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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钱江晚报(杭州) - G3 B8 i; h9 ~2 J3 X0 \
在某网络论坛遭人谩骂、侮辱,这个论坛是否要承担责任?
' k& S$ ^5 q! R5 D$ r; s+ b" h2014年6月4日,琳琳(化名)在人气很高的绍兴E网上发表帖子,投诉绍兴市柯桥区某镇管理混乱,很快引来4网民回帖谩骂。琳琳要求网站相关公司删帖,并提供4网民信息,但对方置之不理。' c% J, p" h/ `4 e6 z& q+ }
琳琳将这家公司告上法庭。6 C g. r4 s, g, o
近日,越城区人民法院审理此案。
5 X- {3 b2 T4 A# W投诉帖引来谩骂
* w1 S# O3 f0 P! N7 V: `4 E要求删帖无人理$ Q: I% M$ c4 m$ j
30多岁的琳琳是柯桥某镇居民,对于镇里的事,她投诉举报了不止一两次。
; v9 e! _% @6 ?- l这次的帖子发出后,马上引来4名网友回帖,都是谩骂。
' h& i% s5 i2 u* D- b4 m, [琳琳打电话给这个网站的相关网络服务公司,要求删帖,但该公司置之不理。
( L3 q4 X T6 P0 s$ O+ R1 b9 \一天,两天,三天……骂人的4名网友越骂越凶,甚至使用了侮辱性词汇。. w, T( V7 F( H! P- O" f5 t
“我们在法院的事实判定书上也没有复述这些话,因为都是些绍兴本土方言骂人的话,真让人看不下去。”绍兴市越城区法院的相关负责人说。
; J- c; U7 m3 A% Z, o5 P! e琳琳忍无可忍,将这家网络服务公司告上越城法院。要求这家公司提供4位网络用户个人信息,删贴并在服务平台上为其恢复名誉。+ p; r# C1 k, Y4 e
琳琳认为,网站有义务对涉及人身攻击的言论进行把关,这家公司不仅没有尽到这一义务,在她事后要求删帖时仍置之不理,导致自己名誉受损。
9 e( Z1 f3 K. s9 g2 [法院负责人说,从法院的层面上是不会去判定原告和被告间关系的,但从这4名网友的回复中可以看出,这是十分熟悉该镇情况的人。
$ Q/ H( J- Q' N$ R' `法院判决:. x) }: H4 }- q& z' J
网站向被告提供谩骂者信息
% \9 X/ _: ]! m; w$ S4 v在琳琳起诉后,上述这家网络服务公司,于2015年1月对骂人的跟帖进行屏蔽。$ p" M. k& Y1 g% X& _* c
在庭审中,这家公司辩称,他们是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网络服务的公司,为网民提供交流的平台。他们根据网站与网络用户的协议,作为网站经营者,依法依约保障网站用户的言论自由权,故并未对骂人的网帖采取措施。0 f! X% W0 t* c1 i
这家公司认为,他们并非实际侵权人,且从未收到琳琳任何书面函件或文字信息通知删帖,所以就没有删帖。另外,网络服务公司只能提供网民的IP地址,无法提供网民其他信息。- ~& F) f- y4 W# M2 C
法院审理认为,4位跟帖的网民,使用了相对过激及侮辱性字眼抨击琳琳,涉嫌侵权。琳琳要求网络服务公司提供4位网民的信息,于法有据,法院予以支持。
- p, [& W. d3 K$ e3 W至于琳琳删帖的诉求,因网站已在2015年1月屏蔽相关回帖,故已无诉请的必要。8 v# E, L3 g3 {2 |# `
至于琳琳要求网络服务公司赔礼道歉、恢复名誉,于法无据,法院不予支持。, x8 p! O) @. t ?" @7 |
最后,越城区法院一审判决,该网络服务有限公司,向琳琳提供4位网络用户的注册信息包括姓名(名称)、联系方式、网络地址。
2 O. O) g" T7 J) M法官称,类似案件已有很多。比如2008年9月,中国青年报就有一篇关于《网民发帖骂人,网站赔钱道歉》的文章。说河南郑州的律师网友王永建,在商都网上表达观点时遭人恶语诋毁、诽谤,在无法找到肇事者的情况下,王永建以监管不力为由将商都网告上法庭。后来,商都网不仅向他公开道歉,还支付了2000元精神赔偿。; n9 R+ f, L0 a$ N
法官提醒,网络服务公司作为信息平台服务提供者,应当不断改善投诉渠道,为权利人及时、高效维权提供便利,以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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