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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家住西门车站附近的蔡先生通过豆瓣聊天会见网友,被带至交大路某餐厅吃饭,其中一份果盘、四碟干果花销超过1200元。付完钱的蔡先生感觉被骗,于是向警方报警。 网友见面一顿饭花掉1200多元9 S; E7 ]: A7 Z6 B
5月11日,蔡先生通过一款社交软件认识了一位异性网友,网友自称姓王。两人聊得较为投机,随后相约见面。见面后,王女士提出找个地方坐一坐。于是,蔡先生跟随其来到交大路182号一处街边店。“进去坐下她就点了东西,一盘东西就近900元。”在店里,两人先后点了一份水果拼盘、四碟干果,还有一份用透明容器装着的酒。结账时算下来,蔡先生消费1200元。/ h* d9 S5 H3 Y* q8 k
蔡先生觉得这些食品价格太贵,询问对方,但对方表示必须先付钱。无奈之下,蔡先生付了钱离开店铺。王女士则随后借口离开。随后,蔡先生向附近派出所报警。感觉被骗的蔡先生当天下午6点多再度返回店铺,发现店铺内已空无一人。9 ~7 s8 Q* ?1 ~% o2 O( l6 m
涉嫌有“酒托”店铺已经停止营业
3 l# L. o/ V, c- A 目前,金牛公安分局营门口派出所到现场进行了走访调查,确定该处为一家无名酒吧,酒吧招牌印有“主营 茶 酒水 咖啡 简餐 牛排”。该酒吧大门紧闭,没有发现有经营活动,询问左右相邻店铺,得知该酒吧已几天未开门营业。该酒吧附近是教师宿舍区,据小区知情人士介绍,这些餐厅完全是和警察打游击,警察一查就关门,风头一过就开门。; C& ^; E! g+ H( i6 R9 t
金额巨大“酒托”可被控诈骗罪1 d$ ? E( c6 M" H% }
四川嘉冠律师事务所凌主任表示,如果涉及的金额巨大,酒托和酒吧经营者的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单个的消费者,涉及的金额可能达不到构成犯罪的标准。“如果不把消费者归集起来,酒托和经营者的行为很难被认定构成犯罪。”他说,加上有些消费者事后并不会选择报案,认为吃点亏就算了,这样取证也很难。* {, r+ C& V: Y. L$ X7 C. v1 I*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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