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讯 有安康交管部门的辅警向外爆料称,其所在单位下达罚款任务。针对此说法,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交警大队回复称,实为按照上级要求的量化考核。 “公安部规定严禁变相给民警下达考核任务,交警队每人每月要罚够5500,如果没有完成,就要扣除300元绩效工资和480元的加班费,拿到手只有900元。”8月11日晚,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交警大队在城区工作的辅警爆料称该大队给各班组下达罚款任务,完不成的则要扣工资。 对此说法,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交警大队江南中队相关负责人也直叫屈,其称,根本就不存在下罚款任务的说法,只是大家对量化考核理解有误。 “绩效工资的作用就是奖勤罚懒,奖优罚劣。干活、不干活总不可能是一个样吧?”该负责人介绍,该中队承担着安康主城区交管工作,主城区人数约40万,城区流动的机动车40多万辆(含电动车)。现在工作人员128人,对于辅警和干警的考核是一致的,就是在省交警总队和交警支队五项考核要求下,将考核指标分到每个人头上。 该负责人称,该大队目前实施的100分制考核,也是参照西安地区交管部门好的经验。因交警除疏导交通外,纠违、查酒驾等也在职责之列。执法过程中形象、仪表规范化、街头缓堵保畅能力等都在考核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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