,刘红梅今后可能还要回到小黑屋里。于是,他和村委会着手开始对曹铭夫妇做思想工作,建议他们将小黑屋留给老人,不要对外出租,并得到了曹铭夫妇的默许。刘主任称,本来已经和曹铭夫妇做过思想工作了,陈光撬门而入的行为彻底激怒了曹铭,曹铭心中不服,才把小黑屋的电断了。 为了不让问题进一步恶化,村委会再一次进行调解。“我们建议把刘红梅送到本地一家养老院里,曹铭和其中一个女儿同意了,但她的三女婿就是不同意,这次调解又以失败告终。”刘主任透露。今年9月,村委会请镇里的司法所再次进行调解,但双方依旧没有达成共识。 方方(化名)住在刘红梅的隔壁,也是她的干女儿。这半年来,方方一直在做“和事佬”,暗中调解他们之间的矛盾,但有心无力。不过在方方眼里,刘红梅和儿子儿媳的关系并没有表面看上去那么不堪,重阳节当天,儿媳还给刘红梅买了一些重阳糕和水果。她还透露:“前段时间曹铭曾说,对于断电的事,心里也过意不去,但他咽不下心中这口气。” 在一名邻居的印象中,老人的儿媳是个勤劳的人,总是嘴硬心软,虽然口口声声说要把婆婆赶出门去,但始终还是让她住下了。另外一名邻居表示,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她曾告诫曹铭,先把电接上,姐弟再坐下来慢慢谈,这种断电的方法太极端,最终受苦的还是老人。 当天也有不少邻居认为,既然当初签订了“协议”,三个女儿也手持老人的养老金及存款,就应该遵守承诺,将老人带回抚养,而曹铭的做法也不够冷静,甚至残忍,作为一群外人,他们表示都看不下去。 【专家观点】老人可用法律维权 刘红梅应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 上海社科院社会学家陈建军认为,刘红梅的四个子女都健在,不属于失独、空巢老人,不适用于社会保障体系。“如果刘红梅在意识清醒的情况下,可以考虑将包括银行卡、存款和养老金在内的经济问题重新分配一下,让四个子女能均衡地享受赡养老人的资源。”陈建军称。 不过她也强调,赡养老人不单是经济上的供养,还包括生活上的照料、精神上的慰藉,“现在有些孩子可能比较自私,没能从母亲的角度去考虑,只知道自己在经济上吃了亏。” 陈建军告诉记者,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如果道德层面解决不了,就可以上升到法律层面上。“如果因子女矛盾让老人风餐露宿,甚至被弃养的话,老人可以选择把四个孩子都告上法庭。” 上海欧瑞腾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常栋表示,对于拒绝履行赡养义务的子女,刘红梅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其支付赡养费。对于情节恶劣以及对被弃养老人造成严重后果的,老人可以通过司法机关追究不孝子女遗弃罪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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