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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钱江晚报(杭州) % r, s' L# H9 u. m4 d
在某网络论坛遭人谩骂、侮辱,这个论坛是否要承担责任?* \. w" A% ?: H
2014年6月4日,琳琳(化名)在人气很高的绍兴E网上发表帖子,投诉绍兴市柯桥区某镇管理混乱,很快引来4网民回帖谩骂。琳琳要求网站相关公司删帖,并提供4网民信息,但对方置之不理。0 s s A4 G; m% Z* B) g' ~; J' [
琳琳将这家公司告上法庭。
8 K5 C! K% ~2 `) x {( u近日,越城区人民法院审理此案。/ c4 \& B- H0 ?0 Y
投诉帖引来谩骂
4 ?4 A7 }% \2 o0 ~% Q要求删帖无人理
1 C8 O6 O) j. D9 q+ _! w2 t5 W30多岁的琳琳是柯桥某镇居民,对于镇里的事,她投诉举报了不止一两次。 n3 [0 b. D+ U; T( u9 N; ?
这次的帖子发出后,马上引来4名网友回帖,都是谩骂。
& h6 `; C7 } Q( y& Z琳琳打电话给这个网站的相关网络服务公司,要求删帖,但该公司置之不理。
+ u6 U: t* G1 P. x: N. }) H" x0 P& N$ {一天,两天,三天……骂人的4名网友越骂越凶,甚至使用了侮辱性词汇。
) v% A4 Z# |1 Q“我们在法院的事实判定书上也没有复述这些话,因为都是些绍兴本土方言骂人的话,真让人看不下去。”绍兴市越城区法院的相关负责人说。
9 J* d3 }# v- Q+ d- }琳琳忍无可忍,将这家网络服务公司告上越城法院。要求这家公司提供4位网络用户个人信息,删贴并在服务平台上为其恢复名誉。
) ~8 K# i+ y: q1 g/ N4 F琳琳认为,网站有义务对涉及人身攻击的言论进行把关,这家公司不仅没有尽到这一义务,在她事后要求删帖时仍置之不理,导致自己名誉受损。
" y9 P) d% |- \# z+ k4 K, ^$ |法院负责人说,从法院的层面上是不会去判定原告和被告间关系的,但从这4名网友的回复中可以看出,这是十分熟悉该镇情况的人。
* ~( G: c# J2 x6 [法院判决:! L) u5 K' @/ C7 A2 x
网站向被告提供谩骂者信息# W& C6 V3 L1 b4 \
在琳琳起诉后,上述这家网络服务公司,于2015年1月对骂人的跟帖进行屏蔽。
! s* p/ [! \ L7 L1 G7 F在庭审中,这家公司辩称,他们是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网络服务的公司,为网民提供交流的平台。他们根据网站与网络用户的协议,作为网站经营者,依法依约保障网站用户的言论自由权,故并未对骂人的网帖采取措施。) C2 |. M- d% \: w( \, o! E4 v$ S- j
这家公司认为,他们并非实际侵权人,且从未收到琳琳任何书面函件或文字信息通知删帖,所以就没有删帖。另外,网络服务公司只能提供网民的IP地址,无法提供网民其他信息。
& h$ n1 g7 z8 V" ]: |法院审理认为,4位跟帖的网民,使用了相对过激及侮辱性字眼抨击琳琳,涉嫌侵权。琳琳要求网络服务公司提供4位网民的信息,于法有据,法院予以支持。; ^' ] l8 k5 Q! S
至于琳琳删帖的诉求,因网站已在2015年1月屏蔽相关回帖,故已无诉请的必要。# r7 a* e# ~ }% Q& F
至于琳琳要求网络服务公司赔礼道歉、恢复名誉,于法无据,法院不予支持。4 M# w" v6 M1 J! Z# _
最后,越城区法院一审判决,该网络服务有限公司,向琳琳提供4位网络用户的注册信息包括姓名(名称)、联系方式、网络地址。1 e$ ]9 \2 H! X8 H( N
法官称,类似案件已有很多。比如2008年9月,中国青年报就有一篇关于《网民发帖骂人,网站赔钱道歉》的文章。说河南郑州的律师网友王永建,在商都网上表达观点时遭人恶语诋毁、诽谤,在无法找到肇事者的情况下,王永建以监管不力为由将商都网告上法庭。后来,商都网不仅向他公开道歉,还支付了2000元精神赔偿。( Z9 J; P H4 v+ Z
法官提醒,网络服务公司作为信息平台服务提供者,应当不断改善投诉渠道,为权利人及时、高效维权提供便利,以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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