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张某冒充妙龄女孩,在微信上与男子宋某“恋爱”,并编造自己生病、同学家中有事等理由,先后诈骗21万元。因张某说话声音比较女性化,“恋爱”期间多次通电话,宋某竟没发现破绽。昨天上午,西城法院开庭,以诈骗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3000元。 冒充女孩诈骗21万 张某是辽宁沈阳人,出生于1990年的他说起话来柔声细气。据检方指控,张某于2014年5月至2015年3月间,编造“姜薇”(女)的身份,并通过微信与琥珀生意人宋某建立联系,发展为情侣关系后,谎称生病等理由,多次向宋某索要钱财。宋某通过银行转账和支付宝等形式,数十次打款共计21万余元,这些钱全被张某用于个人消费。2015年3月22日,张某被警方抓获。 对于公诉机关的指控,张某没有异议,当庭认罪。 “恋爱”后数十次要钱 张某回忆,2014年4月,他想买琥珀,在网上搜寻到宋某的微信号,并加了微信。张某觉得,如果以女性身份可能会得到一些优惠,于是告诉宋某,自己名叫姜薇,是1992年出生的女孩。 慢慢地,两人成了朋友,除了微信聊天,甚至还多次通电话,因为张某比较女性化的声音,宋某丝毫没有怀疑。确立“恋爱”关系后,张某开始找机会向宋某要钱,从去年6月到今年1月,张某先后以“姜薇”家里有事、“姜薇”得了再生障碍性贫血等理由,先后几十次让“男友”提供帮助。为了不露馅,大部分情况下,张某收钱的账号是母亲崔某的两张银行卡。 “女友”竟是男儿身 一次次打钱,宋某也起了疑。为了弄到更多钱财,也为了应付宋某一次次提出的见面要求,张某扮演起“姜薇”的邻居小豪,亲自来北京找宋某。宋某注意到,每次接到“姜薇”妈妈的微信,小豪都借故出去。宋某给小豪打电话,发现电话中小豪的声音和“姜薇”很像,宋某觉得自己被骗,立即报警。警察将宋某抓获后,宋某才恍然大悟,自己恋爱的“女友”竟是男儿身。 法庭上,张某的辩护律师说,张某冒充女孩的目的并不是为了骗钱,而只是为了得到优惠。但在交往过程中,临时起意,才犯下大错。 经过合议后,法庭当庭作出判决,以诈骗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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