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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钱江晚报(杭州) , x, j' b( G5 u3 h2 l8 L7 G
在某网络论坛遭人谩骂、侮辱,这个论坛是否要承担责任?
6 ]7 t) N& c% N$ `0 g& ^2014年6月4日,琳琳(化名)在人气很高的绍兴E网上发表帖子,投诉绍兴市柯桥区某镇管理混乱,很快引来4网民回帖谩骂。琳琳要求网站相关公司删帖,并提供4网民信息,但对方置之不理。
3 b1 |. E( g' N' Y6 n琳琳将这家公司告上法庭。6 o$ y1 L% O: n% |6 g3 i$ N% r8 i5 Q/ W
近日,越城区人民法院审理此案。2 p6 W4 ^8 F8 L
投诉帖引来谩骂' u: p! k( N8 m l
要求删帖无人理# \' S3 A1 l' V" e) y" G& |
30多岁的琳琳是柯桥某镇居民,对于镇里的事,她投诉举报了不止一两次。
1 u7 M* N0 o6 k0 S这次的帖子发出后,马上引来4名网友回帖,都是谩骂。
, I _3 f/ p4 C, A7 y2 m* P+ f琳琳打电话给这个网站的相关网络服务公司,要求删帖,但该公司置之不理。
+ d {$ \& T; R, S |$ P一天,两天,三天……骂人的4名网友越骂越凶,甚至使用了侮辱性词汇。 d7 y6 f( M1 L
“我们在法院的事实判定书上也没有复述这些话,因为都是些绍兴本土方言骂人的话,真让人看不下去。”绍兴市越城区法院的相关负责人说。
) j9 v: U6 K" @+ n U1 }. i, o琳琳忍无可忍,将这家网络服务公司告上越城法院。要求这家公司提供4位网络用户个人信息,删贴并在服务平台上为其恢复名誉。
7 k: }9 [' h' E9 y' q琳琳认为,网站有义务对涉及人身攻击的言论进行把关,这家公司不仅没有尽到这一义务,在她事后要求删帖时仍置之不理,导致自己名誉受损。
* v1 o. B+ i3 t3 `法院负责人说,从法院的层面上是不会去判定原告和被告间关系的,但从这4名网友的回复中可以看出,这是十分熟悉该镇情况的人。+ c {' ^; \# R, F; `0 X2 Y
法院判决:
/ d* ^; a& H4 E ` z网站向被告提供谩骂者信息( S0 C; J/ ^( S2 [- N" h( ^, t# ?4 X3 H9 V: I
在琳琳起诉后,上述这家网络服务公司,于2015年1月对骂人的跟帖进行屏蔽。& V$ I& `' N6 M. G
在庭审中,这家公司辩称,他们是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网络服务的公司,为网民提供交流的平台。他们根据网站与网络用户的协议,作为网站经营者,依法依约保障网站用户的言论自由权,故并未对骂人的网帖采取措施。4 j$ U. v. ]7 P. F
这家公司认为,他们并非实际侵权人,且从未收到琳琳任何书面函件或文字信息通知删帖,所以就没有删帖。另外,网络服务公司只能提供网民的IP地址,无法提供网民其他信息。2 J( v! |8 o9 a+ Z) U+ ?* y! w W
法院审理认为,4位跟帖的网民,使用了相对过激及侮辱性字眼抨击琳琳,涉嫌侵权。琳琳要求网络服务公司提供4位网民的信息,于法有据,法院予以支持。5 Q5 D$ h% P; J9 W2 r
至于琳琳删帖的诉求,因网站已在2015年1月屏蔽相关回帖,故已无诉请的必要。
4 S6 f0 A1 G3 L$ C% E# ~至于琳琳要求网络服务公司赔礼道歉、恢复名誉,于法无据,法院不予支持。& ~5 X/ `% z; e+ h1 H5 e. m4 |
最后,越城区法院一审判决,该网络服务有限公司,向琳琳提供4位网络用户的注册信息包括姓名(名称)、联系方式、网络地址。! ]; J0 P) V. T5 c' o6 F
法官称,类似案件已有很多。比如2008年9月,中国青年报就有一篇关于《网民发帖骂人,网站赔钱道歉》的文章。说河南郑州的律师网友王永建,在商都网上表达观点时遭人恶语诋毁、诽谤,在无法找到肇事者的情况下,王永建以监管不力为由将商都网告上法庭。后来,商都网不仅向他公开道歉,还支付了2000元精神赔偿。
: e: j5 N ]8 [) _法官提醒,网络服务公司作为信息平台服务提供者,应当不断改善投诉渠道,为权利人及时、高效维权提供便利,以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 n, g' p V4 {3 _; Y& h% d9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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