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汹涌的并购浪潮,催生出了一只又一只大牛股,恒康医疗就是其中之一。随着对越来越多地方医院的购并,公司的业务规模也在迅速扩大。不过,近日四川证监局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却让其间隐藏的内幕交易行为曝光,而违规者最终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相应的代价。 经销商涉内幕交易 截至昨日,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恒康医疗,依旧处于停牌的状态。不过,恒康医疗的快速扩张,也让一些人起了“歪念”。就在近日,四川证监局官网上公布两条《行政处罚决定书》,让恒康医疗大连片区经销商江某和罗某,以及另一经销商孙某的违规行为浮出水面。 根据四川证监局11月6日披露的信息,2014年初,恒康医疗从江某、罗某处得知大连辽渔医院准备出售的消息,从当年2月中下旬开始,江某、罗某陪同恒康医疗相关负责人,多次对到辽渔医院考察,并与院方洽谈收购事项。当年3月18日,恒康医疗发布公告称拟收购辽渔医院100%产权。 同年5月,恒康医疗得知瓦房店第三医院(以下简称瓦三医院)寻求合作的消息,江某又陪同恒康医疗相关负责人进行考察,两个月后,恒康医疗发布公告称拟收购瓦房店第三医院100%股权,交易对价为5.03亿元,占恒康医疗2013年净资产的62.60%,属重大事件。 然而,正是亲自参与了恒康医疗收购辽渔医院、瓦三医院的考察、谈判等工作,直接接触和掌握了内幕信息的江某,却在两项内幕信息的敏感期内,合计买入15500股恒康医疗股票,交易金额33.31万元,盈利2.7万元。同样是内幕知情人的罗某,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合计买入14100股恒康医疗股票,交易金额33.76万元,盈利2.50万元。 无独有偶,9月30日,四川证监局在官网披露,在恒康医疗收购辽渔医院的过程中,时任恒康医疗副总经理的史某,也直接参与了恒康医疗收购辽渔医院的谈判,属于内幕信息知情人。但作为史某的胞弟之妻,同样也是恒康医疗经销商的孙某,在恒康医疗收购辽渔医院的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于2014年2月28日买入3000股恒康医疗股票, 交易金额69860元,盈利7840.21元。 试图辩解遭驳回 在四川证监局调查处理的过程中,违规者也进行了辩解。如江某在陈述、申辩意见中提出,其并不知道“敏感期”的说法,之前也在买卖恒康医疗股票,敏感期内买卖股票纯属巧合。江某还表示其并没有买卖股票,其账户买卖恒康医疗股票系妻子罗某帮他操作的。 证监局复核认为,江某作为法定内幕信息知情人,其是否知悉“敏感期”的规定,交易行为是否异常,是否在收购事项中获利并不是认定其构成内幕交易的必须要件。而且,孙某称其账户买卖恒康医疗股票系妻子罗某帮他操作的说法与调查认定的事实不符。最终,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四川证监局对江某、罗某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 而另一位违规者孙某也向证监局提出,她与史某的联系从未涉及恒康医疗收购辽渔医院事项,并未获悉该内幕信息;她从2008年起就开始买卖恒康医疗股票,在内幕信息敏感期买入恒康医疗股票属于巧合,不涉及内幕交易。 对此,四川证监局指出孙某作为与内幕信息知情人史某关系密切的人,在史某知悉内幕信息的次日(内幕信息敏感期内)即买入恒康医疗股票,交易时点异常,交易行为与该内幕信息基本吻合。最终,四川证监局根据相关规定对孙某处以3万元罚款。成都商报记者 李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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