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卫生监督局局长难作为 官庄镇卫生院医疗生活垃圾混掺
' L" [. x% H$ t# ?投诉人:刘先生 来信时间:2015.11.06 编号:2015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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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传播网综合讯 11月3日下午,2点半我陪家人去官庄卫生院看病,在卫生院前来看病的人并不多,没有出半个小时间就看完去窗口缴钱拿药,缴费窗口人还没有来人,又等了一会缴过钱拿药顺便去卫生间出来时发现去对面一个废弃锅炉和生活垃圾场内扔了不少、输液管头带针头、蓝色的带针头的白色注射器、小玻璃安泡还有带口罩、做手术用医用垫蓝色单,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混掺处理等,官庄卫生院医疗垃圾按生活垃圾处理问题令人担忧。是院长管理的无能,还是南阳市卫生局让官庄卫生院医疗垃圾按照生活垃圾混掺当成生活垃圾随意处置的,我想问问南阳市卫生局局长、官庄镇卫生院院长,国家出着钱每个月发几千块养活你们,竟然如此工作不为。 相关法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第十四条规定:禁止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而且医院应配备专职人员到科室定时收集和集中处置医疗垃圾,保洁员是不允许碰一次性医疗器械的,那是违法的。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对于违反规定者,将最高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传染病传播或者环境污染事故的,由原发证部门暂扣或者吊销执业许可证件或者经营许可证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