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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雨荷 于 2015-6-10 23:25 编辑 & R' J& q% e( q3 e6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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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临城环境污染令人吃惊 邢台环保举报奖成迷
$ L' W3 u/ [, r 时代纪实河北讯 雾霾天气在我国的频繁出现,空气质量问题已引起全社会高度关注。国家为了治理环境污染,近年来不断出台了不少法律法规用以彻底抵制,并对涉嫌“污染”的负责人均进行了严肃的处理。总理李克强表示要像对贫困宣战一样,坚决向污染宣战,以雾霾频发的特大城市和区域为重点,抓住产业结构、能源效率、尾气排放和扬尘等关系环节,深入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M1 {8 B. d/ b
对“京津冀”日益严重的持续雾霾天气,环境保护部下发《关于开展环境保护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在全国开展专项检查,要求各级环保部门在检查中做到“三不”、“三直”,即“不定时间、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奔现场、直接督查、直接曝光”,持续保持执法检查的高压态势。而最高法和最高检针对环境污染问题也出台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度将环保事件列入刑法程序。1 x1 e9 M0 s+ H' f, P
但是在部分地区,新上任环保部长的铁腕治污、新环保法的隆重出台并没有阻挡住有恃无恐的污染,政府的“三令五申”俨然一张废纸,政策不落实、制度不执行,无视国家利益、无视社会利益、无视人民群众利益;为图私利、不惜冒犯法律,“光明正大”的“排放”、“肆无忌惮”的“污染”,严重的违法违纪现象却反而愈演愈烈。 S4 f# k' ^7 F' E
据2013年环保部发布的上半年“全国空气质量状况最差城市”,河北省邢台市便从未曾“落榜”过,并且一度成了是全国“空气质量最差城市”,邢台市的环保问题已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但是最近,却有人称位于河北省邢台市临城县的一家耐火材料才就是一例仍顶风排污的企业。/ R( h6 X$ @ J7 ]& s! G
临城县临桥耐火材料厂位于临城县黑城乡辛庄村村南,是一家生产耐火材料砖为主的民营企业。如果不是亲眼所见,河北省邢台市临城县的这家名为“临桥耐火材料厂”企业对环境的严重污染程度,谁也不会相信。; A' d- T( e& ]2 S9 e
2015年6月4日,时代纪实在临城县黑城乡辛庄村实地采访时看到,黑色的浓烟排向空中,材料场扬起的粉尘四处飘散。厂区附近的树木和屋顶上,都罩上了厚厚的一层黑色粉尘,临桥耐火材料厂占地二三十亩的厂区内一座烟囱冒出滚滚的黑色浓烟,将一大片天空笼罩起来。黑色的浓烟在空中汇合,加上四处扬起的耐火土粉尘,整个厂区环境状况令人瞠目。1 g/ `/ O/ ^' f9 Y$ Y% R
而此时,该厂却仍正如火如荼生产着。当天下午16时42分,时代纪实拨通临城县环保局12369电话,将此厂污染情况反映给临城县环保局,并希望执法人员赶到现场,收取证据,以便于执法检查。大约等到17时20分,临城环保局环境监察执法大队的杨队长赶到现场。时代纪实把情况进行了说明,杨队长把时代纪实带到该厂厂区内。到达厂区内时代纪实惊讶的发现,不知因何缘故,该厂烟筒已经停止了排污。" s) v% x1 i1 B7 |, T
杨队长在厂区内没有找到企业老板,就把老板的爱人叫了过来。老板爱人说他丈夫是村书记,耐火材料厂没有任何污染。杨队长让时代纪实把视频和照片给她看,问起该企业的情况,老板娘说村书记不在家,在县城办事,有事情可以找他了解。随后老板娘说,这几年村民一直对我们家不满,一直在告我们。在这期间,环保局的杨队长说,不就是冒黑烟吗,明天我们给他下整改通知书。当时代纪实问及该企业手续是否健全时,杨队长说所有的全在环保局。
- U; {6 D7 V( p3 X2 K 第二天,时代纪实来到临城环保局,杨队长告诉时代纪实,对该厂将予以停产整顿,整改通知书马上下达。时代纪实问及该厂的手续是否齐全时,杨队长说这是个老厂,建于上世纪70年代,他们的手续很全的。但当时代纪实要求看一下该厂手续时,杨队长以领导不在为由搪塞拒绝了,时代纪实只看到了环保局出具的临桥耐火材料厂整改通知书。
' B" E' e `. x) _ 在与杨队长的谈话中,杨队长表示,从来没有接到过对该厂的投诉,环保局日常监督管理时也没发现这样的污染,至于时代纪实在6月4日见到的排污情况纯属偶然。对于这样的解释,时代纪实感到异常惊讶,而最令人不可思议的是,环保局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后浓烟莫名其妙的消失了!# S: B' [! k @) o) a: j4 q
据悉,耐火材料行业主要使用烟煤为燃料,传统生产方式是直接燃烧烟煤煅烧产品并直接排放烟尘,对大气造成严重污染,主要污染因子为:SO2(二氧化硫)、烟尘、氮氧化物。
+ y9 u6 M% b5 m( t6 r, K, S& Z' G1 V 而邢台市为甩掉重污染帽子,财政列出大气污染专项资金2亿多元,其中100万元用于奖励污染违法举报,同时并出台了《邢台市环境污染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将17类环境违法行为列入其中。此举旨在调动社会各界监督、举报环境污染行为的积极性,保持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根据《邢台市环境污染举报奖励暂行办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对该市范围内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举报,举报属实可获得最高10000元的奖励。但是在如此的高压政策下,该污染企业还能在环保局监管下正常生产,其幕后原因是什么,时代纪实将对此继续关注!- X* J6 S# {- H$ I- 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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