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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24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法槌落下。 一个女人从取保候审直接被收监她叫罗菲,铁路文工团女高音,曾站在全国青歌赛的舞台上,唱过最干净的高音,却走进了最肮脏的权钱关系。
从聚光灯下的歌唱家,到铁窗内的受刑人,她究竟经历了什么?这背后,藏着一个关于权力、欲望与代价的真实故事。 科班出身,从江西走上铁路文工团的舞台 权钱交织,与"大老虎"张曙光的七年纠葛 2005年底,张曙光刚刚升任铁道部运输局局长
。权力的位子刚坐热,他就认识了铁路文工团的罗菲。 他后来在法庭上亲口供述,对罗菲"非常喜欢"。 这四个字,后来成了他们两个人命运的起点。 张曙光是什么人?铁道部运输局局长、副总工程师,手里攥着铁路建设的核心审批权,多少供应商、承包商围着他转他的妻子早年带着孩子移居美国,在那边买了房、开了公司。 国内有权有势,家属却在海外,这样的"裸官",不仅是监管的盲区,更是行贿者的绝佳目标。 行贿者里,有一个叫杨建宇的人。 他是广州中车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长期在铁路系统承揽业务,和张曙光的关系,早就不是普通的"甲乙方"2007年下半年,杨建宇、张曙光和罗菲三人同坐在香格里拉饭店的包间里吃饭。 张曙光当场介绍了罗菲,两人关系,在场人心里都清楚。 饭桌上,罗菲说了一句想换车。 杨建宇接话,说愿意"赞助"。 张曙光坐在旁边,一言未发,也没有制止。这一顿饭,杨建宇随后向罗菲交付了30万元现金。 这30万,只是开始。 此后,杨建宇安排罗菲去他在北京的公司挂。了个"企业宣传和形象策划"的职务,每月支付1.6万元工资,前后累计发放三四十万元。 但这份工作,罗菲从来没有到岗上过班。
她的"工资",是利益输送的另一种包装方式,名字叫薪酬,本质是贿赂。 与此同时,张曙光为了维系与罗菲的关系,花销越来越大。 他供述,曾通过今创集团总裁戈建鸣,索取200万元现金——其中七八十万元存进了保险柜,用于二人日常开销,另外的钱,被他以"积蓄"加"受贿款"的方式,在北京给罗菲买了一套房产。 一个女歌手的名字,出现在一套北京房子的产权证上,资金来源是贪腐链条的末端。
这条链条,从2007年上半年持续到2011年1月,将近四年。 罗菲收受的财物,来自北京,来自香港,折合人民币共计157.686万元。 她知道这些钱是怎么来的吗?法院后来认定:她明知杨建宇给的钱是为了讨好张曙光、谋求其职务帮助,仍然多次收受,而且征得了张曙光的同意,或者事后告知了他。 这就叫——共同犯罪
。这七年,罗菲从一个被动接触权力的文工团演员,一步步走进了权钱交易的核心地带。 她的身份,从"情人"演变成了"利益传递节点"——行贿方通过她向张曙光输送利益,张曙光通过她消耗腐败所得。 每一笔钱,都把她和这张腐败关系网捆绑得更深一层。 案发追诉,从黑色箱子到五年铁窗< 主案宣判与制度反思,张曙光案的全貌 把视野拉开,罗菲的案子她背后的那个人——张曙光,才是整个案件的核心。
2014年10月17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张曙光案作出一审宣判: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查明的犯罪事实是:2000年至2011年,张曙光利用职务便利,直接或通过罗菲收受14家单位款物,共计13起,折合人民币4718万余元。 在这4718万余元里,"直接或通过罗菲"这几个字,是关键。 罗菲不仅仅是张曙光的情人,她是他腐败路径中的一个实际节点。行贿方把钱送给罗菲,等于变相送给了张曙光;张曙光通过罗菲收钱,等于给自己的受贿行为加了一层包装
。 这种模式,在后来的司法实践中被明确命名:“特定关系人”参与共同受贿,并成为反腐司法认定的重要参照案例。 张曙光能收受来自14家单位的贿赂,不是因为他特别大胆,而是因为这个系统让他有机会这样做,也长期没有人能阻止他。 2017年,媒体披露了一条消息:张曙光死缓被减为无期徒刑。
北京市高院公布的刑事裁定书显示,司法部燕城监狱以张曙光在死缓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为由,建议对其减刑。 与此同时,罗菲的减刑情况也随即被公示。 按照刑期推算,她服满五年刑期,应已出狱。 但出狱后的状态,目前没有任何权威媒体作出核实报道
。那段关于聚光灯的日子,已经彻底关上了。 结语 罗菲的故事,不是一个关于"红颜祸水"的故事,也不是一个"受害者"的故事。 她是一个主动参与了违法行为、并为此付出代价的成年人。
但她的案子同时也揭示了:当一个人走进权力的引力场,"顺水推舟"的代价,可以是五年自由,是一套房子,是此后所有的沉默。 从青歌赛的舞台,到北京的法庭,这条路,走了不过十年。。 % x5 M1 t; d$ {3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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