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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钱江晚报(杭州)
4 l* G; n4 f2 b/ m3 g4 s& R0 Q$ t在某网络论坛遭人谩骂、侮辱,这个论坛是否要承担责任?4 l; U1 N5 h9 x6 N, d( y9 b
2014年6月4日,琳琳(化名)在人气很高的绍兴E网上发表帖子,投诉绍兴市柯桥区某镇管理混乱,很快引来4网民回帖谩骂。琳琳要求网站相关公司删帖,并提供4网民信息,但对方置之不理。
9 g+ e, p9 J v琳琳将这家公司告上法庭。
- b" N8 }. B) G( E# ?" m近日,越城区人民法院审理此案。
6 R+ z4 ^4 o7 e& f: T投诉帖引来谩骂
* U D9 F+ C1 @9 m要求删帖无人理0 q N, h- ^8 A3 f$ A
30多岁的琳琳是柯桥某镇居民,对于镇里的事,她投诉举报了不止一两次。" _/ p8 M# }; g. V
这次的帖子发出后,马上引来4名网友回帖,都是谩骂。
% i; F5 j% c, y琳琳打电话给这个网站的相关网络服务公司,要求删帖,但该公司置之不理。; v$ E/ r2 J P: o% ]$ W
一天,两天,三天……骂人的4名网友越骂越凶,甚至使用了侮辱性词汇。
5 w7 I+ U" ~$ @( s' W) v4 E; ^“我们在法院的事实判定书上也没有复述这些话,因为都是些绍兴本土方言骂人的话,真让人看不下去。”绍兴市越城区法院的相关负责人说。
( R0 F6 x& f l' t9 p琳琳忍无可忍,将这家网络服务公司告上越城法院。要求这家公司提供4位网络用户个人信息,删贴并在服务平台上为其恢复名誉。
0 Z4 l; O2 t( T; Y1 L) {; e琳琳认为,网站有义务对涉及人身攻击的言论进行把关,这家公司不仅没有尽到这一义务,在她事后要求删帖时仍置之不理,导致自己名誉受损。
+ {0 j/ G* l8 s1 d* \1 B) L法院负责人说,从法院的层面上是不会去判定原告和被告间关系的,但从这4名网友的回复中可以看出,这是十分熟悉该镇情况的人。
, @* p: J7 M& }) O( p' S$ j9 ]; o1 C法院判决:
( `# y% A1 y+ d% n8 x/ P8 s网站向被告提供谩骂者信息
$ a# z7 l' O C; E! T; M在琳琳起诉后,上述这家网络服务公司,于2015年1月对骂人的跟帖进行屏蔽。
6 T& \8 L& Q: h6 i在庭审中,这家公司辩称,他们是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网络服务的公司,为网民提供交流的平台。他们根据网站与网络用户的协议,作为网站经营者,依法依约保障网站用户的言论自由权,故并未对骂人的网帖采取措施。
" O# x& e' H. F4 j4 i `8 E( |这家公司认为,他们并非实际侵权人,且从未收到琳琳任何书面函件或文字信息通知删帖,所以就没有删帖。另外,网络服务公司只能提供网民的IP地址,无法提供网民其他信息。% }6 n$ Z$ E% E9 o$ ]+ I7 y. }5 Q0 b
法院审理认为,4位跟帖的网民,使用了相对过激及侮辱性字眼抨击琳琳,涉嫌侵权。琳琳要求网络服务公司提供4位网民的信息,于法有据,法院予以支持。
7 W( u( @, y; U) Z6 {0 p至于琳琳删帖的诉求,因网站已在2015年1月屏蔽相关回帖,故已无诉请的必要。
/ p+ a8 f6 I( d1 v, ~! E9 x+ b/ T至于琳琳要求网络服务公司赔礼道歉、恢复名誉,于法无据,法院不予支持。
) _2 ?) ^$ J; N2 @' t" g最后,越城区法院一审判决,该网络服务有限公司,向琳琳提供4位网络用户的注册信息包括姓名(名称)、联系方式、网络地址。
0 W. }* A8 x- ?% V$ Y法官称,类似案件已有很多。比如2008年9月,中国青年报就有一篇关于《网民发帖骂人,网站赔钱道歉》的文章。说河南郑州的律师网友王永建,在商都网上表达观点时遭人恶语诋毁、诽谤,在无法找到肇事者的情况下,王永建以监管不力为由将商都网告上法庭。后来,商都网不仅向他公开道歉,还支付了2000元精神赔偿。
& E" m' Q* b) F( ]. b法官提醒,网络服务公司作为信息平台服务提供者,应当不断改善投诉渠道,为权利人及时、高效维权提供便利,以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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