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某喜欢钓鱼,不料在抛竿时触碰到高压线,不幸触电身亡。8月13日,三台法院审结该案,死者和电力公司分别承担相应事故责任。 今年1月29日下午,三台县(微博)紫河镇某村37岁的何某给家人打了声招呼,就出门钓鱼了,直到晚上也没回家。第二天上午,家人发现何某倒在河塘里,握鱼竿的手被烧伤一大片。 经派出所民警和电力公司勘察,发现何某钓鱼的上方有10千伏高压线经过,且高度只有6.14米,而何某所用鱼竿约6米。根据何某身上的烧伤情况,推定何某在抛鱼竿时,带水鱼线触及头顶高压线,导致触电身亡。 案发后,何某家人多次找电力公司索赔,由于调解未果,今年5月中旬,何某家人将电力公司告上三台县法院,要求赔偿30余万元。 三台县法院审理认为,电力公司架设的高压线安全高度应大于6.5米,而事发地高压线只有6.14米,存在安全隐患; 但何某作为一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明知上面有高压线还抛竿钓鱼,也有一定过错。法院一审判处电力公司承担70%责任,赔偿何某家属23.9余万元,何某自己承担30%的责任。 另据了解,近两个月,三台县法院已立案5起审结3起此类案件,其中因钓鱼触电身亡的就有4人。法官提醒钓鱼爱好者,垂钓时一定要注意安全,谨慎选择地点,避免在高压线路下垂钓。 (记者 王啸 记者 黄志富) n4 Q; \1 o2 k 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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