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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华时报讯(记者杨凤临)张先生与王女士“借精产女”后离婚,双方为争夺女儿的抚养权打起了官司。王女士称,女儿并非张先生亲生,而是自己“借精”怀孕所生,因此女儿应归自己抚养。张先生则称,女儿与自己感情好,且自己更有经济实力。昨天上午,此案在市一中院二审开庭。 离婚官司打了6年
l7 z) v+ A+ R7 d5 c* q5 N- B 昨天下午4点20分,王女士走进法庭,身穿白色无袖衬衣、黑色短裙,显得干练。见旁听席上有摄影记者,王女士大声表示拒绝采访,不许拍照。在张先生走进法庭后,法官宣布此案二审开庭。& h) y& o& V+ G2 K/ k
据了解,双方在2002年登记结婚,2004年,经双方同意“借精产子”,女儿乐乐出生。婚后,双方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从2008年3月开始分居。9 j( j3 C5 a' {; M$ Z2 N
王女士认为,双方感情已经破裂,于2009年10月起诉离婚,并要求获得乐乐的抚养权,要求张先生支付乐乐成年之日止的抚养费每月2000元,以及双方分居时乐乐与其一起生活期间的抚养费10万余元。另外,就3套房产、一个车位以及家用电器等财产进行分割。2 l2 h4 s8 g) z) E3 u5 K
在一审时,张先生不同意离婚,称对孩子不好。但他同时表示,如果离婚孩子应由他抚养,因为王女士没有经济条件抚养孩子。) ?! E, ]2 K6 u4 ~2 b$ a
一审认定女儿跟妈
( L; b }9 l+ D% U 在一审时,王女士表示,张先生没有生育能力,乐乐属于自己“借精”所生,与张先生没有血缘关系,因此乐乐应由自己抚养。1 |& F5 |9 P/ N
张先生提出,从法律上讲自己与乐乐是父女关系,两人感情很好,而王女士没有稳定的收入,所以应由自己抚养女儿。
# N9 ^6 c2 h, u6 m; b 今年4月,海淀法院一审认为,张先生与王女士双方因矛盾长期分居,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现王女士起诉要求离婚,法院予以准许。
t2 C" N) u: A4 G9 R) E 关于婚后子女抚养问题,法院认为,张先生与女儿乐乐虽为法律上的父女关系,但二人没有血缘关系。考虑到女儿由母亲抚养对其生活更为有利,且经过调查王女士有稳定的收入具有抚养乐乐的经济条件,因此法院判定乐乐由母亲抚养,同时张先生支付抚养费每月2000元至乐乐18周岁为止。同时,张先生名下的3套房屋,其中两套归张先生所有,一套归王女士所有,同时根据房屋的价格,判决张先生支付王女士450万元折价款。
6 C# M3 l3 l# a- P! P' U* Q 一审法院判决后张先生不服,上诉至市一中院。& Y% a+ ]: |6 ~7 r; c {
均称孩子跟自己亲" ?$ A: M6 Z7 ^; x% l4 Z7 N
昨天,张先生在法庭上表示,王女士向法院提交的收入证明是假的,要求法庭调查真伪。他表示,离婚可以接受,但女儿判给母亲不能接受。% e# i9 U$ m+ K. \3 [* S2 V5 U
“首先,王女士没有经济条件抚养女儿,同时,孩子跟我以及爷爷奶奶感情非常深,这么多年一直是跟我们生活。”张先生坚持认为,女儿判给自己更合适。3 j @6 b5 R. B1 k6 v% X& g) O
“女儿跟我感情更好,她告诉过我,希望跟我在一起,说在你们家生活有压力,不愿伤害你们才没有说。”王女士极力否认,还表示自己在外企上班,有着丰厚的收入,完全可以抚养女儿。
& U6 R& e0 x* q3 T0 \! S( T# g “我进法庭前还跟女儿通了电话,她说放暑假要过来跟我住上半个月。”张先生辩称。
7 e1 D9 m3 Z# H- G0 K; u0 F& f% i 此外,双方还就财产问题展开辩论。张先生认为,其名下的3套房产中,有两套是由其父母出资,属于婚前财产。另外一套房产是由其父母出首付,他与王女士共同还款。
: @$ [- n. ?6 H+ d/ W8 p/ M2 N6 ? 王女士认为不是这样,但因为当时购房及贷款的一些手续问题,目前无法提交证据。2 [5 W9 X4 v0 X9 E$ x+ {
■追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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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我是她唯一的父亲”- V+ v) p f. l# H
庭审结束后,王女士拒绝接受采访。今年43岁的张先生告诉记者,他出生在我国某卫星发射基地,14岁才回到北京生活。因为辐射等多种因素,导致他丧失了生育能力。
" `2 Y- t4 L/ ?9 N4 B* W; E, O 张先生称,2002年,经人介绍,他认识了王女士,两人相识三个月便闪婚。婚后张先生才得知自己无法生育,于是和妻子商量,决定进行人工授精。双方父母得知后都没有反对。2004年,女儿乐乐出生,全家人都将她视为掌上明珠。
5 o2 P8 y% R. D+ D1 b9 ?: ^ 当记者提问“借精产女”是否经过合法程序及具体经过时,张先生说:“我们虽然没有血缘关系,但我是她唯一的父亲。孩子是未来的延续,是家庭的希望,是我和父母内心的寄托。我可以不要一分钱,但我不能没有孩子。”他同时强调,程序完全合法,但未做具体说明。
5 @9 z7 T4 k6 @$ l3 U' W “我做到了一个父亲能做的所有的事情,我的感情是真挚的。女儿出生后,我没让她用过一片尿不湿,所有的尿布都是我亲自洗。”谈起女儿,张先生的眼圈开始湿润。 x: e/ y' O u) c" \* y1 [$ V# x
张先生告诉记者,他会尽最大努力争取乐乐的抚养权。
9 V3 P4 t: i" Y 据了解,乐乐今年11岁,读小学,平时与母亲住在一起,基本每个周末都会到张先生家住。' |, }7 x: T+ p9 Y. ?&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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