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建国
自8月深圳交警祭重招整治违法通行以来,行人闯红灯的违法成本显然不再是以前教育几句那么简单。近日,闯红灯的行人被要求戴绿帽子、穿绿马甲在路口劝导其他路人。此举迅速引发热议,对于戴绿帽子一事,市民有赞有弹。交警解释称,帽子仅仅是与马甲的同色搭配,并无他意。(8月5日《南方都市报》)
当地交警称,戴绿帽子与穿红马甲无异,只是一种教育手段,并无他意。但在一般印象中,戴绿帽带有侮辱色彩,令人难以接受。这无疑是以一种不文明执法方式对抗另一种不文明行为,并不值得提倡。
对于过马路的治理方法,确实令城市管理者感到棘手。基于此,很多地方的交警部门,除了采取罚款手段外,也独创了很多新颖的执法方式。深圳市交警部门的做法,也是在面临执法困境下,力图通过摸索来创造出有效治理方式。
依赖于交警传统的执法方式和路人的自觉,有时无法起到良好的效果,然而一旦被戴上绿帽,自觉了吗?人心里会产生反感,对交通秩序、文明只会产生逆反心理。必其实,戴绿帽的做法,与某些地方悬挂“诅咒标语”类似,都是用不文明行为逼迫路人自觉和自律。
事实上,管理好交通秩序,如依赖于戴绿帽的执法思路,其所产生的恶性并不逊于闯红灯行为。试想,在每个路口,几名路人头戴绿帽,不仅是对路人的贬损,而且还会成为马路上的又一个“文明疮疤”。如此,就算真的治愈了之前路人闯红灯的交通顽疾,但却折损了文明的城市该有的风度。
构建文明的交通秩序,不能顾此失彼,甚至用起了不文明行为。既然要提倡交通行为文明有序,对闯红灯行为给予监管和处理,就应该采取文明的手段和方式。如此,才能用文明行为倒逼不文明行为转变,从而孕育良好的社会风气和氛围。
我们希望路人遵守交通秩序,做到不闯红灯,处处彰显出文明的新风。但是,我们更需要在全社会实现文明守恒,避免埋下不文明的隐患。基于此,要想杜绝路人闯红灯的不文明行为,应该讲究执法方式人性化和文明化,在细微之处彰显出文明的气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