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汪昌莲 今年75岁的虞一杰曾是兴乐集团名誉董事长,在2006年底,他将企业交给儿子,着手建一座养老机构送给政府。他拿出自己全部积蓄,筹了4800万元,此外乐清市慈善总会投入2000多万元。从2013年1月至今又近3年,整个项目共投入7000万元全部完成,可投入运行,但一直关门还没有投入使用。(10月18日《现代金报》) 一家耗资7000多万元,由民营企业家捐建的养老院,闲置近3年,可以说是养老资源的一种浪费。对此,有关部门回应称“因村里通往乐园的道路和电线需要和当地协商”,这种说法,显然令人难以信服。据报道称,这家养老院结构设计和工艺技术,在温州均属于首例,且档次高。可见,这是一家豪华型养老院,之所以会闲置至今,是因为在当地遭遇了“水土不服”:因入住贵,老人享受不起。 随着老龄化社会的来临,一个最大的“中国特色”就是整个社会都处于“未富先老”的境地。然而,一面是大多数低收入的老人,徘徊在为数不足的普通养老机构门前;一面却是政府投资兴建豪华养老机构,却只能满足少数富裕老人的养老需求。最近,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发布了我国首个《养老机构发展研究报告》,其中显示,目前我国有超过三成养老机构处于亏损状态,全国养老机构平均空置率达到了48%。再看浙江乐清这家养老院,追求“高大上”,首先在定位出现了偏差,必然会闲置。 不可否认,家庭是法定养老主体和老年人养老的基本保障。然而,随着计划生育国策的推进、经济社会的转型和城乡群众生活方式的转变,全社会正面临家庭养老功能日益弱化问题。老年人已成为一个庞大的社会群体,需要国家和地方大力发展养老事业,建立多种型态的养老服务机构。然而,我国老年人群体中,中低收入者占绝大多数。因此,我们的养老机构,要普惠大众,即以“普及型”为主。 所谓“普及型”,就是面向绝大多数中低收入老年群体,提供“一个房间一张床”式的普惠型养老机构。对于“普及型”养老,应定性为公益性社会福利事业,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辅以社会资助和民间资本投入,面向大众,实行低收入有偿服务,让普通老百姓享受制度的优越性,共享改革开放和科学发展成果,真正做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晚年衣食无忧。 时下,一些地方由政府出资,或由慈善人士捐资,兴建“豪华型”养老机构,将众多的中低收入老年群体拒之门外,显然偏离了养老事业普惠大众的服务宗旨;特别是,让豪华养老机构闲置,或挪作他用,既浪费了公共资源,又制造了新的社会不公,应立即予以叫停,并予以纠正。地方政府应正视和化解养老困局,从维护老年人的基本权益出发,把有限的财力,用于扶持、引导公立养老机构关注民生,关注真实需求,面向绝大多数普通老年群体,提供“一个房间一张床”式的普惠型养老服务。(汪昌莲) & t4 p; F- t(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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