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法制网编辑 于 2015-7-7 13:31 编辑
+ q) g* l7 \; t8 X! Y3 S) `- F* M; P# m
核心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第十七条规定:不得升挂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的国旗。而作为全国旅游城市的四川省阆中市,与之不相协调的是,在该市卫生局的办公大楼上升挂的五星红旗,不知道什么时候?也不知道什么原因?也不知道为谁降下了半旗?而且现在已经破烂不堪。 本网讯(记者:李飞甫)2013年成功创建为国家5A级旅游景区的古城阆中,融山、水、城为一体,生态幽雅,风光绮丽,旅游资源丰富。拥有张飞庙、永安寺、五龙庙、滕王阁佛塔等4处全国文物保护单位。有清代的四川贡院、华光楼、巴巴寺等15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仅地面文物就有200余处,其文物保护数量居全省县级行政区之首。每年接待游客近千人。然而就是这样的旅游城市,却出现了与之不相协调的事。 2015年7月2日下午,本网记者在阆中市巴蜀大道,阆中市卫生局办公大楼前看见,该局办公大楼楼顶上升挂的五星红旗,不知道什么时候?也不知道什么原因?也不知道为谁降下了半旗?而且现在已经破烂不堪。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第十四条规定:下列人士逝世,下半旗志哀: ) X/ t3 [1 n3 L0 N3 x; C2 R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 : N; ~/ j- |% e8 k
(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主席; ) F Z& J2 J/ D
(三)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作出杰出贡献的人; % {8 O8 x9 {0 ?& A) |* G# l% V6 H
(四)对世界和平或者人类进步事业作出杰出贡献的人。 7 h# @: h' z% I# g: P, i4 A" r
发生特别重大伤亡的不幸事件或者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伤亡时,可以下半旗志哀。 依照本条第一款(三)、(四)项和第二款的规定下半旗,由国务院决定。 6 b& H; |: R+ T! O4 J6 }! P- l% y
依照本条规定下半旗的日期和场所,由国家成立的治丧机构或者国务院决定。 第十七条规定:不得升挂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的国旗。 那么,阆中市卫生局办公大楼楼顶上升挂的五星红旗在为谁降半旗呢?它是否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相关规定呢? $ X! u# f( \8 {# V1 H& k0 X8 g
& ?4 @ F5 ?9 B! ?. P/ I' R
/ d- h: H: y+ W | | 1 @( X3 v1 O) G+ q3 f3 G7 O# \
| " h/ }0 r& P; a* ~$ z
图为:阆中市卫生局办公大楼楼顶上不知什么时候?也不知为谁降的半旗 1 t2 s* _% r- K5 m9 J, g! M
| |
! F6 s, U* `# n( e0 k" @, D |
+ F+ g+ `- @( v1 D9 G* }
" o4 _" l# f$ U1 n, t. D* T: P4 h1 s1 O# \/ _# H. n
1 B4 A; D' A+ q7 A3 k
图为:阆中市卫生局办公大楼楼顶上不知什么时候?也不知为谁降的半旗 2015年7月7日
5 q4 R- B7 w' e# M! i, o
6 L, B* W4 g7 |3 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