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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钱江晚报(杭州) / j" O' C) y9 G0 y) i
在某网络论坛遭人谩骂、侮辱,这个论坛是否要承担责任?
' u5 `0 x2 u# B7 T2014年6月4日,琳琳(化名)在人气很高的绍兴E网上发表帖子,投诉绍兴市柯桥区某镇管理混乱,很快引来4网民回帖谩骂。琳琳要求网站相关公司删帖,并提供4网民信息,但对方置之不理。
: s8 [: v/ j) {琳琳将这家公司告上法庭。
6 ]1 U& z3 A& L/ ]3 m3 f: F2 t2 y近日,越城区人民法院审理此案。
0 G( q$ _1 Q& G: S* b投诉帖引来谩骂
3 X2 k4 m, J! x. a1 F2 d& U要求删帖无人理
0 l& [( I( J1 z9 M/ S1 Y2 a30多岁的琳琳是柯桥某镇居民,对于镇里的事,她投诉举报了不止一两次。
9 X3 Q N, e3 j; k6 [( l% B这次的帖子发出后,马上引来4名网友回帖,都是谩骂。
9 W% ]3 r$ N2 s3 g5 m" K1 S琳琳打电话给这个网站的相关网络服务公司,要求删帖,但该公司置之不理。
; e4 ]# C& @ @" O4 T一天,两天,三天……骂人的4名网友越骂越凶,甚至使用了侮辱性词汇。: s( @( v! N! ^7 Y( ? m: D ]" B3 z
“我们在法院的事实判定书上也没有复述这些话,因为都是些绍兴本土方言骂人的话,真让人看不下去。”绍兴市越城区法院的相关负责人说。
- r6 t8 x) K. c' v) ]琳琳忍无可忍,将这家网络服务公司告上越城法院。要求这家公司提供4位网络用户个人信息,删贴并在服务平台上为其恢复名誉。2 i6 M5 G- a3 ]; ?* ~) u
琳琳认为,网站有义务对涉及人身攻击的言论进行把关,这家公司不仅没有尽到这一义务,在她事后要求删帖时仍置之不理,导致自己名誉受损。
0 e! O/ |. n8 Q, z& U4 o* T法院负责人说,从法院的层面上是不会去判定原告和被告间关系的,但从这4名网友的回复中可以看出,这是十分熟悉该镇情况的人。( [# L9 U* M1 W; P) b* p5 O2 P! A7 i
法院判决:
0 Z. O$ d3 n' Z网站向被告提供谩骂者信息
2 `0 C1 ~. `' E7 t8 n在琳琳起诉后,上述这家网络服务公司,于2015年1月对骂人的跟帖进行屏蔽。 s' y5 T: b! U5 N" l0 [) {
在庭审中,这家公司辩称,他们是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网络服务的公司,为网民提供交流的平台。他们根据网站与网络用户的协议,作为网站经营者,依法依约保障网站用户的言论自由权,故并未对骂人的网帖采取措施。
' F# {$ }0 Y4 Y! y, F1 `% t$ |! m这家公司认为,他们并非实际侵权人,且从未收到琳琳任何书面函件或文字信息通知删帖,所以就没有删帖。另外,网络服务公司只能提供网民的IP地址,无法提供网民其他信息。
, Q; [; j) D# o) p+ E法院审理认为,4位跟帖的网民,使用了相对过激及侮辱性字眼抨击琳琳,涉嫌侵权。琳琳要求网络服务公司提供4位网民的信息,于法有据,法院予以支持。
% C- e$ [/ b+ @* d1 i# j6 R至于琳琳删帖的诉求,因网站已在2015年1月屏蔽相关回帖,故已无诉请的必要。
7 e @2 X. m8 v至于琳琳要求网络服务公司赔礼道歉、恢复名誉,于法无据,法院不予支持。
, L9 B: t0 k/ w+ l) p# C1 l. E最后,越城区法院一审判决,该网络服务有限公司,向琳琳提供4位网络用户的注册信息包括姓名(名称)、联系方式、网络地址。
) d7 E! z3 _: s# D, i( C法官称,类似案件已有很多。比如2008年9月,中国青年报就有一篇关于《网民发帖骂人,网站赔钱道歉》的文章。说河南郑州的律师网友王永建,在商都网上表达观点时遭人恶语诋毁、诽谤,在无法找到肇事者的情况下,王永建以监管不力为由将商都网告上法庭。后来,商都网不仅向他公开道歉,还支付了2000元精神赔偿。
; v4 o$ y$ W& z/ |7 \法官提醒,网络服务公司作为信息平台服务提供者,应当不断改善投诉渠道,为权利人及时、高效维权提供便利,以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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