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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商报记者 蒋麟 核心提示
) m& k% f2 [' l |9 F# f 四川新念律师事务所主任熊清颜律师表示,出租车上捡东西跟大街上捡东西并不一样。我国法律规定,出租车上捡的东西属于“遗忘物”,捡到不还最重可以入刑;但大街上捡的东西属于“遗失物”,即便不还最多只能打民事官司,不能追究刑事责任。再者,从客运合同关系来看,作为出租车司机,也有义务保管好乘客的物品,可以看作是客运合同的附属义务。
# v5 }8 ]7 l3 v( `4 Q6 X 6月27日,眉山市仁寿县一位的哥捡到乘客的手机后,向乘客索要百元后归还手机。昨日,成都商报记者从仁寿县运管所获悉,因违反职业道德,出租车司机被公司处以停运三天的处罚。
7 ]0 z8 R1 E& G- C- k 视频曝光- F9 x) T4 P+ t# m
的哥归还乘客手机 索要100元
2 d* z ~ u1 N; |/ W2 ? v( R 7月1日,眉山多个论坛和微信公众号均在热传一条视频。视频内容显示,一位的哥捡到乘客的手机后归还时向一男一女索要百元费用的情形,一番交涉后,的哥接过递来的百元现钞离去。: v, ]# a" C# N0 |( v) [, o: b
视频时长只有1分55秒。当事的哥正坐在驾驶人位置上,手里拿着一部手机,车牌为川Z牌照,车身上写着“仁运”的字样。7 j% j4 ?, @( y, F& A5 c
在视频中,女士提出要回手机时,这位的哥称:“我还可以装着不晓得呢。随时要搭乘客的……你给一百块钱,就算了,拿一百块……”- D; o& _( ^# G
女士表示“没钱”,并与同行男士商量“要不要手机”和“给不给钱”,的哥马上说:“你(手机)里头有资料的嘛,未必资料就不要了吗?我还是头一回捡到,他们捡到,要得更多……”3 L' Z0 ]4 T7 ~7 o+ q+ U
“你的意思是,我不给你钱,你就不把手机还给我?”女士提出疑惑,这位的哥回应:“你不能这样说。刚才我问过你,你答应了,你懂得起……你一百元钱都不拿给我,那我……”的哥此时此刻说了什么,由于街边嘈杂,听不清。
5 ]" b8 D' u1 I 视频播放至1分50秒左右,的哥递出手机接过一张百元现钞,驾驶出租车离开了现场。6 J. \( ?6 C9 `0 z T6 g5 q" v
乘客回忆* w2 |# z" Y8 l+ u b R7 t7 q4 {+ s
曾打算给20元 司机却要200元
$ `. f, x9 j- d+ v9 P7 g& j# ^. M 7月2日上午,成都商报记者联系上了拍摄视频的刘先生,他是当天乘坐出租车的三人之一。* x" f |3 [6 d/ \0 G7 F
刘先生回忆说,6月27日下午1点多,他和两名女性朋友从仁寿县先锋街打车到网贸港(地名),给了5元钱车费。几分钟后,同伴发现手机不在,便拨打电话。& m; L; U# r f
“当时接电话的是出租车司机,我们提出去拿,但出租车司机说给我们送过来。”刘先生说,朋友的手机是两个月前才买的,花了2800元。自己和朋友说好,为了表示感谢,要给20元作为司机来回的费用。
$ f7 U% {' t% G; `+ ^2 I+ J 很快,出租车就来了。还未等刘先生开口表态,司机就提出要200元。觉得差距太大,刘先生和朋友开始跟出租车司机讨价还价并录像。
5 n- F& Y& \6 J6 }1 V 朋友在支付百元拿回手机后,刘先生多次拨打投诉电话无果,为了警示更多的人,他便将录像发到了网上。0 v; a7 s8 M, P" n7 ?
运管部门
, s% b: A. c# W7 l 司机违反职业道德 停运三日. h& u' }8 W) o0 W# ^6 ^
昨日上午,成都商报记者从仁寿县运管部门和出租车所在的公司了解到,经查,该出租车确系仁寿某出租车公司所有,视频中的事件存在。因的哥违反职业道德,已责令该的哥所在公司对其处以停运三日的处罚。下一步,如果能找到当事人,将退还的哥收的一百元钱,并责令司机赔礼道歉。
]% a9 o1 c* U* |3 V& b! c 不过,刘先生并不愿意联系运管部门和出租车司机,也拒绝领回之前支付给出租车司机的一百元。他说,自己并非住在仁寿县城内,当日是和同伴们在仁寿县城学习的最后一天,现在已经离开了仁寿县城,此外,他不再透露更多情况。
5 o, T9 {5 [; x L- r/ B 律/师/说/法
) \3 A6 U$ u' _: N 捡到遗忘物不归还 可能获刑' s! f) q8 {7 D. O- W
对于视频内的基本事实,当事出租车司机袁某并无异议。但对于停运三日的处罚,袁某觉得有点“冤”。袁某称,只是让他们“意思意思”,因为这是个不成文的规矩,很多司机归还乘客遗失的物品后,对方都支付了“一两包烟钱”的感谢费。6 C6 f* }7 F, U$ k. O
对此,四川新念律师事务所律师熊清颜则认为,无论从道德还是从法律层面而言,袁某的做法都是不对的,因为,出租车上捡东西和大街上捡东西不一样,法律上的区别是“遗忘物”和“遗失物”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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