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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无法震慑造谣者,决定上诉“难道拿出5000块,就能肆意造谣抹黑别人家孩子?” 2025年10月9日,杭州一名出生仅23天的女婴“小泡芙”,因呛奶不幸离世。事件发酵后,有网友曹某某擅自使用“小泡芙”照片造谣抹黑、发布不当言论,称孩子是想喝母乳,家长忽略孩子心声,导致其以绝食窒息的方式自行离世,又在评论区留下那句话:“不母乳一时爽,追儿火葬场”
。曹某某相关评论,受访者供图 后“小泡芙”家属就此提起人格权纠纷诉讼,要求曹某某顶格赔偿10万元,该案于2026年5月21日在杭州富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6月26日,记者从“小泡芙”家属处获悉,富阳区人民法院已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曹某某被判向原告赔偿5000元,并公开赔礼道歉面对这份判决,“小泡芙”家属明确表示:“我们不认可,已经决定上诉。” 判决书显示,法院认定,曹某某在未经“小泡芙”父母的同意,擅自使用其照片制作视频,本身即具有过错,后将案涉视频发布在其抖音账号,客观上造成了⼀定的传播,上述行为侵害了“小泡芙”的肖像;但根据常理,曹某某的行为尚不足以让⼀名理性、正直的社会公众认为视频中的配⾳内容系⼀名婴⼉的内心想法,故达不到降低“小泡芙”社会评价的程度,并未构成对其名誉的侵害。
。法院最终判令曹某某于判决⽣效之⽇起十⽇内在其抖音账号首页以书面形式向原告赔礼道歉,并持续保留不少于30⽇;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5000元。 “小泡芙”家属说,面对这份判决,他们的第一反应是“不认可”他们告诉记者,上诉的核心不满有两点:其一,法院未采纳王女士因遭遇网暴诱发产后抑郁、焦虑的鉴定结果。“这场网络暴力实实在在给我和丈夫带来了无法磨灭的身心伤害,精神损害虽然难以量化评估,但伤害真实存在,法院直接全部不予认可,我实在不能认同。” 其二,他们认为5000元赔偿数额过低,无法惩戒网络造谣施暴者。“5000元对曹某某来说可能是不痛不痒的数字,根本起不到惩戒作用,无法真正让她吸取教训。” 他们反问:“难道只要拿出5000块,就能肆意造谣抹黑别人家孩子?只有真正让她感受到损失,处罚才能形成约束。” 新黄河客户端,公众号:济南时报23天女婴“小泡芙”遭造谣侵权案新进展:家属索赔10万元,法院判赔5000元;父母:无法震慑造谣者,决定上诉 奉先生夫妇表示,他们已决定提起上诉。“我们自己敬畏法律、坚守道德底线,肯定不会做出伤害他人的事,但这个判决标准实在难以让人接受。” 记者注意到,目前曹某某的社交账号已处于公开状态,并陆续更新视频。记者就此案私信对方,截至发稿,未获回应。此前报道: 杭州一名出生23天的女婴“小泡芙”在呛奶后去世,喂奶的月嫂被女婴家属质疑操作有过失,且在孩子呛奶后未能及时处置甚至隐瞒情况。 5月21日,“小泡芙”母亲王女士表示,此事发酵后,有人使用孩子的照片进行造谣,并发表不当评论,他们已起诉至法院,案件当日上午开庭。
5月21日,“小泡芙”母亲王女士告诉极目新闻记者,今年3月,他们在社交网站发布视频后,有人在评论区发表了侮辱性的言论。 他们发现,对方账号名为母乳喂养亲喂指导师曹某某,此前还曾使用“小泡芙”的照片发表视频进行造谣。 王女士说,他们提醒曹某某的行为已经侵犯自己的权益,会追究责任。随后,曹某某回复网友说“他告吧”。她和丈夫报了警,警方给予曹某某行政处罚。夫妻俩也向法院起诉曹某某侵权。 王女士提供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杭州富阳警方于今年3月对曹某某给予行政处罚。警方查明:2025年11月27日,曹某某擅自使用“小泡芙”的照片,捏造不实视频并在其社交账号发布;2026年3月5日,曹某某在“小泡芙”父亲社交账号视频作品上发布不当评论。曹某某在公安机关受案前已删除虚假视频,到案后如实陈述违法行为,认错认罚。
。警方对曹某某的行政处罚决定 王女士另提供的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的传票显示,本案起诉案由为人格权纠纷,于5月21日上午10时开庭审理。21日上午,极目新闻记者注意到,曹某某的社交账号已设置为私密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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